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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2 查看全文

新大正 --%

证券代码:002968证券简称:新大正公告编号:2024-02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或“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翔”或“标的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长期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曾献彬、成都鑫和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鑫和翔”)以现金方式对四川和翔进行增资,公司放弃对四川和翔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本次曾献彬拟增资6985.85万元,增资价格为1.13元/注册资本份额(其中

6182.17计入注册资本,803.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成都鑫和翔拟增资600万元,增资价格为1.13元/注册资本份额(其中530.97计入注册资本,69.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四川和翔注册资本由15664万元增加到22377.15万元,其中新大正持有70%股权,曾献彬持有27.63%股权,成都鑫和翔持有2.37%股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增资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情况介绍

增资方(一)名称曾献彬住所湖南省邵东县两市镇衡宝路2巷22号202室职务目前担任四川和翔董事长

增资方(二)

名称成都鑫和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68号1栋11楼38号附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献彬出资额6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4年4月7日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普通合伙人曾献彬有限合伙人四川和翔核心员工19人

主要财务指标因成都鑫和翔于近期成立,故目前没有相关财务数据上述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时间2006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曾献彬注册资本1566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15层1510号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

经营)、销售及技术咨询;城市道路清扫服务、交通设施保洁服务;

城市生活垃圾及公共厕所、化粪池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未取

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绿化管理;河道湖泊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清洁服经营范围务;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销售;清洁用品、

五金交电、建筑工程用机械、汽车零配件;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

程的设计、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财务指标(万元)(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8279.8136545.18

负债总额24001.4922631.10

主要财务数据净资产14278.3213914.07

2024年1-3月2023年度

财务指标(万元)(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5265.9218742.89

净利润364.252076.35四、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本次增资后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新大正15664.00100%15664.0070.00%

曾献彬//6182.1727.63%

成都鑫和翔//530.972.37%

合计15664.00100%22377.15100%

说明:差异系四舍五入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10672.22万元,评估值14026.38万元,评估增值3354.16万元,增值率为31.43%。基于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其业务发展情况,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以每股1.13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估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四川和翔通过本次增资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实现主要经营管理层实质持股,有利于发挥各方积极性,切实保障企业的经营质效。

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后,公司对四川和翔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70%,四川和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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