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地在线股票代码002995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风小镇综合服务住所中心4楼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风小镇综合服务通讯地址中心4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地在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的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规性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本报告书、报告书指报告书》
上市公司、天地在线指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发指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司投
《股份转让协议》、交
指《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易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陵发投受让信意安、陈洪霞持有的12368583股上市公司指
易、本次股份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77454480股的6.97%)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所涉及的上市公司12368583股人民币目标股份指普通股
根据交易协议约定目标股份转让至受让方证券账户/登记在交割日指受让方名下之日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风小镇综合服务中心4楼法定代表人庞庆喜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04-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EHEA1B8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经营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经营范围务;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柜台、摊位出租;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25-04-22至无固定期限通讯方式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风小镇综合服务中心4楼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陵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5认缴出资额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
1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有无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董事、海南省陵水黎族庞庆喜男中国无总经理自治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陵发投基于看好天地在线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双方共同推动数字文化生态建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陵发投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陵发投将持有公司123685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77454480股的比例为6.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陵发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来源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025年5月12日,陵发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意安、陈洪霞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信意安、陈洪霞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陵发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368583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7%),每股受让价格为
人民币16.17元,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199999987.11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陵发投持有公司123685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7454480股的
6.97%%。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2、协议主体
受让方(甲方):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陈洪霞(乙方1)、信意安(乙方2)
3、标的股份:
乙方1向甲方转让乙方1持有的上市公司7146650股非限售流通股及其对应
的全部权益,乙方2向甲方转让乙方2持有的上市公司5221933股非限售流通股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合计向甲方转让12368583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占总股本6.97%。
(2)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本协议正式签署
8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的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为定价依据,为每股人民币
16.17元。甲方应支付乙方1股份转让款人民币115561330.50元,支付乙方2股份
转让款人民币84438656.61元,合计人民币199999987.11元。
4、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同意实施标的股份转让系以下列条件同时得到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双方均签署完毕无瑕疵。
(2)没有任何法律或法令禁止或限制乙方向甲方出售标的股份。
(3)乙方及上市公司在甲方支付首笔股份转让价款前未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4)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5)本次交易已取得有权机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审查等)的合规性审查、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前述合规性审查、审批、核准或备案持续有效。
(6)截至甲方付款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持续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7)截至甲方付款日,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中国法律或仲
裁机构的裁决、裁定或禁令,亦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上市公司及/或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处罚、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或禁令;
5、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交割及转让价款的支付按照下述约定履行,乙方1、乙方2按照各自转让股份的比例收取对应转让价款。
(1)首笔转让价款。本次交易的首笔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00000.00元,其中支付乙方
1转让价款人民币57744953.2元,支付乙方2转让价款人民币42255046.8元。
(2)第二笔转让价款:甲方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函”
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了由其有效签署的确认函,确认本1.4条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60000000.00元其中支付乙方1转让价款人民币34646971.92元,支付乙方2
9转让价款人民币25353028.08元。
(3)剩余转让价款支付:在满足第(4)条约定的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下,且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即为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甲方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甲方应于五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39999987.11元其中支付乙方1转让价款人民币23169405.38元,支付乙方2转让
价款人民币16830581.73元。
6、股份交割: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股份转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标的股份交易,乙方收到“5、支付方式”约定的首笔股份转让款且甲方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若有)后五工作日内,由双方共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子系统提交标的股份交易申报手续,在办理完交割与过户手续之后,满足1.4条约定的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下,五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归甲方所有。
标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即本协议下的股份交割日。
7、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一方违约以致本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
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需双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且非归于任一方的责任,致无法转让标的股份时,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乙方过错导致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交割手续时,乙方应按转让价千分之一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期间从甲方履行完毕标的股份转让款支付义务之日起至乙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办理完毕标的股份交割至甲方账户之日止。若乙方逾期办理标的股份转让交割手续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5)若因甲方过错导致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笔逾
期款项每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该滞纳金自根据本协议“支付方式”规定的应支付之日起算,至甲方实际支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仍未付清所有款项(包括滞纳金),乙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若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上市公司因乙方原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股份交易,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本次交易通知之日起十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标的股份转让款。
(7)如本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或认定为无效,本条仍然有效。
8、股份锁定安排
甲方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通过本协议受让的标的股份。但以下情形除外:
(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强制性规定;
(2)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
(3)因司法强制执行等非甲方主动行为导致的股份变动。
若甲方在锁定期内需进行上述例外情形的股份处置,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生效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本协议签署日起满六个月,本协议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的一项或多
项仍未满足的,则甲方有权但无义务就该等未满足的前提条件之调整或豁免与乙方协商或要求重新商议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若十五个交易日内双方未达成一致
并签署相关书面法律文件且相关前提条件的一项或多项仍未满足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无责任)本协议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
11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上市公司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的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
性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12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与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
联系电话:010-65721713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庞庆喜
2025年5月12日
16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北京全时天地在线北京市通州区商通上市公司名称网络信息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地大道5号院(紫光科公司技园)21号楼股票简称天地在线股票代码002995海南省陵水黎族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名海南陵发投资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治县黎安镇海风小
称公司所/注册地镇综合服务中心4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无□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否□大股东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协议转让□
集中交易□变更□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多选)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的新股□
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00%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2368583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6.97%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股份过户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协议转让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7(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陵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庞庆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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