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证券简称:新大正公告编号:2024-02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2023年上市公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司(含 A、B股)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签字注册项目质量基本信息合伙人会计师会计师复核人员姓名陈应爵陈应爵李小燕陈焱鑫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2006年2013年2006年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2003年2007年2004年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2012年2013年2004年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2021年2021年2020年2021年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注1][注1][注2][注3]审计报告情况
[注1]2021-2023年度,签署川仪股份、万里股份、博腾股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2021-2023年度,签署涪陵榨菜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注3]2021-2023年度,签署兆丰股份、锦鸡股份、安杰思、拓荆股份、纳芯微、安邦护卫、祖名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