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7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4日、2025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7日、2025年 11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根据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事宜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权”)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已延长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5年 11月 4日至 2026年 11月 3日。鉴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将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授权有效期再次延长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6年 11月 4日至 2027年 11月 3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