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2证券简称:湘佳股份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60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260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97264.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9895356.6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3989535.67元,公司2024年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51913658.53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33398799.7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51913658.53元,公司总股本为145138221股。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3521114.480.0020369213.9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8097264.22-147151499.35105873030.59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51913658.5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33398799.7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3890328.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8939598.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3890328.44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否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3890328.44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