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证券简称:中天精装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127055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
3、主持人:董事长楼峻虎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会
议室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1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450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00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70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018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6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3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6%。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29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0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6%;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2数的0.5298%;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18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5%。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18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5%。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18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5%。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187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35%;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0%;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187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35%;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0%;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5%。
4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楼峻虎先生、王新杰先生、张安先生、陶阿萍女
士、周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7.1选举楼峻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3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548%。
表决结果:当选。
7.2选举王新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39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9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594%。
表决结果:当选。
7.3选举张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8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9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42%。
表决结果:当选。
7.4选举陶阿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41%。
表决结果:当选。
57.5选举周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41%。
表决结果:当选。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舒杰敏先生、伍安媛女士、曲咏海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8.1选举舒杰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8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39%。
表决结果:当选。
8.2选举伍安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8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39%。
表决结果:当选。
8.3选举曲咏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9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44%。
表决结果:当选。
9、审议通过《关于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087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6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29%;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0%;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第1项提案审议通过是第9项提案审议通过生效的前提,第1项提案已经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第9项提案的表决结果生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3811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1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8%。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08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2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
7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408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2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根据〈公司法〉配套规则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3811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1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8%。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63811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14%;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4%;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
8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397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7%;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0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1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8%。
本提案关联股东张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何璐瑶、郑飞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