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深耕充储电及能源高效应用领域二十余载,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公司业务已全面覆盖 AI终端、算力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及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光储系统、
AI 能源管理等场景。公司深度把握 AI 算力普及、智能终端升级与新能源产业全球化扩张机遇,聚焦 AI 能源设备、新能源汽车电控与电源、数字能源光储充三大千亿级高成长赛道,形成场景互补、技术协同、全球覆盖的业务布局,依托全球化研发布局与精益化运营体系,稳步推进海外产能布局与全球市场拓展,实现各业务板块协同高质量发展,推动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打开长期可持续的增长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5381.95万元,同比增长1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38.77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4月21日
第七次会议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第九次会议5、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会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届次事项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股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5月13日
东大会3、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
2025年11月13日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4.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时出席股东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与此同时,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和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针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提供专业意见,为公司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支撑。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监督和审查,共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共召开2次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5年4月8日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4月10日
会第六次会议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8月15日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1、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13日
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10月14日3、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
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五)信息披露情况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定期报告并按时披露,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有力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过多方面的途径开展投资者关系建设,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首先,公司持续维护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其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活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热线
及邮箱等渠道与投资者展开互动,与投资者保持充分的沟通交流,成功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公众的沟通桥梁,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六)公司年度分红情况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550760股后的股本总额
273489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人民币24614031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609660股后的股本总额
272430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人民币16345820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6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争取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播公司的文化与价值;切实保障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