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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08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股票代码:002976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署:

陈晓敏翁荣荣谭才年王明娣龚菊明

监事签署:

任军平谢蔓华张启胜

高管签署:

陈晓敏谭才年解雅媛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6963587股

2、发行股票价格:23.44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32026479.28元

4、募集资金净额:624090084.09元

5、新增股份前总股本:121171500股

6、新增股份后总股本:148135087股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696358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

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2

目录....................................................3

释义....................................................5

一、公司基本情况..............................................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一)发行类型...............................................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三)发行时间..............................................14

(四)发行方式..............................................14

(五)发行数量..............................................14

(六)发行价格..............................................14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5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5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6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16

(十一)发行对象.............................................16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26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27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8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28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30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31

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1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31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31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31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32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32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32

六、财务会计信息分析...........................................32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3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4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35

(三)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5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36

八、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7

九、其他重要事项.............................................37

十、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目录............................................37

(二)备查地点..............................................38

(三)备查时间..............................................38

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瑞玛精密指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本上市公告书指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指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对象发行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指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指认购邀请书》《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指发行方案》

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9月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Ltd.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3月22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3月6日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 002976.SZ

发行前注册资本12117.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592546102W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邮政编码215151

电话号码0512-66168070

传真号码0512-6616807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eersson.com

电子信箱 stock@cheersson.com

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

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6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4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了决议,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4年6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7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议案》。

2025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2025年6月23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8月1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0月30日向深交所报送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83名(未剔除重复)。

前述83名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2025年10月29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18名投资者;*截至2025年10月

20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中的14名股东(不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8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

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7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机构投资者5家,其他投资者6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2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5年10月30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至

2025年11月16日(含,竞价前一日),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8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向其补充

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1方永中

2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方海云

4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6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7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赵英

9林巨强

10史兴元

11聂炜

12吴云

13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陈蓓文

18林金涛

9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序号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19应辉杰

20张凌木

21李天虹

22谢恺

23卢春霖

24薛小华

25陈学赓

26张维文

27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

2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综上,本次发行共向111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规定;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29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

7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22名认购对象均按

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29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10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保证金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元/股)(万元)(万元)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

1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23.942000300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林巨强25.082200300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222000无需

22.732000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

21.934000

22.532000

5薛小华21.632500300

20.833000

26.1410000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

625.3412500300

24.5415000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83500

7-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24.083900300业(有限合伙)23.084200

24.292000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

23.192045

9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503000300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882000

10信持力精选20号私募证券投资20.682010300

基金20.282020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11伙)-晅瀚卓势6号私募证券投资24.502500300

基金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25.002000300限合伙)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2200无需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82000

14300

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62200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383900300

1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保证金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元/股)(万元)(万元)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882000

16300

-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663690

23.352439

1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

22.853350

23.352000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193080300

20.994430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012000

1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3.474000300(有限合伙)22.945000

20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22.112000300

21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2000无需

22陈学赓20.502000300

23卢春霖20.502000300

2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62000无需

25.342145

2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734745无需

24.158925

21.022500

26李天虹20.692800300

20.393200

27吴云24.393200300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25.083000

28300限合伙)23.445000

25.351015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3911306无需

23.2915000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及最终的

缴款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44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获配

12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林巨强93856621999987.046个月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85324219999992.486个月合伙)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6399317149999990.486个月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106655224999978.886个月

-晅瀚卓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23372113059839.686个月

6吴云136518731999983.28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324119999969.04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0758489249768.966个月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166382238999987.686个月(有限合伙)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

10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85324219999992.486个月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5324219999992.486个月

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170648439999984.966个月限合伙)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3177973641717011.846个月

合伙)

合计26963587632026479.28—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13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

1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696358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3135052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1月13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20.16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20.16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1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4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1.16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202647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36395.19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624090084.09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202.65万元,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5)第0039号),截至2025年11月21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632026479.28元。

2025年11月2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尚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将本次认购款项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15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5日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6935号),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696358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02647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36395.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6963587.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97126497.09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与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12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44元/股,发行股数为2696358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不超过35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

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16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林巨强93856621999987.046个月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

2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85324219999992.486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

36399317149999990.486个月

责任公司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

4限合伙)-晅瀚卓势6号私106655224999978.886个月

募证券投资基金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23372113059839.686个月

6吴云136518731999983.28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324119999969.04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0758489249768.966个月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

9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166382238999987.686个月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

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

1085324219999992.486个月

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

11限公司-般胜大旭1号私募85324219999992.486个月

证券投资基金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

12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170648439999984.966个月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

13177973641717011.846个月业(有限合伙)

合计26963587632026479.28—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林巨强姓名林巨强投资者类型个人投资者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

身份证号码320103*******

17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获配数量(股)938566限售期6个月

(2)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248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1-20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高新区锦峰路 199 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801、802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宋才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7F8PXG63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经营范围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853242限售期6个月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12-08

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 C1 地块第 3 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 6 楼住所地

601、602室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2号楼13层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5MA4F5GUQ29

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经营范围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6399317

18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6个月

(4)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01-06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7206室(上海泰和经主要经营场所济发展区)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3A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2437376XY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66552限售期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06-08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823372限售期6个月

(6)吴云姓名吴云投资者类型个人投资者

19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身份证号码310101*******

获配数量(股)1365187限售期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23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04-09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 6 号院北辰中心 E 座 9 层法定代表人邹迎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经营范围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853241限售期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06-21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807584

20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6个月

(9)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5-17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1号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29层法定代表人徐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XLQ778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经营范围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663822限售期6个月

(10)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09-04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主要办公地点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缪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EWF1DF1U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营范围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853242限售期6个月

(11)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名称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3-21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090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1500弄8-9号725室法定代表人李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8RC8R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经营范围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853242限售期6个月

(12)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名称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6-28

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星海湖北路666号星海豪庭3#楼一单住所地

元101-6室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控大厦 18F法定代表人余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200MABQ0PNJ02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获配数量(股)1706484限售期6个月

(1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100000万元

22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成立日期2021-10-14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主要经营场所室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21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953H6Y7A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经营范围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779736限售期6个月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最终获配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对象与公司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2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林巨强、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吴云和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

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参与配售产品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

的备案;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东

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

2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本次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均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其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投资者类别/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或姓名风险等级是否匹配风险承受等级

1 林巨强 专业投资者(B 类) 是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合伙)

3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级 是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晅瀚卓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6 吴云 普通投资者 C4 级 是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有限合伙)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晟投资管

10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理有限公司-苏州融晟致远股权投

25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

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 专业投资者(A 类) 是限合伙)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3 普通投资者 C4 级 是

合伙)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对象随申购报价文件一并提交的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6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7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5年12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瑞玛精密;

证券代码为:002976;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2025年12月9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性质号(股)(%)的股份数量(股)

1陈晓敏境内自然人6799809656.1250998572

28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序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性质号(股)(%)的股份数量(股)

2翁荣荣境内自然人64499045.324837428

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境内非国有

329798002.46-业(有限合伙)法人

4鲁存聪境内自然人14382001.19-

5麻国林境内自然人8460000.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成中证360互

6其他6647000.55-

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7杨瑞义境内自然人6139000.51-

J.P. Morgan Securities

8境外法人4703560.39-

PLC-自有资金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

9港)有限公司-客户资境外法人4648240.38-

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0其他4382210.36-

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合计8236400167.985583600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性质

(股)(%)的股份数量(股)

1陈晓敏境内自然人6799809645.9050998572

2翁荣荣境内自然人64499044.354837428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境内一般法

363993174.326399317

金有限责任公司人诺德基金浦江1535

基金、理财产

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42662112.884266211

品等划苏州众全信投资合境内一般法

529798002.01-

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29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性质

(股)(%)的股份数量(股)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境内一般法6合伙企业(有限合17797361.201779736人

伙)江西金投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南

基金、理财产

7昌赣金信私募股权17064841.151706484

品等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嘉兴嘉基金、理财产

816638221.121663822

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品等企业(有限合伙)

9鲁存聪境内自然人14382000.97-

10吴云境内自然人13651870.921365187

合计9604675764.8473016757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11715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696358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48135087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别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例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5956150.0046.18%82919737.0055.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5215350.0053.82%65215350.0044.02%

三、股份总数121171500.00100.00%148135087.00100.00%

本次发行前后,陈晓敏、翁荣荣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0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5年1-9月2024年度

/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5年9月末/2024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1735-0.20890.1419-0.1709

每股净资产6.87426.38049.83599.4320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末总股本;发行前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当期末总股本;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注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69635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陈晓敏、翁荣荣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3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总计237942.75236662.37211506.21191104.83

负债总计153038.46144703.22118751.81106083.75

所有者权益总计84904.2991959.1592754.3985021.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83295.1877312.4882278.6275307.49

32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1-9月

营业收入143536.00177433.74157707.60120616.89

营业成本114068.47141879.14121389.7290764.81

营业利润296.24-1951.536266.307716.16

利润总额266.16-1754.576273.897782.01

净利润1435.01-1898.645938.477349.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102.48-2531.555167.796704.42

净利润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追溯调整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15-6935.929656.46428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5.84-7958.40-9979.38-3527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88.269990.51-1795.8919788.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39.30-4701.89-1237.66-9936.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64.179024.8713726.7614964.42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071.171.441.71

速动比率(倍)0.700.831.071.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4.00%47.96%42.32%41.52%

资产负债率(合并)64.32%61.14%56.15%55.51%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632.672.843.01

存货周转率(次)3.043.473.623.65

利息保障倍数(倍)1.22-0.416.3711.05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3-0.570.800.36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4-0.39-0.10-0.83

3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7.07%6.43%5.95%4.87%

注:2025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经年化处理。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7、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191104.83万元、211506.21万元、236662.37万元和237942.75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持续增加。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

为106083.75万元、118751.81万元、144703.22万元和153038.46万元,负债规模呈增长趋势,与业务规模变动趋势相符。

2、偿债能力分析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5.51%、56.15%、61.14%和64.32%,整体较为稳定,负债规模可控;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1、1.44、1.17和1.07,速动比率分别为1.33、1.07、

0.83和0.70,呈下降趋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减弱,主要系公司为持续紧跟

全球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方向,把握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大投入,努力实现从零部件供应商发展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的战略目标,由此导致公司投资支付现金规模较多。随着公司投资支出规模的增加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及速动资产的增长幅度要低于流动负债的增长幅度,因此,2022年末至2025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持续下降。

3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3、营运能力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分别为3.01、2.84、2.67和2.63,稳中有降;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5、3.62、

3.47和3.04,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受存货备货增加影响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保荐代表人:朱国民、魏娜

项目协办人:朱文鹏

其他项目人员:曹安然、王生晨、张培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86-10-57068585

传真:86-10-85150267

经办律师:魏伟强、吴碧玉

(三)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5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负责人:刘维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玉寿、倪士明、齐飞翔、韩雄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电话:021-52920502

传真:021-529205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翟萍萍、吴昊

八、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已与国金证券签署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以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

国金证券已指派朱国民、魏娜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朱国民:具有14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8566)、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2)、上海兰卫医

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301060)、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2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88210)、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36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限公司(60320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52)、西藏高争民

爆股份有限公司(002827)等 IPO 项目。目前担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26)、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201)、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76)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魏娜:具有12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83)、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392)、湖南达嘉维

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26)、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201)

等 IPO 项目,目前担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76)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瑞玛精密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本保荐人同意推荐瑞玛精密本次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九、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文件;

37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人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的书面确

认文件;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168077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三)备查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38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9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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