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股份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8138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12349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郭倍华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31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665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持股比例由30.22%减少至29.72%。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持股比例由29.72%减少至28.85%。
近日,公司收到郭倍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郭倍华女士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17889574股减少至113575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8.85%减少至27.79%。
郭倍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刘少云、韩丹、安义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盐城珑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珑欣”)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7241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5%,其中郭倍华持有117889574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8.85%;刘少云持有公司股份118159101股,占总股本的
28.91%;韩丹持有公司股份3021890股,占总股本的0.74%;安义珑欣持有
18171047股,占总股本的4.45%。本次减持后,刘少云、韩丹、安义珑欣的持
股情况未发生变化,郭倍华持股数量由117889574股减少至113575074股。
本次减持完成后郭倍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2927112股,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62.95%减少至61.8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倍华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郭倍华女
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基于上述情况,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权益变动过程
比例由62.95%减少至61.8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侨银股份股票代码002973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变动股数(股) 减持变动比例
A股 4314500 1.06%
合计43145001.0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例(%)(股)例(%)
郭持有股份11788957428.8511357507427.79
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547195.64187402194.59
华有限售条件股份9483485523.219483485523.21
刘持有股份11815910128.9111815910128.91
少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15910128.9111815910128.91
云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30218900.7430218900.74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54730.187554730.18丹
有限售条件股份22664170.5522664170.55
安持有股份181710474.45181710474.45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1710474.45181710474.45珑
欣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5724161262.9525292711261.89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014034039.1915582584038.13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9710127223.769710127223.76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数;
注2:本公告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注3: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名称为安义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26),郭倍华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31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8665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倍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9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是□否□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倍华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郭倍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