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95证券简称:天地在线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年8月
1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天地在线股票代码002995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李旭刘立娟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办公地址科技园)21号楼科技园)21号楼
电话010-65721713010-65721713
电子信箱 investors@372163.com investors@372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05144941.22653920255.25-2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54573.58-33435630.119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028674.27-34152226.1691.13%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480469.752444720.56778.65%
2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2-0.188495.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82-0.188495.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8%-3.65%3.47%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0881837.131061769575.45-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00781213.72802202774.22-0.1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451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信意安境内自然人29.81%5290782039680865不适用0
陈洪霞境内自然人12.08%2143996016079970不适用0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人6.97%123685830质押4170000司天津一鸣天地企业管境内非国有理咨询合伙企业(有3.13%55569450不适用0法人限合伙)天津一飞天地企业管境内非国有理咨询合伙企业(有1.04%18529890不适用0法人限合伙)
黄钦生境内自然人0.83%14653220不适用0
UBS AG 境外法人 0.44% 785569 0 不适用 0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42%7465230不适用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9%6880700不适用0客户资金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 境外法人 0.33% 592161 0 不适用 0有资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信意安与陈洪霞为夫妻关系;信意安担任天津一鸣天地企业
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一飞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前10名股东中,黄钦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8100股股份,通过信用证(如有)券账户持有1437222股股份,合计持有1465322股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参股公司业绩补偿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2年7月与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及其股东签署了
《关于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向世优科技增资
3000 万元参与世优科技 B 轮融资,取得世优科技 5%的股权。2023 年 11 月,公司与世优科技及其股东
签署了《关于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公司向世优科技增资 3500 万元参与世优科技 C
4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轮融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世优科技7.6887%的股权。上述投资事项均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B 轮融资所涉业绩补偿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与世优科技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了《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约定,针对 B 轮融资部分,创始股东北京世优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始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智辉(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与创始股东合称“补偿义务人”)共同承诺世优科技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万元、2400万元、4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如世优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出
现未达成当年度业绩目标的情形,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在公司向其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2055号),世优科技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753.65万元,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根据《股东协议》约定,2024年度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金额为3000万元。
2025年7月8日,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届满,补偿义务人仍未向公司支付3000万元业绩补偿款,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
12月30日受理了本次诉讼,一审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补偿义务人纪智辉
支付的业绩补偿款50万元,2024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2、C 轮融资所涉业绩补偿事项
根据《股东协议》约定,针对 C 轮融资部分,补偿义务人承诺世优科技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
9000万元。
如世优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的90%,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现金形式补偿或股权方式补偿,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补偿方式,如采取股权方式补偿需保证补偿完成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5%。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相关补偿事项。若未能如期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如世优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的70%的,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就本轮投资取得且尚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回购。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支付前述回购款。在补偿义务人向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股权回购价款之前,公司就其未取得回购价款部分的股权仍享有中国法律、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项下完全的股东权利。
2023年至2025年度,世优科技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26.78
万元、-7753.65万元、-13018.96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7545.83万元,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90%,已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金额为3500万元,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现金形式补偿或股权方式补偿。
补偿义务人应于公司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相关补偿事项。
同时,根据《股东协议》约定,世优科技2023年至2025年度未完成承诺净利润总和的70%,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就公司本轮投资取得且尚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回购。补偿义务人应于公司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支付回购款。股份回购价格为公司实际投资金额3500万元+按照年化8%单利计算的利息-公司从世优科技累计获得的利润分配-公司已获得的现金补偿款。暂计算至
2026年7月15日,回购款为4241.04万元。
2026年7月15日,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届满,补偿义务人未向公司支付回购款4241.04万元。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尚未立案。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全时分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时分享”)于2025年7月、2025年8月与客户签署3份《推广服务合作合同》。合同约定由全时分享为客户提供营销策划及执行服务。全时分享在上述营销服务执行过程中发现客户方项目对接人员及其同伙涉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5508.53万元,目前已追回款项1606.93万元。全时分享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并已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受案回执》。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意安先生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控股子公司损失采取先行补偿的承诺函》,承诺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如全时分享未全额追回款项,对于未追回的资金,信意安先生将以合法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全时分享先行补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在侦办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先行补偿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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