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担任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未在公司
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内部薪酬考核标准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自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
年调整为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为配合新的年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考核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