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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项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1、2026年 10月 23日,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签署《合资协议》,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惠州新宇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宇新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 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 40%;新宙邦以货币方式出资 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 60%。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的正式协议,并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其他相关事宜。本次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4、合资公司拟主要从事电子级异丙醇、电子级乙酸乙酯等电子化学品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52008C

3、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 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1901(一照多址企业)

4、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6、注册资本:75388.6428万元

7、成立日期:2002年 2月 1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房屋租赁。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用电子化学材料的开发和产销(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字第 2003-0939号文执行)。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氨溶液[含氨>10%](35)、2-丙醇(111)、

丙酸甲酯(128)、次磷酸(161)、丁二腈(222)、2-丁氧基乙醇(249)、NN-

二甲基甲酰胺(460)、氟代苯(737)、氟化铵(744)、硅酸四乙酯(845)、

己二腈(991)、甲醇(1022)、硫酸(1302)、硼酸(1609)、氢氟酸(1650)、

氢氧化钠(1669)、三乙胺(1915)、碳酸二甲酯(2110)、碳酸二乙酯(2111)、

4-硝基苯酚(2235)、2-硝基苯甲醚(2239)、亚磷酸(2444)、盐酸(2507)、乙醇[无水](2568)、乙腈(2622)、乙酸[含量>80%](2630)、乙酸甲酯(2638)、

乙酸乙酯(2651)、乙酸正丙酯(2656)、乙酸正丁酯(2657)、正丁醇(2761)、

正磷酸(2790)、对甲基苯磺酸铁溶液(2828)、双电层电容器电解液(2828)、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828)、碳酸甲乙酯(2828)、一次锂电池电解液(2828)、钠电池电解液(2828)、三(三甲基硅基)磷酸酯、LCD 蚀刻液(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新宙邦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37),

股权结构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10、新宙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新宙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拟申请注册的主要信息(1)名称:惠州新宇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营业期限:长期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成立。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的信息为准。

2、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60%

2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合计 20000 100%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合资双方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序 认缴出资额 出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号 (万元) 方式

深圳新宙邦 合资双方以现金形式分三期实缴出资,出资

1 科技股份有 12000 60% 比例分别为各方认缴出资额的 30%、40%和

限公司 30%。其中,第一期于合资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立后缴付(30%);第二期于建筑工程

广东宇新能 货币 施工许可证出具10个工作日内缴付(40%);

2 源科技股份 8000 40% 第三期于土建工程交接证书出具后 10 个工

有限公司 作日内缴付(30%)。如项目实际进度需要,合计 20000 100%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各期出资的具体缴付时间进行合理调整

3、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提名两名董事,乙方提名一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合资公司接受甲乙双方公司审计部门的审计。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两名,由甲方、乙方

各委派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委派。

4、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其他条款

(1)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壹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本协议之任何规定

为无效、违法或无法强制执行时,仅该部分为无效、违法或无法强制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合法性或强制性。

(2)协议条款中对运营管理、股权转让、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约定。

五、合资公司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5万吨高纯电子级溶剂项目。

2、实施主体:惠州新宇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3、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具

体用地位置及面积以最终取得的土地为准。

4、项目投资预算:总投资额不超过 5 亿元,其中一期计划投资金额 266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5、资金来源:合资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本项目拟分两期投资建设,整体建成后形成年

产 5万吨电子级异丙醇、10 万吨电子级乙酸乙酯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拟建设年产 2万吨电子级异丙醇、5万吨电子级乙酸乙酯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期预计不超过 2年;二期拟新增年产 3万吨电子级异丙醇、5万吨电子级乙酸乙酯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周期据实确定。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业务拓展和优化产业布局所做的决策,通过公司现有异丙醇和乙酸乙酯生产业务向下游延伸布局电子化学品业务,完善产能布局,形成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合资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电子化学品和功能材料,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品质管控体系以及广泛的客户基础。本次合作能与合资方实现资源、技术、销售的优势互补、快速形成效益和产能,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及投资建设项目尚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审批及许可手续,办理结果及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面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客户认证及导入、原材料价格波动、环保

及安全生产等风险,合资公司未来经营及合作效益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合作方保持密切沟通,完善合资公司治理及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推进建设和经营工作,加强市场开拓、成本控制及安全环保管理,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合资公司及项目进展,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现各方协同发展、优势互补与利益共享,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出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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