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证券简称:奥海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
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旭、匡翠思、吴日诚、陈华、郭继军、周德洪、唐龙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
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