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证券简称:宝明科技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根据2025年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5年度实际完成的业绩情况,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504.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总额(万元)
李军董事长现任97.93
张春董事、总经理现任81.48
赵之光董事、副总经理现任61.33
巴音及合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0.91
张国宏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61.76
丁雪莲董事现任4.29
李后群独立董事现任6.00
余国红独立董事现任6.00
于严淏独立董事现任6.00
李云龙董事离任54.61谢志坚财务总监现任73.89
注: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二)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年度贡献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享受12万元津贴(含税),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以及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
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