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5证券简称:祥鑫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陈振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副总经理
谢洪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直接和间接持有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合计2664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05%)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振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6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26%)。
2、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970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65%)的财
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41%)。
3、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593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70%)的副
总经理谢洪鑫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18%)。
4、本次陈振海先生、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拟减持股份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陈振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
副总经理谢洪鑫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序直接持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姓名任职公司职务号(股)(股)(股)股本比例
1陈振海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500002164502664500.1305%2李燕红财务负责人500001470031970030.0965%
3谢洪鑫副总经理500002093362593360.1270%
合计:1500005727897227890.3539%
注: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陈振海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崇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昌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谢洪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祥娃女士属于姐弟关系;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相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所间接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和价格:
序号姓名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1陈振海666120.0326%集中竞价按市场价格
2李燕红492500.0241%集中竞价按市场价格
3谢洪鑫648340.0318%集中竞价按市场价格
合计:1806960.0885%//
注: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依据公司股本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06月17日起至2025年09月16日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涉及股份限售、减持所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9年10月25日)起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未
112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减持公司股份,该承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已经履行完毕。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
2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正常履行中。
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陈振海先生、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并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振海先生、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陈振海先生、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振海先生、李燕红女士和谢洪鑫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