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锐明技术
股票代码:0029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新界青衣长达路14-20号伟力工业大厦B座12楼11室
通讯地址:香港新界青衣长达路14-20号伟力工业大厦B座12楼1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和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锐明技术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锐明技术,公司,上市公司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通指嘉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25年5月
12日期间,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行权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按总股本计算被动稀释0.44%。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12本次权益变动指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3988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7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嘉通持股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
比例为15.00%,占总股本比例为14.93%。
嘉通于2025年5月12日签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本报告书、本报告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可能存在尾差,如有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嘉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新界青衣长达路14-20号伟力工业大厦B座12楼11室
已发行股本:已发行1股,每股1港元,已发行股份总面值1港元税务登记证号码:38121103
企业类型:外资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及物流贸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序号名称出资比例
1 Smart Wing Investments Limited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上市公司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居留权任职情况
陈汉波男董事加拿大中国香港有(中国香港)无
谭文鋕男董事英国中国香港有(中国香港)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锐明技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锐明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通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909886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此外,锐明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占2025年5月12日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总股本减持比例
(股)
(%)
2019年12月17日至
被动稀释00.44
2025年5月12日
2025年2月25日至
嘉通集中竞价17398860.98
2025年5月12日
2025年5月6日至2025
大宗交易11700000.66年5月12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按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按2025年5月12日总股本股
177133911股计算)177395091股计算)
东股份性质占剔除回购占剔除回购名占总股占总股股数专户持股数股数专户持股数称本比例本比例
(股)后总股本比(股)后总股本比
(%)(%)例(%)例(%)合计持有
2940000016.6716.602649011415.0014.93
股份嘉
通其中:无
限售条件2940000016.6716.602649011415.0014.93股份
7有限
售条件股000000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锐明技术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锐明技术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通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锐明技术股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
份有限公司 地 智园B1栋21-23楼股票简称锐明技术股票代码0029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嘉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香港新界青衣长达路14-20
称 人通讯地址 号伟力工业大厦B座12楼1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有□无?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否为上市公司第一人是否为上市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
与□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29400000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比例:16.67%(按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后的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176339911股计算);16.60%(按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行股份比例
177133911股计算)。
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持股数量:26490114股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15.00%(按2025年5月12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变动比例176601091股计算);14.93%(按2025年5月12日总股本
177395091股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25年5月12日
及方式方式:被动稀释和减持是否已充分披露资不适用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
内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在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是□否?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4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附后)
15(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