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5证券简称:祥鑫科技公告编号:2025-050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陈振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副总经理
谢洪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陈振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副总经理谢洪鑫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06月17日起至2025年09月16日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612股、49250股、64834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依据公司股本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陈振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
副总经理谢洪鑫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计2024年度实际减持数量(股)减持数量划披露权益分派股东减持减持均价占公司目时拟减实施后拟减持期间直接间接
名称方式(元/股)合计前总股本持数量减持数量减持减持比例(%)
(股)(股)集中2025年08月陈振海666128659642.63086500865000.0326
竞价06日-07日集中2025年08月谢洪鑫648348428442.541580068000838000.0316竞价07日集中2025年09月李燕红492506402544.841620047800640000.0241
竞价15日-16日
合计180696234905//320002023002343000.0883
注:因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4138738股增加至265380359股,
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拟减持数量=减持计划披露时拟减持数量*1.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00000.0245650000.0245
陈振海无限售条件股125000.0061162500.0061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375000.0184487500.0184
合计持有股份500000.0245488000.0184
李燕红无限售条件股125000.0061500.0000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375000.0184487500.0184
合计持有股份500000.0245492000.0185
谢洪鑫无限售条件股125000.00614500.0002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375000.0184487500.0184
注:因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4138738股增加至265380359股,本次减持后股东的直接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204138738股计算得出,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265380359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方式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振海员工持股平台2164500.10601948850.0734
李燕红员工持股平台1470030.07201433040.0540
谢洪鑫员工持股平台2093360.10252041370.0769注:*因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4138738股增加至265380359股,本次减持后股东的间接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204138738股计算得出,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265380359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1、陈振海先生、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