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5-09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票、借款、保函等融资事项)、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三)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前次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即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四)实施额度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即用于与
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实施额度。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
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
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
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七)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
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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