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
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9人,代表股份166941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0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5385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8人,代表股份41556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12249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759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7人,代表股份8489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66329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3%;
反对594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1%;弃权1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23%;反对594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35%;弃权1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6632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2%;
反对58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弃权31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99%;反对58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7%;弃权317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同意16632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4%;
反对58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弃权31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31%;反对58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7%;弃权31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6632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4%;
反对59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3%;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31%;反对59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1%;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66336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3%;
反对581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2%;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44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70%;反对581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7%;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5发行数量
同意166327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2%;
反对59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3%;弃权2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5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76%;反对59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1%;弃权2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6限售期
同意16632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1%;
反对59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0%;弃权2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21%;反对59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19%;弃权2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7上市地点
同意16633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2%;
反对589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0%;弃权2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46%;反对589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2%;弃权2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同意16634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反对576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2%;弃权2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2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48%;反对576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49%;弃权2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166335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585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6%;弃权2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43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21%;反对585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6%;弃权2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6632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4%;
反对58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弃权33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4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62%;反对58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8%;弃权33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6632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3%;
反对59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2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15%;反对59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13%;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66326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6%;
反对591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2%;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4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87%;反对591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6%;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6632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1%;
反对59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5%;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82%;反对59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45%;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66352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2%;
反对56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3%;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6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17%;反对56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10%;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6633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0%;反对583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5%;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4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1%;反对583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7%;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议案》
同意16635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3%;
反对561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2%;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64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11%;反对561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17%;弃权2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66325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7%;
反对59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5%;弃权23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3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72%;反对59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45%;弃权23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慧杰、杨珉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