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YING KONG(孔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孔英,出生于1960年8月,加拿大国籍,北京大学物理学学士,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主任科员、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高技术产业政策调研组成
员、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现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与高技术司官员、北京大学
汇丰商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主任;现任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研发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
学院院长等职务,兼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29日至今担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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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应出席会议13次,亲自出
席13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亲自出席3次,请假1次。
2025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异议,对上述议案均予以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4次会议,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监督和评估《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审工作并对相关定期报告的财务数
据进行审阅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
2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主持并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1次会议,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与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进行审核并给予建议,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3次会议,依规开展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先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验任职条件与合规性,确保人选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规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3次,本人应出席会议13次,
亲自出席13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5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于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
相关事项没有异议,对上述议案均予以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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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25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号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三届董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议案
事会第二
12025年2月24日3、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十七次会
议4、关于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25年3月19日同意
十八次会2、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议
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
32025年4月11日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
十九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
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5年4月28日事会第三同意
4、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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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1关于孔英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2关于刘国常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3关于韦锶蕴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4关于郭倍华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5关于韩丹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6关于黄金玲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7关于周丹华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8关于夏冠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9关于刘美辉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10关于李睿希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8、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9、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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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2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
52025年5月15日1、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十一次会议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郭倍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韩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夏冠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丹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孔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2.03选举韦锶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事会第三
62025年6月3日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十二次会
议4、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董
2.0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72025年6月20日事会第一同意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
次会议
3.01聘任公司总经理
3.02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3.03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3.04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05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第四届董
82025年7月10日事会第二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
92025年7月28日事会第三2、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
3、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102025第四届董年8月27日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事会第四
7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次会议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1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1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1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1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7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18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3.19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8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
案
7、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年10月23
11事会第五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日次会议
3、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年11月281、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2事会第六同意
日2、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次会议
1、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年12月18
13事会第七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日次会议
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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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根据相关制度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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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及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进行了梳理,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作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
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
(四)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
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经核查,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
1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
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聘任了新的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董事会聘任代铁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12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刘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曾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曾智明先生将与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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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照行业及地区薪资水平等
因素综合考核制定的,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56人,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660000份。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YING KONG(孔英)
1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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