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220129号
目 录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1-3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4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220129号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科技”)管理层编制的 2026年 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和 2023年度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朝阳科技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朝阳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为了更好地理解朝阳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应当与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朝阳科技 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是朝阳科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朝阳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朝阳科技 2026年 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和 2023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农专字[2026]25009220129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 林(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建勇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2026年 1-6 月(未项 目 经审计)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4368.25 -1071337.61 -1041449.83 -29094.5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69915.08 5098808.64 5710810.15 2037854.9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158351.06 1348719.18 3568369.91 34847424.89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324367.18 160000.00 2566137.82 1184969.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925.83 -135079.32 -1027839.33 1412433.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137339.24 5401110.89 9776028.72 39453589.1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21094.73 1144328.21 1448658.58 1300555.7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16244.51 4256782.68 8327370.14 38153033.3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6395.14 48473.95 82059.18 546578.1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99849.37 4208308.73 8245310.96 37606455.1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