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州北路258号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美包装
股票代码:002969
董事会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
上市公司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苏州北路258号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0550-6821910
收购人名称: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人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山街87号三层308室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 20层
联系人:于侍文、俞方一
联系电话:021-38966920
1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三、公司关联董事陈民、王建隆、胡康宁、文茜已回避对本报告书的审议表决,公司其他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2目录
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1
董事会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序言.................................................6
第二节本公司基本情况............................................7
第三节利益冲突..............................................12
第四节董事会建议或声明..........................................15
第五节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3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32
第七节备查文件..............................................35
3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嘉美包装指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要约收购报告书指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指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逐越鸿智指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空纪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逐越鸿智的执行事务长空纪元指合伙人
逐越鸿杰指上海逐越鸿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包香港指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富新投资指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凯投资指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逐越鸿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包香港所持嘉美包装合计279255722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本次协议转让指
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42%)
中包香港不可撤销地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本次表决权放弃指
份的表决权,且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逐越鸿智或其指定关联方拟通过向除逐越鸿智以外的全
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嘉美包装233491406股股份。中包香港拟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2911441股无限售本次要约收购指条件流通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富新投资拟以其所持上市公司889919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中凯投资拟以其所持上市公司232791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
《股份转让协议》指业(有限合伙)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之《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及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
《预受要约协议》指
司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
4要约价格指本次要约收购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协议转让、本次表决权放弃及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本次交易指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登公司深圳分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标的股份过户指标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过户登记至收购人名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第一节序言2025年12月16日,逐越鸿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包香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逐越鸿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包香港持有的上市公司279255722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同日,中包香港不可撤销地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包香港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且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2026年3月27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华泰联合接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被收购人嘉美包装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行为等审慎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发表意见,谨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6第二节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嘉美包装
英文名称 Jiamei Food Packaging (Chuzhou) Co.Ltd.注册资本109849.571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民
成立日期2011-01-26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苏州北路258号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芜湖东路189号
电话0550-6821910
公司网址 www.chinafoodpack.com
电子信箱 jiamei@chinafoodpack.com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生产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本经营范围公司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三年一期发展情况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嘉美包装主营业务是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饮料灌装服务。公司秉持“打造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的理念,携手知名客户进行全国布局。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领先的金属包装制造企业,可以为食品、饮料行业客户提供一体化包装容器设计、印刷、生产、配送、灌装
及全方位客户服务的综合包装容器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三片罐、二片罐和无菌纸包装,主要用于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即饮茶及其他饮料的包装,同时提供各类饮料的灌装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养元饮品、王老吉、银鹭集团、达利集团、承德露露、喜多多等国内知名食品饮料企业。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发展情况
7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15178.95万元、319966.21万元、281479.11万元和85736.13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429.53万元、18327.33万元、8660.02万元和
6693.96万元,整体发展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分析情况,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情况
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03-31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157956.66152666.86172600.25154286.90
非流动资产281038.51282399.60276367.82282950.18
资产总计438995.17435066.47448968.07437237.08
流动负债99231.63101899.29121149.09103022.08
非流动负债14116.1478838.0284168.0782516.33
负债合计113347.76180737.31205317.1618553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5647.40254329.16243650.90251698.68
所有者权益325647.40254329.16243650.90251698.68
注:2023年-2025年数据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85736.13281479.11319966.21315178.95
营业成本71099.65243642.40268959.11268770.39
营业利润8898.3413171.0826926.8522478.96
利润总额8917.0112207.1525200.6221499.89
净利润6693.968660.0218327.331542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6693.968660.0218327.3315429.53润
8(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327.86295055.08270082.82227449.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188.92251157.19219798.92191879.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8138.9443897.8950283.9035570.54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20268.8072107.8969022.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28.9726570.3279966.30100961.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6596.78-26301.52-7858.41-31938.98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00.0030444.65188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1.1242070.2448830.3935116.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231.12-35570.24-18385.74-16306.34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4.7015.137.13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1.04-17969.1724054.89-12667.6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900.1213589.0831558.247503.36
(4)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毛利率(%)17.0713.4415.9414.72
销售净利率(%)7.813.085.734.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90.19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13.487.626.31
(5)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0.200.640.720.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35.836.537.41
存货周转率(次)1.585.396.085.23
(6)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26-03-31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591.501.421.50
9速动比率(倍)1.171.021.081.04
资产负债率(合并)(%)25.8241.5445.7342.43
(三)本次收购发生前,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变化情况
在本次收购发生前,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股本情况
(一)公司已发行股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273524499.4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604660.52
合计1098495710100.00
(二)收购人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前,收购人逐越鸿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2025年12月16日,逐越鸿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包香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逐越鸿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包香港持的上市公司
27925572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占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9255722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2%。
(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
(%)
10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
(%)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境内非国有法人27925572225.42限合伙)
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829208513.5
富新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23235939.31
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32791202.12
董毅境内自然人52461000.48
安竞文境内自然人50319980.46
张庆庆境内自然人49836920.45
张悟开境内自然人40869610.37
赵小弟境内自然人30388000.28
刘志兵境内自然人26525270.24
合计57819059852.63
(四)公司持有或通过第三人持有收购人的股份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或通过第三方间接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1号)核准,嘉美包装于2021年8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496.46万元(不含税)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503.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93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75206.82万元,其中年产10亿罐二片罐生产线项目(嘉美包装)投入5000.00万元,福建无菌纸包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11503.14万元,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鹰潭嘉美)投入21504.73万元,滁州华冠无菌纸包灌装扩产项目投入11501.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697.40万元,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11第三节利益冲突
一、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逐越鸿智与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2792557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2%),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况、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最近六个月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况;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不存在交易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四、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中包香港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29114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2%,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7%)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
报预受要约,公司董事长陈民通过持有中包香港重要权益并担任关键管理人员间接参与本次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王建隆在中包香港担任关键管理人员。
富新投资、中凯投资承诺以其分别所持上市公司889919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53%,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10%)及所持上市公司232791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9%,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
12股份总数的2.1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富新投资、中凯投资同属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公司董事胡康宁、文茜均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除前述人员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五、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六个月的交易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2025年12月16日,下同),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
陈民总经理、董事长、董事0
陈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650000
张悟开副总经理、董事4086961王建隆董事1158538胡康宁董事0文茜董事0韩小芳独立董事0何冰玉独立董事0张学军独立董事0季中华财务负责人0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交易过本公司股票。
六、董事会对其他情况的说明中包香港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29114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11.02%,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7%)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公司董事长陈民通过持有中包香港重要权益并担任关键管理人员间接参与本次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王建隆在中包香港担任关键管理人员。
富新投资、中凯投资承诺以其分别所持上市公司889919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53%,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10%)及所持上市公司232791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9%,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富新投资、中凯投资同属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公司董事胡康宁、文茜均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董事将因该项收购而获得利益,以补偿其失去职位或者其他有关损失;
2、公司董事与其他任何人之间的合同或者安排取决于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3、公司董事在收购人订立的重大合同中拥有重大个人利益;
4、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与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之间有重要的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5、最近12个月内作出的涉及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
14第四节董事会建议或声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要约收购的调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收购人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对收购人、收购目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收购资金、后续计划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逐越鸿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山街87号三层3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空纪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出资额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09-26
经营期限2025-09-26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G0PN902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经营范围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可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长空纪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合伙人
逐越鸿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山街87号三层308室
联系电话0512-67074287
2、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逐越鸿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空纪元,实际控制人为俞浩先生,收购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15序认缴出资额
名称性质出资比例号(万元)
1可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69.884.9%2上海逐越鸿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企业30.015.0%合伙)
3长空纪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0.20.1%
合计2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逐越鸿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空纪元,直接持有逐越鸿智0.1%的合伙份额。俞浩先生直接持有长空纪元100%的股权,因此俞浩先生可以通过控制长空纪元实现对逐越鸿智的控制。同时,俞浩先生通过对长空纪元、可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逐越鸿杰的控制,间接控制逐越鸿智100%的合伙份额。因此,俞浩先生为逐越鸿智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空纪元,基本情况如下:
16企业名称长空纪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1号法定代表人秦浩然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时间2025-11-12
经营期限2025-11-12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K084CW6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经营范围色)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
股东名称俞浩持有100%股权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1号
*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的实际控制人俞浩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俞浩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6841987********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3、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参股公司。
(2)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空纪元除控制逐越鸿智、逐越鸿杰外,控制的其他
17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万元)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结构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杂品
1苏州海必得贸887.00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
易有限公司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的实际控制人俞浩先生除控制逐越鸿智、长空纪元外,其与直系亲属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仅列示一级控股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仅列示直接持股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万元)厦门追创志远创
1业投资合伙企业3010.00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有限合伙)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
环保技术、数据处理技术、水处理设备技术、空气净
2追觅科技(苏州)240.788化技术、净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网上贸易
有限公司代理;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
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批发兼零售;
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天空踏浪科技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
3(北京)有限公100.00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司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4天空翱翔科技100.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上海)有限公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18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万元)司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长空云歌科技技术进出口。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企
5(上海)有限公100.00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
司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无畏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6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畅游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7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
8一鼎控股(苏州)100.00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股权投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无际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9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健行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10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纵横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11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天空自由智能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
12技(苏州)有限100.00发;控股公司服务;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
公司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19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万元)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天空环游智能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
13技(苏州)有限100.00发;控股公司服务;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
公司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科
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
永远进取(淄博)
14100.00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企业管理合伙企
询策划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业(有限合伙)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
15追一控股(苏州)100.00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股权投资。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智能农业管理;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人工智
16苏州智会欣农科100.00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
技有限公司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7远行控股(苏州)100.00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有限公司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循光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18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天空跃界智能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控股公司服务;
19技(苏州)有限100.00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科
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
永远向上(淄博)
20100.00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企业管理合伙企
询策划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业(有限合伙)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
21厦门知行无界企400.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业管理合伙企业
20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万元)(有限合伙)追觅企业管理
22(天津)合伙企22.50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23上海最速科技有10.00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
限公司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自强不息(淄博)(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计算
24企业管理合伙企1.00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业(有限合伙)批发;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
行胜于言(厦门)
25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翻译服务;组织文化企业管理合伙企1.00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业(有限合伙)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天空工场自强不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计算
26息(临沂)企业1.00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管理合伙企业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翻译服务;组(有限合伙)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Brightway I
27 Global Holdings 1美元 投资平台
Limited
4、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逐越鸿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倪云杰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无委派代表
5、收购人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交易前,收购人逐越鸿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2025年12月16日,逐越鸿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包香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逐越鸿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包香港持的上市公司
27925572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占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9255722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2%。
6、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
要财务状况
逐越鸿智成立于2025年9月26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未编制财务报表。
逐越鸿智执行事务合伙人长空纪元成立于2025年11月12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未编制财务报表。
逐越鸿智成立时间不满三年,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俞浩,无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
7、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8、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嘉美包装外,逐越鸿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9、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0、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逐越鸿智最近两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化情况为由天
22空翱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天空循光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再变更为长空纪元。天空翱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天空循光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长空纪元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俞浩先生。因此,最近两年逐越鸿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俞浩先生。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嘉美包装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嘉美包装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969.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逐越鸿智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上市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
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剔除回购(元股)数量(股)专用账户后)
人民币普通股(A股) 4.45 233491406 25.00%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233491406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33491406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23=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33491406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包香港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29114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02%,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7%)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该等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公司;未经收购方书面同意,中包香港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
根据《预受要约协议》约定,富新投资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889919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53%,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10%)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中凯投资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232791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9%,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该等《预受要约协议》需富新投资、中凯投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权决策审批程序,并取得同意实施本次交易的书面批准文件(如有)方可生效。
(四)要约收购的价格
1、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4.45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
24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2025年12月16日,逐越鸿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包香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逐越鸿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包香港持有的上市公司279255722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42%),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45元。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4.45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嘉美包装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3.85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4.45元/股,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五)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4.45元/股、最大收购数量233491406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039036756.70元。
收购人已于2025年12月18日,将207807351.34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
25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股份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自筹资金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收购人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相关贷款协议。并购贷款金额预计不超过11.41亿元,借款期限为
10年;借款利率以定价基准利率(LPR五年期限档次)浮动;担保方式为俞浩、可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后续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所质押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通过本次交易取得股份数量的50%。
为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逐越鸿智已经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用于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对价所质押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通过本次交易取得股份数量的50%(上市公司股份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的,前述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其余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进行质押。”收购人已就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六)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
27日、2026年5月28日和2026年5月29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26(七)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上市公司279255722股股份
(占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占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42%)为前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已持有嘉美包装25.42%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八)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16日,逐越鸿智执行事务合伙人长空纪元作出决定,同意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
(九)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建议
(一)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向股东提出的建议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市场价格表现、流通性进行分析,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鉴于嘉美包装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较要约收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72026年5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关联董事陈民、王建隆、胡康宁、文茜回避表决。其余参与表决的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基于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要
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
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三、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一)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要约收购无关联关系的说明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作的声明,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华泰联合与本次要约收购的所有当事方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的结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方提出的要约收购条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有关规定;同时收购方履行了《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约收购的法定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提出的建议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
28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1、嘉美包装挂牌交易股票具有一定的流通性;
2、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为逐越鸿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为收购人进一步提
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且不以终止嘉美包装上市地位为目的;
3、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30个交易日的最高
成交价有较小幅度的折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3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有较小幅度的溢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30个交易日的最高成交价有较大幅度的折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3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有较大幅度的折价。
因此,鉴于嘉美包装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较要约收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本独立财务顾问建议嘉美包装股东根据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提示
1、股票交易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经营周期、资本市场整体表现、市场投机行为和投资
者的心理预期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上市公司股价可能会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价格波动带来投资风险。
2、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要约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依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股份交割。在此期间,预受要约股份处于临时保管状态,存在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3、本次要约收购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
29不以终止嘉美包装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嘉美包装的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嘉美包装的控股股东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嘉美包装的上市地位。
4、预受要约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股价与要约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尽管中包香港、富新投资及中凯投资已不可撤销地承诺将持有的特定份额予以预受,但在目前股价与要约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背景下,除上述承诺方外的其他公众股东接受本次要约的可能性较低。若二级市场股价持续高于要约价格,存在本次预受要约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未能取得进一步证明文件而未能履行相关核查程序的风险
除嘉美包装及收购人等相关机构提供及转交的全部资料外,本报告所依据的其他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获取及上市公司公告。由于未能取得进一步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因此未能履行相关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无法对《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内容和通过公开渠道
查询的与收购人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实,提请投资者注意。
(五)独立财务顾问在最近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及收购方股份的情况说明
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6个月内,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不存在其他买卖或持有被收购人及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30第五节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及关联方在本次要约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发生的对
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未订立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对收购产生重大影响
的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三、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未有第三方对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其他方式收购的情形;公司也未有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的情形。
四、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未进行其他与公司收购有关的谈判。
3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按规定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股东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任何对本公司股东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32二、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董事会向股东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的,该建议是客观审慎的。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民胡康宁张悟开陈强文茜王建隆韩小芳何冰玉张学军
33三、独立董事声明
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利益冲突。本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股东提出建议,该建议是客观审慎的。
独立董事签字:
韩小芳何冰玉张学军
34第七节备查文件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2、《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3、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决策文件;
4、收购人出具的关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的声明;
5、中登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金保管证明;
6、嘉美包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7、嘉美包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8、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嘉美包装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苏州北路258号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0550-68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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