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证券简称:盛视科技公告编号:2026-04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四道11号盛视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会议主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瞿磊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4602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986%,其中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143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75%。
参会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270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55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97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36%。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71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8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5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4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64%。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61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7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7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27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4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93%;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1%。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9595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9%;反对19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00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083%;反对19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1%;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9585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4%;反对19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99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000%;反对1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3%;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1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77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瞿磊先生、蒋冰作为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此外,因瞿磊先生与公司股东舟山智能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云智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舟山智能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云智慧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赖时伍先生亦为关联股东;上
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19191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09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54%;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1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77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1%。
表决结果:通过(八)《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36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4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67%;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4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63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7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8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41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5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08%;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4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1%。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九)表决通过是议案(十)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九)已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因此议案(十)表决结果生效。
(十一)《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43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5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2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4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2025年度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童曦、李汶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一)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