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全面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33项议案。会议的召
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序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号
第三届监事
2024-01-
1会第二十二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02
次会议
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4-01-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会第二十三
10案
次会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三届监事
2024-02-案
3会第二十四
19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次会议
4、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三届监事4、《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04-
4会第二十五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次会议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
议案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1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第三届监事
2024-04-
5会第二十六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5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
2024-05-
6会第二十七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5
次会议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三届监事
2024-07-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7会第二十八
25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次会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第三届监事
2024-08-告
8会第二十九
163、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次会议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4-09-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
9会第三十次
30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
第三届监事
2024-10-
10会第三十一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5
次会议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第三届监事
2024-11-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会第三十二
2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撤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决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从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全面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列席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主要情况如下:
1、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真审查了公司的财务报表等文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对外担保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是因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利益,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5、核查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解除限售程序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2024年,公司及时按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工作,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得有效执行。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三、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