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2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顺博转债”转股价格(10.00元/股)的70%(即7.00元/股),且“顺博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顺博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顺博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48天(2026年
8月12日至2026年9月29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48÷365=0.263
元/张(含税)。
综上,“顺博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63元/张(含息、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