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顺博合金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2、理财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使用合计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调剂、滚动使用。
4、授权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具体事宜。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销售活动和采购活动的用款需求不尽一致,特定时间点(段)上会产生剩余资金的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