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7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崔庆军、王强、沈琪、李伟、贝灏明、
薛辉、赵刚、朱敏军、后斌、郑卫、陈洁、马天舒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长崔庆军先生,执行董事、行长王强先生,监事会主席沈琪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李伟先生,副行长贝灏明先生,副行长薛辉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赵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敏军先生,风险总监后斌先生,业务总监郑卫先生,业务总监陈洁女士,行长助理马天舒先生计划自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 420万元人民币本行 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本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2.截至2025年9月15日,相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60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134%,增持金额合计496.04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18.11%,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目前,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93628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657%。
1截至本公告日,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主体为本行董事长崔庆军先生,执行董事、行长王强先生,监事会主席沈琪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李伟先生,副行长贝灏明先生,副行长薛辉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赵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敏军先生,风险总监后斌先生,业务总监郑卫先生,业务总监陈洁女士,行长助理马天舒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336280股,占
本行总股本的0.052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293628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65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5年9月15日,相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60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0.0134%,增持金额合计496.04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18.11%。
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前增持后本次增持增持金额姓名持股数占总股本持股数占总股本
股数(股)(万元)
(股)比例(股)比例
崔庆军1000000.0022%5000041.531500000.0034%
王强2053000.0046%5000041.502553000.0057%
沈琪500000.0011%5000041.301000000.0022%
李伟1675000.0037%5000041.442175000.0049%
贝灏明1000000.0022%5000041.501500000.0034%
薛辉1000000.0022%5000041.531500000.0034%
赵刚500000.0011%5000040.431000000.0022%
2朱敏军805100.0018%5000041.741305100.0029%
后斌7078000.0158%5000040.957578000.0170%
郑卫6231700.0139%5000041.416731700.0151%
陈洁1520000.0034%5000041.452020000.0045%
马天舒--5000041.27500000.0011%
合计23362800.0523%600000496.0429362800.0657%
备注:马天舒先生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本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相关增持主体承诺的增持金额已达成,满足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条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93628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657%。
四、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增持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其他
除本次自愿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负有增持义务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外,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本行另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总行部室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及其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股票167.21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8.04元至8.37元。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