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证券简称:宝明科技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