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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96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4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听取相关报告;

四、股东发言或提问;

五、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六、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行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律师及本行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以外,本行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及股东质押本行股

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

四、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

东发言及提问前应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股份数量等情况,并围绕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及提问。未登记的股东,会议将不做发言安排。

五、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六、股东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安

排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安排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安排点票。

八、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本次会议向每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表决票一份,请

在对应栏划“√”。“同意”、“反对”和“弃权”只能选一项,填写完成后请务必在表决票结尾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作弃权处理十、本行董事会聘请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参加股东会

股东的住宿及接送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请各位股东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过程中,不要拍照、摄像,谢谢配合。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目录

一、议案材料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2

3....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

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7

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8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13

8....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19

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资本管理规划......................20

10..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21

11..关于制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3

12..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28

二、报告材料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29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34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8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2025年公司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握宏观经济

长期向好的根本趋势,积极融入国家、省市发展大局,抢抓发展机遇,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清晰的经营逻辑,勇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理性应对剧烈分化的行业趋势,坚持一体经营、深耕价值创造、坚定担当作为,迎难而上,扎实有效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业务规模稳健增长。2025年,公司聚焦一体化经营战略,持续加强苏心品牌建设,夯实客群渠道,有序推进综合型支行建设和客户经理能力提升,助力全行各项业务稳步发展。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894.21亿元,较上年增长957.07亿元,增幅13.80%;各项存款余额4705.78亿元,较上年增长536.13亿元,增幅12.86%;

各项贷款余额3734.33亿元,较上年增长400.75亿元,增幅12.02%。

(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2025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公司坚持迎难而上、树牢价值导向,持续加强资负管理、提升投研能力、管控成本支出,实现降本增效。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56亿元,同比增长1.32亿元,增幅1.08%;归母净利润53.48亿元,同比增长2.80亿元,增幅5.53%。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66%,保持上市银行中上游水平。

(三)资产质量保持稳健。2025年,在外部风险不断暴露的背景下,坚持“四稳四协同”的全面风险管控目标,实现风控管理前瞻性、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智能性、精准性,多措并举强化清收处置,守牢风险底线。2025年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0.82%,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18.60%,保持在同业较优水平。

(四)资本充足不断夯实。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经济资本管理,强化“轻资本”引导,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补充资本,有效保障资本充足水平。2025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4.4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6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53%、杠杆率为7.15%,各级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显著高于监管最低要求和行内风险偏好。

二、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三年战略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战略,践行“稳健、精进、匠心、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深耕区域、特色主导、紧扣客群、立足规模、质量优先”工作主线,持续增强全行综合竞争力,奋力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综合内外部形势及三年战略规划,2026年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如下:

提升客群建设,增强科技赋能,积极拓展各项业务发展,保持规模稳步增长;优化资负配置结构,加强定价管理与付息成本管控,推动降本增效,盈利水平跑赢大势;加强全面风险管控,加大清收化解力度,对业内风险案件“零容忍”,不良贷款率和案件风险率控制在行业较优水平;深化经济资本管理,引导资本节约,加大内外部资本补充,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等保持在合理水平;贯彻落实监管导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属性,不断加大对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倡导低碳绿色办公理念,建立健全消费者权

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益保护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

如2026年度内外部经济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年度财务预算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将及时对预算进行充分研究和审慎调整,并报董事会审批。

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明确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大股东行为,我行始终遵照监管要求,牢固树立股权管理合规理念,持续完善股权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股东行为长效约束机制,不断夯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基础。在监管单位指导下,结合《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大股东监管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了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工作。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根据《大股东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大股东的界定,我行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持有我行10%以上股权,向我行派驻2名股东董事,为我行唯一大股东。截至2025年末,国发集团持有我行692412313股,占总股本的15.49%,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持有我行

27246467股,占总股本的0.61%。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1.表1我行大股东基本情况

大股东及其

所有制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派驻董监事情况一致行动人苏州国际发展

国有法人69241231315.49%派驻2名股东董事集团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

国有法人272464670.61%——份有限公司

合计71965878016.10%——

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大股东评估情况

(一)大股东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国发集团注册资本220亿元,是苏州地区资本实力雄厚的国有法人企业。国发集团前身为苏州市国际经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经江苏省政府核准,由苏州市政府批准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2003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国发集团建成以金融投资为主业的国有控股公司;2021年,国发集团产权从市国资委划转至市财政局。国发集团在入股时已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并书面承诺以自有合法资金入股,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入股东黑名单的情形,符合监管对于股东资质的要求。2025年6月,我行收到《江苏金融监管局关于苏州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苏金复〔2025〕201号),同意国发集团持股15%以上股东资格。国发集团工商注册基本信息如下表列示:

2.表2大股东工商注册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5-08-03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经营范围

资供销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国有出资人持股比例苏州市财政局持股100%实际控制人苏州市财政局最终受益人1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大股东经营与财务状况

国发集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准的金融投资主体,是以金融投资控股为主业的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国发集团秉持“数科联动、黏连耦

1 最终受益人是指实际享有银行股权收益的人。根据 1104监管报表 G07中关于最终受益人的填报说明,最终受益人“如以指定、委托或其他方式,由本表所填股东持有银行股份,但其自身享有银行股权收益的人。若股东背后无其他受益人,则仍填报该股东自身名称”。

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合、协同创新、质效提升、普惠民生”发展方针,营造“数字化勤奋”企业文化氛围,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业务布局涵盖证券、信托、银行、保险、保险经纪、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态,积极发挥地方金控平台作用,现已发展成为集银、证、保、信等持牌机构以及创投、担保等类金融机构为一体的地方金融控股平台。国发集团充分了解银行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承诺加强其持股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隔离,不利用我行名义进行不当宣传、混淆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和服务,不放大非银金融机构信用、谋取不当利益。

截至目前,国发集团外部环境良好,企业经营稳定,集团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不存在被采取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措施或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的情形。据国发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近三年来,集团均实现了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本息,具备向我行进行资本补充及流动性支持的能力。

(三)大股东所持股权情况

根据我行大股东国发集团书面承诺以及公开数据核查,国发集团股权结构清晰,股权关系真实、透明。截至2025年末,国发集团仅与东吴证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我行未发现国发集团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私下协议、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以及通过

金融产品持有我行股权的情况;其持有的我行股权不存在涉及质押、

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大股东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国发集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关联

1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与我行之间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承诺已充分评估与我行开展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利用对我行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我行与国发集团及其关联体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均是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条件及定价水平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我行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各项关联交易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2025年度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统计情况,我行与国发集团及其关联体关联授信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我行对关联授信控制要求,并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中披露。

(五)大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通过长期合规经营实践探索,我行形成了坚实的公司治理基础。

国发集团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职尽责,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我行独立运作,未发现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大股东地位对我行进行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况。此外,国发集团能审慎行使对我行董事的提名权,所提名人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国发集团派驻股东董事张统先生、陈文颖女士勤勉尽职,有效履行了董事职权。

(六)大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国发集团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合法行使权力、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资本补充等事项一一进行了书面承诺,截至目前,国发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现存在干预我行日常经营事务、要求违规分红、不当关联交易以及阻碍其他股东补充资

1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或合格新股东进入等损害我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时,国发集团积极支持我行发展战略,维护苏州银行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不存在违规转让、减持我行股份的行为。

(七)大股东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情况

国发集团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我行反馈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交易等情况,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持有股份未发生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八)落实公司章程和配合监管工作情况

国发集团能够严格按照我行公司章程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股权管理办法的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日常

监管工作、持股15%以上股东资格申报和我行公司治理评估、股东调

查函受理,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和材料。截至目前,不存在被纳入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建议公开名单或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况。

三、大股东评估结果

我行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合格。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5年,本行聚焦监管要求,推动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持续

加强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关联交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年度全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单户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单个关联集团的授信余额、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的集中度均符合监管

部门限额管理要求,且各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现将本行2025年关联交易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加强董事会关控委履职,保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2025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先

后审议通过了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季度关联交易控制情况报告、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关联交易等10项议案。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专业和独立地运作,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各委员能够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赋予的事前审核职责。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保障本行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要求以及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关联交易额度管理,确保关联交易比例可控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本行拟定的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可能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并根据业务需求对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分别经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审批,超出预计额度范围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2025年审批预计额度内重大关联交易32笔,超预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4笔。

(三)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2025年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关联方名录进行梳理和认定。

一是更新关联法人名单。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在每个季度结束前向主要股东发函要求对关联法人名单进行更新,并告知其关联关系变化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报告。二是更新关联自然人名录。本行在每个季度末向任职期内以及拟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关联自然人发送关联关系申报表填报通知及说明,进行关联自然人名单更新,并要求其关联关系变化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报告。三是最新关联方情况。截至2025年末,本行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企业会计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全部关联方共1902名,较2024年末增加92名,其中关联法人1004名,较2024年末减少55名,主要原因是苏州城投、吴江东方国资集团移出关联方名单;关联自然人

898名,比2024年末增加147人,主要原因为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

和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的委员库人数增加。

(四)紧跟业务需求,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

2025年关联交易系统优化项目自6月份启动以来,本行紧跟业务需求,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系统。一是配合东吴村镇银行四合一改革工作,完成关联交易系统涉村镇银行部分功能改造。二是根据行内对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信创工作的统筹安排,2025年9月完成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全栈信创改造工作。三是结合一表通及 EAST报送信息字段,优化关联方名单报表,提升监管数据报送的智能化水平。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股权穿透功能,对接综合信贷系统,调优数据交互逻辑,优化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预警功能。

(五)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提高信披质量2025年本行严格落实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整、真实地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有关基本事项,在半年报、年度报告中,逐笔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合并披露了一般关联交易。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的信息,包括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关联交易统计与分析

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相关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权

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等规定。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授信类、服务类、存款类。

1.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全部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表1与全部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余额占资本是否重大序号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定价方式净额比例关联交易

1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12097.22310608.48公允价格定价4.42%是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及其关联体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

2331143.20115238.47公允价格定价1.64%是

公司及其关联体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3162299.0077466.50公允价格定价1.10%是

关联体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4600000.0055000.00公允价格定价0.78%是

关联体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5376616.00215826.13公允价格定价3.07%是

体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10000.0060092.29公允价格定价0.85%是

及其关联体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

7217425.00139394.33公允价格定价1.98%是

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8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108303.00公允价格定价1.54%是

9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公允价格定价0.00%否

10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05000.000.00公允价格定价0.00%是

11关联自然人6097.402224.37公允价格定价0.03%否

3140677.1084153.

合计—15.42%—

8256

注:1.根据最新《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与关联商业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在上述关联交易余额统计之内。

2.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关联交易授信金额及余额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

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

截至2025年末,本行对所有关联方授信金额314.07亿元,授信余额108.42亿元,授信余额占2025年末资本净额703.24亿元的

15.42%,即全部关联度为15.42%,占比未超过50%的监管限额要求。

按照监管统计要求,本行关联方授信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余额为310608.48万元,占2025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4.42%,占比未超过15%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方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108303.00万元,占2025年末资本净额的1.54%,占比未超过10%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交易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上述对关联方的授信均为正常贷款,业务质量优良。就交易数量、结构及质量

1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而言,对本行正常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机构与境内外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可不适用授信余额不超过上季末资本

净额的比例要求、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关联商业银行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如下:

表6与关联商业银行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关联法人授信金额授信余额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0296157.29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00.00382486.69

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170766.44

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5000.000.00

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00.00

6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015345.14

7江苏宿迁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000.000.00

8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0

2.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全年,本行与全部关联方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14689.87万元,都为一般关联交易。

3.存款类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一般关联交易余额合计13424.79万元。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自然人未发生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一般关联交易余额合计566555.45万元。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法人未发生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与关联法人发生其他类关联交易8400万元,为本

1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行向子公司苏新基金增资。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本行与其他非关联客户的定价方法进行定价,并在相应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风险情况等确定相应价格;对于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易定价原则及监管规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1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1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资本管理规划

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资本管理规划》。

2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是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在履行其职责时,因疏忽或过错导致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等违法情形,致使投资者(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风险的保险合同。本行董事、高管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相关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责险有利于保障董事、高管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本行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为完善我行公司治理体系,保障我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同

时考虑到我行作为上市公司,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深交所等各类监管机构监管及投资者监督,存在一定的履职风险,参照上市公司(特别是金融机构)的惯例,并延续本行董事会的做法,我行拟为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投保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人:苏州银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金额:每年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具体以实际采购结果为准

4.保费: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5.保险期限:1年(按年签订)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后,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我行高级管理层办理购买董责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它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相关事宜,有效期至股东会批准新的董责险投保方案时止。

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关于制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附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以本行《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行年度薪酬总额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人员结构、业务增长、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监管要求等各类因素。持续完善内部薪酬分配结构,鼓励多劳多得,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和基层机构、员工倾斜,增强本行可持续发展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与本行高质量发展战略相适应,体现企业

文化与价值取向,支持本行发展战略目标落地实施。

(二)合规管理原则。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要求,完善薪酬管理决策程序,确保薪酬管理合规透明。

(三)风险匹配原则。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适应,建立激励与

约束并重、短期与长期兼顾的薪酬机制。

2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订、审

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

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

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还应符合上级主管

部门、监管机构关于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八条本行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不参与本行绩效薪酬分配与其他福利性激励。股东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薪酬、津贴。

董事出席本行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本行《章程》行使职责所需

的合理费用,由本行依据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据实报销。

第九条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

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总薪酬的35%。

2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行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平执行。根据主要负责人薪酬情况,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根据岗位分工不同,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并形成合理梯次。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绩效考核。年初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设定的考核指标、监管部门要求的考核指标、年度经营目标及本行战略目标等,确定考核指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本行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本行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本行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五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按照本行内部的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本行

将按照国家和本行的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国家或本行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本行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

2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本行造成损失,或者

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属于市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

薪酬延期支付作为任期激励薪酬,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管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本行相关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2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履职行为,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组(以下简称评价组)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行董事会和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程序和方法

评价组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出《关于开展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被评价董事根据通知中的评价内容进行自评、互评并对董事会履职情况评分。董事会办公室基于以上材料,形成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自评结果。评价组基于履职自评结果,结合董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参加行内其他工作等情况,综合考量履职评价办法中相关评价要素形成履职评价结果。

二、董事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业融合。2025年,董事会及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将党的建设融入业务经营全方面,充分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和党委前置议事程序;全面构建“高标党建工作

2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格局”,确保党建工作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完善治理体系,保护各方权益。一是规范召开各项会议。2025年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2次。二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系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有序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三是持续规范信息披露。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本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其他重大事项,不断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四是保障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定期审议经营层提交的消费者权益工作报告,关注本行消费者保护执行情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战略领航,纵深推进转型。一是深化战略执行。全面复盘和评估战略执行成效,对2024-2026年战略规划进行修编,确保战略与内外部环境精准适配。二是推进数字转型。持续以客户为中心优化数字化服务,全面升级苏州银行 App、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功能体验;

进一步完善2.5层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持续加大试点场景创新。三是完善综合布局。获批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债券独立主承销资格,推进村镇银行“四合一”改革顺利完成,苏新基金成功增资

1.5亿元,苏州金租营收利润实现两位数增幅。

紧扣发展大局,积极向实而行。一是坚守本源深融区域。围绕省、市重点产业布局,主动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综合服务,支持各级重大项目超200个。二是做优“科创+跨境”。发布科创金融白皮书,设立 4 家科技金融特色支行;获批 CIPS 直参行资格,跨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三是聚焦“民生+财富”。发布“苏心康养”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品牌,“苏心生活”平台注册用户超70万户;举办“518”财富节,

3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加强财富产品组合销售,促进财富中收稳步增长。

夯实风险内控,筑牢发展基础。一是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全口径、全覆盖、全流程、全周期的全面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垂直、专业、高效的授信审批组织架构,有效赋能业务发展。二是筑牢合规内控三道防线,统筹审计、风险、纪检、法规、人力等“1+4”监督合力,以“人防+技防”管理机制推进员工行为管理走深走实。三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建立重大舆情应对“黄金1小时”6项快速反应机制,全年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

2025年度,本行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党业融合,强化风险防控,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5年,本行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严守公司秘密,未发现公司董事的本、兼职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

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5年,本行全体董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不同领

域的从业经验,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达98.5%,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94.7%,在履职过程中董事能够积极参加股东会、

3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董事会和经营层会议,全体董事2025年在本行工作时间均超过20个工作日,且均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董事履职专业性情况

2025年,本行全体董事能够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

最新监管政策,积极参加培训与同业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闭会期间董事会成员通过工作群保持密切交流,就国家发展战略、监管动态和同业热点开展讨论和意见分享,并结合本行实际提出发展建议。

(四)董事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2025年,本行全体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

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现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的情况。

(五)董事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5年,本行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董事的职责,推动本行守法合规经营。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发现董事存在不合规履职的情况。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党委书记、董事长崔庆军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积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稳健、精进、匠心、创新”核心价值观,围绕“一体化经营”战略总纲,带领干部员工主动作为、克难奋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呈现向上向好新风貌。

3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执行董事王强、李伟、赵刚能够按照公司治理框架,围绕公司战略定位,积极履行职责;能够打破思维定势,有效创新举措,坚守风险底线;能够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破解发展难点;能够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股东董事张统、钱晓红、张姝能够对重大议案进行充分审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参与决策;能够关注股东与本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股东董事陈文颖任职时间未满半年,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未对其进行履职评价。

独立董事刘晓春、范从来、兰奇、陈汉文、李志青能够从维护存

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出发独立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期间,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参加专门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对董事会和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

对照《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中的

评价标准,董事会及崔庆军、王强、李伟、赵刚、张统、钱晓红、张姝、刘晓春、范从来、兰奇、陈汉文、李志青12名董事2025年度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3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高级管理层的规范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组(以下简称评价组)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组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出《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被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通知提交个人年度履职报告。人力资源部基于以上材料,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等情况,形成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初步评价结果。

评价组基于初步评价结果,综合考量履职评价办法中相关评价要素形成履职评价结果。

二、高级管理层2025年度履职情况

深化党业融合,以高标党建聚力凝心铸魂。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构建“高标党建”工作格局,坚决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将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二是党业融合走深走实。推

3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进行领导挂钩联系及“换位跑一次”行动,年内调研走访联系单位158次。三是从严治党见行见效。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健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聚焦主责主业,以优质服务赋能区域发展。一是紧扣区域发展脉搏同频共振。加强“两新”“两重”金融供给,2025年度共支持各级重大项目超200个。二是多维赋能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发布科创金融白皮书,成立4家科技金融支行,健全“企业+人才+家庭”综合服务体系;

加入CIPS直参行,推出“出海全链通”跨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特色经营做深做广。三是全面融入百姓幸福美好生活。打造苏心零售“smile+”品牌矩阵,发布“苏心康养”品牌;创新升级“苏心贷”等消费信贷产品,用心服务提振消费;举办“518”财富节,尽心助力财富增长。

全面风险管理,以底线思维筑牢发展根基。一是持续加强资产质量管理。提高智能风控水平,提升授信审批质效,深入推进精简化、标准化、模板化建设,将数智风控融入信贷全生命周期。二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四稳四协同”的全面风险管控目标,完善全口径、全覆盖、全流程、全周期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控合力,有效赋能业务发展。三是完善内控合规安全管理。发挥审计、风险、纪检、合规、人力等“1+4”监督合力,用好三道防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牢声誉风险防范,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深耕价值创造,以改革转型强劲发展动能。一是增厚资本实力。

积极配合国有法人主体增持,完成可转债转股近50亿元;加强市值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抓好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客户经理“能力提升年”,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三是加快

3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数字化转型步伐。稳步推进新数据中心建设,迭代“苏智心”管理驾驶舱,深化数业融合应用。四是强化集团综合经营。获批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业务、债券独立主承销资格,顺利完成东吴村镇银行“四合一”改革,苏州金租营收利润实现两位数增幅,苏新基金管理规模实现较快发展,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5年是苏州银行新三年战略规划的承启之年,截至2025年末,

集团总资产7894亿元,总存款4706亿元,总贷款3734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幅13.80%、12.86%、12.02%;实现营业收入123.56亿元,归母净利润53.48亿元,同比增幅1.08%、5.53%;不良贷款率0.82%,拨备覆盖率 418.60%,保持较好的风险抵御能力;穆迪评级达 Baa3,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

三、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5年,本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

章程的规定,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挪用公司资金、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按照董事会的业务和管理授权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原监事会监督。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5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明

确分工、尽职尽责,符合高级管理层履职的各项要求。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坚持党建引领,坚定本源导向,完善风险管控,推进转型创新,有效提升发展质效。本行高级管理层全面履行了战略执行、资本管理、

3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并表管理、数据治理和薪酬管理等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总行行长王强主持全行经营工作,作为全行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带领经营班子,严格落实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发展任务目标。

总行副行长李伟、贝灏明、薛辉、赵刚在总行党委、行长室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全面强化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全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分管工作任务。行长助理马天舒任职时间未满半年,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未对其进行履职评价。

朱敏军、后斌、郑卫、陈洁、徐峰五位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均

能在各自岗位上执行高管层决策,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沟通配合,评价期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责任事故、重大损失等情况。

四、对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对照《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中的评价标准,高级管理层及王强、李伟、贝灏明、薛辉、赵刚、朱敏军、后斌、郑卫、陈洁、徐峰10名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3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三: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本行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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