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12548.00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1310.12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441.9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741.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其中2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监督管理措施
16次(其中13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7次(其中6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丽娟,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业务复杂程度等,根据政旦志远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经审议,审计委员
会认为:政旦志远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