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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2 00:00 查看全文

华盛昌 --%

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376股,回购价格7.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9401160股变更为1893467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9401160元变更为人民币189346784元。(实际减资数额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数为准。)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2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碧莹

4、联系电话:0755-27353188

5、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

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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