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 9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21日 9:15—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 19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767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 3060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7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3%。
3、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6年 8月 29日披露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00《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共收到 8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 5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征集人已按照其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罗阳勇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73796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968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2.2795%。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曾成华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737779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779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2.1667%。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陈学渊女士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737379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37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281%。
(二)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潘鹰先生为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737359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359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161%。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刘玉强先生为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737379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37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281%。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谢晓霞女士为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73751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18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2.01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二)见证律师姓名:张文、方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