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7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运营和成长提供具有实际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1974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年7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中国核工业23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从事劳动人事、法务工作;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经济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科研和教学工作。自2025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全部董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情况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召开次数缺席次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
5500022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公司事先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前期准备。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确保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审议,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能够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2025年度围绕上述重点领域,本着独立、审慎的原则,通过主动问询、审阅报告、专项沟通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公司亦在相关方面运作规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跟踪与问询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的实际履行进展。报告期内,通过调阅承诺事项台账、与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问询、了解关键节点进展等方式,对包括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资产注入等在内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本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内容的情形,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诚信底色,有效维护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誉。
2.持续监督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履行持续监督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等披露事项的合规性与及时性,审阅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披露流程进行了必要了解。
经监督,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了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
3.审阅与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是公司稳健运营的重要保障。本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沟通、了解内控自我评价及审计
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领域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审查。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主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在日常经营中得到贯彻,在风险防范与资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内控体系持续运行有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充分利用参与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契机,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积极交换意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传媒和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准确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无提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在2025年度运作规范,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了有效保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本人履职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了本人能够有效行使职权。2026年1月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辞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任期间,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位同仁对本人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与协助。离任后,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祝愿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不断完善治理,提升业绩,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独立董事:唐军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