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证券简称:宇新股份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陈海波、杨朝合、熊政平、吴肯浩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的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1元/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武、张东之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关于回购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权益分派情况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拟按照调整后的价格6.81元/股对1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因业绩不达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价格6.8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武、张东之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