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证券简称:宇新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
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宇新化工”“宇新新材”“博科新材”)。
二、本次担保情况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被担保担保额度是否为对担保方直方最近担保注册资截至目前预计担保占公司最控股子公被担保方接或间接一期资方本担保余额额度近一期净司以外的持股比例产负债资产比例关联担保率
公司宇新化工5000100%40.98%5870010000026.34%否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额度合计5870010000026.34%-
宇新新材5000070.00%81.45%7578320920055.09%否公司
博科新材12500096.80%87.23%246052420800110.82%否
宇新新材5000070.00%81.45%--0.00%否宇新化工
博科新材12500096.80%87.23%13125300007.90%否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合计334960660000173.81%-
总计393660760000200.15%-
注:上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以2026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
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被担保人宇新化工宇新新材博科新材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6日2018年8月6日2020年10月23日惠东惠州新材料产业注册地惠州大亚湾惠州大亚湾园主营业务化工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品的生产与销售法定代表人张东之胡先君申武
资产总额221782.91251736.60648333.23
2025年12负债总额78797.90205780.90561350.64月31日净资产142985.0145955.7086982.59
/2025年度营业收入474062.17309621.82311574.80
净利润8335.611609.83-13928.62
资产总额243314.77237458.22643451.80
2026年3
负债总额99722.54193417.10561295.43月31日
净资产143592.2344041.1282156.38
/2026年第
营业收入164719.10105633.78133620.66一季度
净利润300.86-2078.94-4847.9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否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展采购、销售或其他
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提供不超过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
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五、审批程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
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宇新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符合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7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0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9.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03.67%,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3、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