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对瑞玛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936395.19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69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202.65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
1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具体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6935号),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02647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36395.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作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调整前募集资调整后募集资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号金拟投入金额金拟投入金额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
143914.0035914.0035914.00
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
223053.0018255.6518255.65
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9033.009033.008239.36
合计76000.0063202.6562409.01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
2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金额1.5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多可以节省财务费用4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2个月,在12个月使用期限
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3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魏娜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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