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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

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号南山智园 B1

栋16楼报告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望西淀先生(公司董事长赵志坚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望西淀先生主持)。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5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97232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30%(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040000股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794000股,下同)。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88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6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35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9人,代表股份135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变更或增加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8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6%;反对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5%;反对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

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5%;反对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

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61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7%;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

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2、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

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70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4、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70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1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

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6、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7、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1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

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1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0%;反对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5%;

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赵志坚、望西淀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69504647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就 H股发行制定、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702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1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

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30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6%;反对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

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6%;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2%;反对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

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0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0%;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7%;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1%;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2%;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702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5%;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5%;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System)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1%;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5%;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宁律师和温骄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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