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本方案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