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5-08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减持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105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长江资本本次实际减持情
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长江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资本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截至2025年11月
1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股东长江资本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24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211235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21123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减持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11月19日,长江资本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表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明细表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
(股)(%)
集中竞价2025年8月-11
长江资本28.64-41.5819148000.9041交易月
注1:以上数据截至2025年11月19日。
表2:大宗交易减持明细表减持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方式(股)(%)
大宗2025年8月-11长江资本不适用0不适用交易月
注2:以上数据截至2025年11月19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25047005.9040105899004.99995%长
江其中:
125047005.9040105899004.99995%
资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3:以上数据截至2025年11月19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1、长江资本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2、长江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长江资本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
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资本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资本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