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箭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9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8元,募集资金总额53664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5664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3月
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2000.00320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6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48000.0048000.00
1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2000.0025914.3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4744.5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172.07
合计48000.0040830.9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基本建设或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预计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扣除手续费的预计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额额银行利息净额金节余金额微波前端产业化基
132000.0025914.331683.597743.89
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
26000.004744.50726.211981.71
建设项目
合计38000.0030658.832409.809725.60
注:上述募投项目尚需对外支付的款项为25.37万元。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725.6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且待支付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3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依据
项目规划并紧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确保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量项目所处国内经济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审慎决策,不断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管控,实现对募集资金的科学使用与资源合理调配。通过加强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与管理,有效提升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法合规合理地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利息收入与现金管理收益。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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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唐云严林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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