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证券简称:盛视科技公告编号:2026-06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81元(不含送转),共计募集资金
1161723600.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9663019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65093404.34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
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333404.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3676.00
项目投入 B1 78596.9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272.41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B3 28945.12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C1 1208.4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95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C3 0.00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79805.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276.36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D3=B3+C3 28945.12补充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201.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01.83
差异 G=E-F 0.00
注: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5年全部结项,本期项目投入金额为支付的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的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6〕5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08530000004065493.16
喜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153000024901516.10
深圳金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3080122000260819682.52
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051586106020.06
车公庙支行
合计2201.83
注: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于2025年10月23日将名称变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光明支行,后因该行对存量对公业务进行调整,公司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的所有对公业务自2026年1月22日起转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办理。以上变更不涉及账号及其账户功能变化和重新签订协议。
2.上述表格中计算的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智慧口岸领域的研发实力、交付能力,满足客户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需求,强化公司在口岸智慧化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由于公司智慧口岸业务主要以整体解决方案的模式向客户提供,整体项目的交付涉及多项产品与技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难以就各项技术或产品对客户合同进行独立区分,本募投项目的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无法直接精确独立核算。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公司持续研发及创新的项目,通过逐步扩充研发
队伍、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能力,以持续保障公司技术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助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致力于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公司营
销和技术支持水平,增强客户服务黏性,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3676.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8.43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805.4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预
已改变项目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计效益(含部分改变)(1)(2)(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
智慧口岸系统研否71129.0071129.00869.6353500.7175.222025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
否20157.0020157.00338.8016817.9383.432025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
否12390.0012390.000.009486.7776.572025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103676.00103676.001208.4379805.41-----小计
合计-103676.00103676.001208.4379805.41-----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由深圳、武汉两个基地联合建设,项目计划选址于深圳市福田区以及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其中,深圳市福田区场所拟通过购置取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场所在公司自有土地开展建设。由于公司在深圳暂未购置到适合项目实施的房产,同时受客观环境和武汉当地审批流程影响,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场所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进度缓慢,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2.受2022年整体客观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误,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经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3.公司取得贝特尔大楼时,存在既有租约,为陆续到期,公司研发中心现办公场所租赁时间较短,若较早提前解除相关租约,公司需支付较大金额的违约金;另,贝特尔大楼附近地铁站延期开通,交通不便,且公司还需要对贝特尔大楼进行升级改造,设计、施工需一定工期。此外,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对部分建筑设计进行完善,“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度有所延缓,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
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议案》,为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综合考虑了资金预算、物业面积、区域需求、深圳市商业地产的市场行情等多项因素以及实地考察后,公司将“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场地的取得方式由“通过购置取得”变更为收购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尔”)100%股权,将贝特尔名下位于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的贝特尔大楼作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位于深圳的实施场地,变更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在深圳的实施地点将由深圳市福田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收购贝特尔100%股权的交易价款总金额为21803.01万元,其中使用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用于场地购置的募集资金合计17506.99万元,使用自有资金4296.02万元。根据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场地面积需求占比分摊,本次交易对价中,使用“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用于场地购置的募集资金14323.90万元,使用“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中用于场地购置的募集资金3183.09万元。本次变更实施方式涉及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07%。上述有关募投项目的调整,只是募投项目场地购置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安排的变更。上述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7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087、2022-088、2022-089、2023-006号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38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在扣除项目建设、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4469.26万元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873.62万元(根据截至2025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和未到期理财金额计算,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和理财结息金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8945.12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科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结合最新的行业发展方向,公司主要研发方向为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等方面的研究,对研发设备的依赖性有所降低,因此节余了部分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3.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有2201.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均为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及利息收入。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若存在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若应付未付款项后续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及因其他原因所形成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经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基于人工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35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调至场地投入费用,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55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调至建筑工程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019、2024-020、2024-028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