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盛视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盛视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 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81元/股(不含送转),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承诺使用募集投资总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序号项目资金金额(万元)用状态时间(万元)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
171129.0071129.002025年6月30日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157.0020157.002025年6月30日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
312390.0012390.002025年6月30日
目
合计103676.00103676.00--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33428783.54元(含应付未付款项、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净额,不含未到期理财的预期收益),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8428783.54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
14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未到期理财募集资金用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基于人工智能
75590515861060210034114.3380000000.001
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的智慧口岸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统研发及产业
73080122000260819158933511.46--
司深圳龙华支行化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研发中心升级
4425010001530000249014546568.7135000000.002
限公司深圳金沙支行建设项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营销服务网络
108530000004065494914589.0430000000.003
司深圳泰然支行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188428783.54145000000.00
二、募投项目结项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到期日为2025年9月30日;
2到期日为2025年9月30日;
3到期日为2025年9月2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节余是否已变承诺使用利息收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序更项目募集资金预估应付未付入、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号 (含部分 金额 的金额(C) 收益净额
金额(B) (E=A-B-C+
变更) (A) (D)
D)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
1否71129.0051491.852605.175259.6122291.59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否20157.0016451.031864.091248.693090.57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
3否12390.009486.77--588.233491.46
目
合计--103676.0077429.654469.267096.5328873.62
注:1.预估应付未付的金额指已签订合同,应付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2.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和理财结息金额为准;
3.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科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结合最新的行业发展方向,公司主要研发方向为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等
方面的研究,对研发设备的依赖性有所降低,因此节余了部分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3.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扣除项目建设、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4469.26万元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873.62万元(根据截至2025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和未到期理财金额计算,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和理财结息金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其中用于购买理财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将于理财产品到期后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若存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若应付未付款项后续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及因其他原因所形成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盛视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盛视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盛视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