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ST天箭 公告编号:2026-033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
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及持股 5%以上股东楼继勇先生、陈镭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的通知,获悉成都君祥泰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祥泰瑞”或“受让方”)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楼继勇先生、陈镭先生与君祥泰瑞于 2026 年 7 月 2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楼继勇先生、陈镭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君祥泰瑞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7745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7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楼继勇先生及 5%以上股东陈镭先生出
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的告知函》。由于尚未实际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并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承诺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原协议约定相应责任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自《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同时失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