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证券简称:盛视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14558.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990657.72元,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00045341.70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29918417.2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0045341.70元。
(三)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852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61852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025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为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6185213.8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9%。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6185213.8054874551.4810242681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5314558.11174901089.28198230079.17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00045341.7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29918417.24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3486580.48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2815242.18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83486580.48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83486580.4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0.07%,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
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550.00万元、11121.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2.9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支出安排,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