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16935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 上海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16935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责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71,500.00元,股本为121,171,5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63,5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贵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026,479.2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人民币5,920,00.00元,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26,106,479.2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7,936,395.19 元(均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6,963,587.00元,余额人民币 597,126,497.09元转入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71,5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21,171,500.00 元,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4)第23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48,135,087.00元,股本为人民币148,135,087.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责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登记、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登记及证券相关监管单位申报材料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证事项说明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果年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占
2 3, 1,1,3 1 1 3
3 .
11, 11, 1 11 13
3, 1, 81 0 33
H 人他
七地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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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物
1 51 1 53 9 13
4 1,1,3 5 5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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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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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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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瑞玛精密”)系由原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592546102W的营业执照。瑞玛精密于2020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瑞玛精密”(曾用简称“瑞玛工业”),股票代号:002976。
二、审批及发行情况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63,5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026,479.2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人民币5,920,000.00元,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26,106,479.2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7,936,395.19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6,963,58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97,126,497.09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63,587股,募集资金总额632,026,479.28元。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持续督导费)人民币5,920,000.00元后的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人民币626,106,479.28元于2025年11月 24日汇入贵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户号码 金额(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8112001012000893259 359,14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89040078801200004070 91,278,2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102021129201336676 91,278,25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37070180805688378 84,409,979.28
合计 626,106,479.28
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2,026,479.28元,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为7,936,395.19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不含税金额 (元)
P 承销保荐费(含持续督导费) 5,920,000.00
2 律师费 584,905.65
3 审计及验资费 970,754.71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259,433.96
5 其他发行费用 201,300.87
合计 7,936,395.19
四、其他事项
无。
中国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电子回单号码:0904-0773-0553-1100
付款人 户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 户名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号 110202112920133667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开户银行 新区支行营业室
金额 ¥91,278,250.00元 金额 (大写) 人民币玖仟壹佰贰拾柒万捌任贰佰伍拾元整
摘要 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 业务 (产品)种类 跨行收报
用途
交易流水号 61838655 时间戳 2025-11-24-09.58.20.650770
5工电子回单专用章 备注: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附言: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 支付交易序号:6443767 报文种类:大额客户发起汇兑业务委托日期:2025-11-24业务类型(种类):普通汇兑 0 E℃
验证码:akNW07EdNtX7w6kwZUvG+mYxUf4=
记账网点 00211 记账柜员 004 95 记账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打印日期: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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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人
1 9 0用电
付 款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贷记回单
打印日期:2025-11-24 第1次打印 打印渠道:公司网银
电子回单编号 A25112436491579 验证码 GPA3R2F747K7
付款人 账户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 账户名称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号 89040078801200004070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交易名称 EK95 凭证号 交易网点交易流水号-传票序号 8904
交易时间 2025年11月24日09时58分21秒 申请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899016890100-1
金额 (大写) 人民币玖仟查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金额 (小写) Y91,278,250.00元 交易附育 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
摘要 汇入外LZ25112400142048 电子回单时间截 2025年1 1月24日10时24分48秒
(1)已有业务凭证/回单、电子缴税凭证、柜台回单的单位请注意核对,对于电子回单编号、账户、日期、金额、(2)本回单的交易日期为银行账务日期,申请日期为业务提交处理日期,记账请以交易日期为准。本电子回单不作有抹账可能,款项以资金实际支付为准。若附言中包含特殊字符,将固定展示为“7”。 ---1水号 聚及验证码相同的业务不为收款用量货依据,仅供参考;当日回单
如需校验电子回单,请下载“浦发企业版app”或点击公司网银页面htps/corspdb.com.ncompay.ebank),使用“电子回单验证”进行验证。
M ---
2
℃℃ 升 2
付 款 人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编号:HN25100105900003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市新区支行:
本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庄对本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4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次发行主承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贵行缴存的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等费用后投资者认股资金总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回函请直接寄至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直接转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证经办人。
如贵行对函证内容或格式存在疑义,请直接联系函证事项经办人首湘雄,17807383713。
回涵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1113房上会湖南函证分中心邮编:410015
联系人:曹湘雄 电话:17807383713 电子邮箱 :caox1angxiong@scpa.com.cn
本公司谨授权责行可从本公司1022540900022935账号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如适用)。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激款人 缴入日期 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款项来源 MT中 E200
境内 境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 1102021129201336676 人民币 91,278,250.00 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 v ,2c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结论: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年1月日- 或- 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经办人: 职务/岗位:复核人: 职务/岗位:-4,系统处理签字:(银行 电话:电话:,盖章)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存在以下年月日或 不符之处。经办人: 职务/岗位:复核人: 职务/岗位:系统处理签字:(银行 电话:电话:盖章)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于将路支行:
编号:HN25100105900004
本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4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次发行主承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贵行缴存的扣除承销费及保存费等费用后投资者认股资金总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责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回函请直接寄至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直接转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证经办人。
如责行对函证内容或格式存在级义,请直接联系函证事项经办人售湘维,17807383713。
回涵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113房上会湖南函证分中心
联系人:曹湘雄 电话:17807383713 电子邮箱 :caoxiangxiong0scpa.com.cn
本公司道授权责行可从本公司370701800362468账号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如适用))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缴款人 缴入日期 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款项来源 备注
境内 境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存款账户 37070180805688378 人民币 84,409,979.2B 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 1 2 M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年月日或 记载信息相符。特此经办人:复核人:系统处理 储复。职务/岗位:职务/岗位:差字:(银行 电话:电话:行盖章)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存在以7年月日成- 下不符之处。经办人:复核人:系统处理 职务/商位:职务/岗位:签字:(银 电话:电话:行盛章)
银行询证函 (验资类)
函证编号:IN25100105900004
发起函证日期:20251125
被函证企业名称:苏州瑞玛情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函证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本部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时--分)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 记载信息相符,特此 函复,以下无内容。
2025年11月25日55- 经办人:傅雅琴复核人:惠洁艳 管理部-051268665130职务职务: 67909219EPL-7业务专用章DU2PHST8P04K1-
银行询证函
编号:IIN251001059000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责行”):
本公同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汇入汇款进行审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事项不符”处列明不符项目。
有关询证费用直接从本公司 89040078801800002203 账户中收取。
回函地址:湖南省 省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113房联系人:曹湘雄 邮编:410000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列示如下:
缴款人 缴款日期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25 320512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89040078801200004070 人民币 91,278,250.00 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025年11月24日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
经本行核对,所面证项目与本行记载2025年1月日或 信息相符。特此函复。经办人:复核人: 郁足廷系统处理签字: 职务/岗位动 电话:675732℃职务/岗位 PH418(银行关-”+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存在以下不年月日域 不符之处。经办人:复核人:系统处理签字: 职务/岗位: 电话:职务/岗位: 电话:(银行盖章)
函证编号:HN251001059002第2/2保计对函记基准日(时)资金到位情况回函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本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4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徽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次发行主承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贵行缴存的扣除承销费及保存费等费用后投资者认股资金总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回函请直接寄至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直接转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持殊管通合伙)函证经办人。
如责行对面证内容或格式存在疑文,请直接联系函证事项经办人育湘摊,17807383713
联系人:曹湘雄 电话:17807383713 电子邮箱: caoxiangxiong@scpa.com,cn
本公司谨授权资行可从本公司8112010110739119账号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如适用)。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缴款人 缴入日期 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款项来源 M十能注5 -P034
境内 境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 8112001012000893259 人民币 359,140,000.00 瑞玛精密定增募集资金款 -M 3 220CT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留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结论: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到示录号811200101200893259,账户性质:专用账户。 M2)E
2v 经办人: Mvv复核人: 职务/岗位:职务/岗位: 电话:T0-6893℃电话:0rv68v375
成 系统处理 4柜面业务专用章 7行盖章) -1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存在以下年月日或 不符之处。经办人:复核人:系统处理 职务/岗位:职务/岗位:字:(银行盖章) 电话:电话: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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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会H1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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