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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08 00:00 查看全文

芯瑞达 --%

证券代码:002983股票简称:芯瑞达公告编号:2026-00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223435220股增加至

223665021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91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223273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33491028.15元÷223665021股=0.1497374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1.497374元。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497374元/股。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实

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223435220股增加至223665021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91500股后的223273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

股利(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1月16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809彭友

202*****756彭友

308*****148安徽鑫辉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818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1*****325王鹏生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月7日至登记日2026年1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

223273521股×0.15元/股=33491028.15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首先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再根据每10股现金红利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33491028.15÷223665021×10=1.49737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7374元/股)÷(1+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唐先胜、屈晓婷

咨询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电话:0551-681037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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