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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9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六月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邮政编码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传真:(86-10)5809-1100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下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即发行不超过750万张(含75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债券”或“可转债”)事宜(以下称“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3-1律意见书》”)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1月8日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1号)(以下称“《问询函》”)的要求,和自《首份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各核查事项截止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至今(以下称“最新期间”)发生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的变动情况,本所现谨出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外,《首份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的前提、假设均同于《首份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报告期末”指2025年12月31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使用的简称均同于《首份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并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与验证,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并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本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2第一部分关于《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函》问题1

报告期内,发行人轻量化零配件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1438.75万元、

28738.67万元、72965.77万元和72640.3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合计金额分别为

27983.99万元、81938.98万元、141155.29万元和161033.22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23.96%、43.65%、58.22%和61.83%;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发生

的经常性关联采购合计金额分别为10490.68万元、21826.96万元、23634.59

万元和27594.0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1.74%、14.68%、12.98%和

12.86%。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并采购商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53.14%、55.35%、68.25%和

67.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1002.71万元、42889.04万元、49350.41万元和85347.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55%、22.85%、

20.36%和24.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50935.58万元、178903.27万元、

204830.49万元和228010.47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占存货账面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94.03%、91.81%、90.43%和89.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0183.34万元、16392.66万元、

15239.20万元和40802.84万元,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和支付给分包商的进度款。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轻量化零配件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报告期内轻量化零配件产品的主要客户及回款情况。(2)结合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模式及稳定性、产品竞争力、同行业竞争情况、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等说明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重大客户流失风险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经营风险及应对措施。(3)说明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其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或进

3-3一步提高关联交易规模和比例,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未来减

少关联方依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公司存在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并采购

商品的原因、必要性与合理性。(4)结合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结算政策、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信用政策、主要客户资信情况、期后回款等说明各期末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5)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客户构成及变化、项目交付周期、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公司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结合主要在产品情况,包括对应客户、合同金额、账面价值、可变现价值等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6)说明最新一期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交易模式和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预付款项的情况,包括预付对象、预付时间、是否存在逾期未结转的情形;主要预付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被占用的情况。(7)结合公司在手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

支出等说明发行人进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规模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本息。

(8)说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和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况,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7)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1)(3)(4)(5)(6)(7)

(8)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其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或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规模和比例,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未来减少关联方依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公司存在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并采购商品的原因、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说明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其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公司存在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并采购商品的原因、必要性与合理性

3-41、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关联销售、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模检具、自动化生

奇瑞汽车产线及汽车零部37266.94117286.1968051.3647851.11件

模检具、自动化生

成飞瑞鹄产线、汽车零部件14258.0235549.2329028.826458.11及咨询服务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汽车零部件4927.5219632.1025697.4918623.17下称“埃科泰克”)东南(福建)汽车模检具、自动化生

212.391661.9511360.78-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线

自动化生产线、汽

达敖汽车车零部件及咨询-7425.5810035.226700.57服务

奇瑞商用车(安徽)模检具、自动化生

--5880.88605.75有限公司产线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自动化生产线等1729.654555.712766.181279.26(以下称“瑞鲸供应链”)安徽必达新能源汽

模检具、自动化生

车产业研究院有限--1377.98-产线公司瑞隆汽车动力有限

汽车零部件1338.676056.941326.632156.31公司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模检具、自动化生

512.3914721.241319.03598.23

份有限公司产线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利息--41.50-称“福瑞德”)

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模检具、自动化生

-13.277.08-有限公司产线

大连嘉翔模检具--0.001226.55芜湖埃科动力系统

自动化生产线140.71--69.03有限公司

3-5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永其他物料--0.00925.35达科技”)芜湖普威轻量化科

汽车零部件-53.34--技有限公司

莱特思创(马鞍山)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汽车零部件18.05166.22--司

安徽普威新材料技模检具、汽车零部

-124.72--术有限公司件芜湖普威技研有限

汽车零部件-184.53--公司大连普威新材料技

汽车零部件23.79123.77--术有限公司安庆普威汽车技术

模检具-725.22--有限公司安徽滨江普威技术

汽车零部件5.30365.81--有限公司芜湖泓鹄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废料-385.30--“泓鹄材料”)安徽智界新能源汽

汽车零部件1523.118199.01--车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车(亳州)模检具、自动化生

-663.72--有限公司产线

芜湖捷途汽车销售模检具、自动化生

2067.26---

有限公司产线

奇瑞商用车(山东)模检具、自动化生

539.82---

科技有限公司产线常州埃科动力科技

汽车零部件111.33---有限公司注

合计-64674.94217893.85156892.9786493.44

注:此处表格数据未除去顺流交易对关联交易金额的影响。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关联销售合计金额分别为86493.44万元、

156892.97万元、217893.85万元和64674.9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46.08%、64.72%、66.18%和64.27%。公司关联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奇瑞汽车、智界新能源、成飞瑞鹄、埃科泰克、奇瑞新能源、东南汽车以及达敖汽车、安徽

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泓毅股份”)等。

3-6(2)经常性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瑞鲸供应链材料及其他7063.8819730.0611179.1715842.94

福瑞德材料及其他--5895.22278.00

成飞瑞鹄模具及零星加工499.912427.845465.155435.90

大连嘉翔材料及其他--562.60-

瑞鹄光伏电力52.03164.01330.0018.01

瑞鹄电力科技电力48.23213.56105.94-芜湖莱特思创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材料及其他179.34435.2041.73-司

瑞鹄电力综合电力47.74151.8128.75-东南(福建)汽

车工业股份有限其他-5.6619.21-公司

埃科泰克材料及其他0.940.902.21-

奇瑞汽车检测费及其他0.9718.951.661.60

永达科技委外加工等--1.41179.58安徽麦卡出行汽

材料及其他-0.331.17-车有限公司安徽瑞露科技有

材料及其他--0.53-限公司芜湖艾蔓设备工

材料---40.76程有限公司芜湖埃科动力系

委外加工等---28.97统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

材料及其他---1.19股份有限公司

达敖汽车材料---0.16-

泓鹄材料材料及其他605.8011286.29--

3-7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泓毅股份材料及其他0.2032.24--安徽滨江普威技

材料及其他0.150.08--术有限公司安徽嘉瑞环保科

材料及其他-15.12--技有限公司开封威仕科材料

材料及其他-2.08--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8499.1934484.1423634.5921826.96

注:福瑞德自2024年11月起不再是公司关联方,表中数据为截至2024年10月的交易金额,下同。泓毅股份系公司董事舒晓雪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于2025年1月离任),根据相关关联方认定规则,在其离任后的12个月内泓毅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相关关联方认定规则,泓毅股份之下属子公司泓鹄材料、芜湖普威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安徽普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庆普威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滨江

普威技术有限公司、大连普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及大连嘉翔并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但因该等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存在交易,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该等下属子公司参照关联法人进行管理。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关联采购合计金额分别为21826.96万元、

23634.59万元、34484.14万元和8499.19万元,占公司总体采购金额的比例分

别为13.71%、11.70%、11.85%和12.55%。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交易主要系向瑞鲸供应链、福瑞德、成飞瑞鹄、泓鹄材料采购。

(3)零星采购

截至报告期末,奇瑞科技持有公司12.84%的股份,奇瑞汽车持有奇瑞科技

100%的股权,公司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奇瑞汽车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奇瑞控股报告期前12个月内曾持有奇瑞科技51%股权,考虑到相关持股比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将奇瑞控股、奇瑞汽车、奇瑞科技以及各自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芜湖市奇瑞汽车职业培训学校于2023年12月前系奇瑞汽车子公司,2023年12月后为奇瑞控股的下属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6年1-3月,奇瑞培训学校向公司提供少量培训服务,金额分别为2.13万元、1.79万元和1.42万元;

3-8*芜湖金桔科技有限公司系奇瑞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

金桔科技向公司提供电脑、服务器等信息化建设服务和电器元件,金额分别为45.51万元、27.19万元、344.40万元和87.89万元,2025年度采购金额增长较多,

系公司子公司瑞祥工业根据业务需求向其采购电器元件材料所致;

*2023年度至2025年度,奇瑞科技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主要系公司成立瑞鹄轻量化子公司时,其提供生产、管理相关的咨询费用),金额分别为82.50万元、60.63万元和1.79万元。

(4)零星出售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09年7月与成飞集成共同

合资成立并持有45%股权的联营公司。2025年度,瑞鹄轻量化向成飞瑞鹄销售少量旧空调等办公设备,金额为1.96万元。

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张晋国、张锋处置轿车,合计金额15.49万元。

2、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必要性

(1)公司关联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奇瑞汽车及其关联公司、成飞瑞鹄、埃科

泰克、达敖汽车、泓毅股份等

*公司向奇瑞汽车及其关联公司的销售主要为模检具、自动化生产线及汽车

零部件:

奇瑞汽车(其全资子公司奇瑞科技系持有公司12.84%股份的股东)设立于

1997年,其创建于中国自主汽车品牌初期,国内自主汽车零部件和装备制造能

力处于空白、初期阶段,产业核心资源和技术被外资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控制。公司设立之初即为了给奇瑞汽车等自主汽车品牌进行产品配套,打破国外汽车装备及零部件的垄断和壁垒;同时,公司与奇瑞汽车在地域上相邻,存在地域合作优势;近年来,奇瑞汽车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销量及市场份额呈快速增长趋势。

根据奇瑞汽车港股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信息及其公开披露的季度报告,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奇瑞汽车分别实现收入1632.05亿元、2698.97亿元及3002.90亿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销量和车型的快速增加,催生了奇瑞汽车对上游设备和零部件需求快速增长,从而增加了对公司模检具、自动化生产线及汽车零部件的采购。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以汽车制造装备业务为基础新增了轻量化

3-9零部件业务,由于公司与奇瑞汽车长期稳健的合作关系、出色的产品质量以及地缘优势,公司顺利成为奇瑞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之一,带动了奇瑞汽车对公司采购需求的增长。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向埃科泰克及达敖汽车的销售主要为汽车

零部件和自动化生产线。其中,埃科泰克曾经系奇瑞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并入奇瑞汽车;报告期内,达敖汽车曾经系奇瑞科技子公司,公司曾持有达敖汽车40%的股权,奇瑞科技持有48%的股权,公司于2024年退出将40%股权转让至奇瑞科技,2024年底奇瑞科技将达敖汽车10%股权转让至芜湖百斯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股权转让至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至此达敖汽车成为上汽集团孙公司。埃科泰克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达敖汽车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底盘。埃科泰克与达敖汽车的客户系奇瑞汽车,受益于下游客户奇瑞汽车的高速发展,故其自身业务发展和业务需求亦增长较快,同时考虑与公司共处于芜湖地区,采购较为便利,故逐年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奇瑞汽车的高速发展带动其对模检具、自动化生产线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公司作为奇瑞汽车的供应商之一,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公司的销售逐年增加具有合理性。

*公司向成飞瑞鹄的销售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和模检具、自动化生产线。成飞瑞鹄系公司与成飞集成于2009年7月共同合资成立,并由公司持有45%股权的联营公司,其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在业务上与瑞鹄模具增强协同和产能互补,成飞瑞鹄的业务主要系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模具加工业务。近年来成飞瑞鹄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汽车零部件业务增长较多,因此对生产零部件的装备类需求旺盛,所以向公司采购模检具、自动化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提升自身的生产能力;同时,向公司采购成品汽车零部件,作为其生产能力的补充。

*公司向其余客户销售主要为泓毅股份及其关联公司,泓毅股份系公司董事舒晓雪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于2025年1月离任),根据相关关联方认定规则,在其离任后的12个月内泓毅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其销售模检具、汽车零部件等,其主要下游客户系比亚迪、奇瑞汽车、吉利集团等,公司与其销售总体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3-10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客户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具有必要性。

(2)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交易主要系向奇瑞汽

车及其关联公司、福瑞德、成飞瑞鹄、泓鹄材料采购

*公司向奇瑞汽车及其关联公司的采购主要通过瑞鲸供应链开展,向其采购机器人及周边、铸件、钢材等材料,占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整体采购的比例分别为9.95%、5.53%、6.78%和10.43%,占比相对较低。瑞鲸供应链前身为奇瑞汽车的采购部,是奇瑞汽车线上和线下综合供应链平台,具有平台优势和规模优势,在价格和服务上具有竞争优势,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公司向瑞鲸供应链采购具有合理性。

*福瑞德于2023年10月前系奇瑞科技子公司。公司向福瑞德的采购主要为钢材采购,钢材为公司日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向福瑞德的关联采购占整体采购的比例分别为0.17%和2.92%,占比相对较低。

公司选择向福瑞德采购钢材一方面地域上其与公司距离较近;同时,福瑞德为上市公司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605050.SH)的子公司,是钢材贸易和加工配送领域的专业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较好,已进入奇瑞汽车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在汽车行业获得了广泛认可,故公司向其进行采购。综上,公司向其采购钢材具有合理性。

*公司向成飞瑞鹄的采购主要系模具初级加工服务。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为饱和,为满足更多客户的订单需求,部分模具需外包给外部供应商加工,成飞瑞鹄的模具加工能力较为稳定,且其生产基地与公司临近,故公司选择向其采购模具作为公司产能不足的补充。

*公司向泓鹄材料(泓毅股份子公司)主要采购铸件材料等原材料,公司董事舒晓雪于2025年1月成为公司董事,且其报告期内担任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2025年1月离任),考虑到泓毅股份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存在交易,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泓毅股份下属子公司参照关联法人进行管理,因此2025年度泓鹄材料成为公司关联方,从而披露公司向其采购金额。泓鹄材料与公司同处于芜湖地区,运费成本具有优势,且服务响应较快,因此公司向其采购铸件等原材料,具有合理性。

3-11*公司向其余供应商主要采购电力、零星材料及其他费用,总体金额较小,占比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具有必要性。

3、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

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的,公司可以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即经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对于零星关联交易,若金额未达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需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则无需经过相应审议流程。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发行人的内部决策及/或确认程序,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关联方回避等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议案》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

3-12序号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

4的议案》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5的议案》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

6议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7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的议案》《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

8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9议案》过《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10增加的议案》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

11易的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

12计增加的议案》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

13计增加的议案》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第

14计的议案》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发行人的内部决策及/或确认程序。因此,公司关联销售、采购具有合规性。

4、公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1)公司关联销售的公允性

由于公司装备类产品高度定制化,无法直接比较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及市场价格,因此在下方按照毛利率分析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对于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公司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非关联非关联非关联非关联关联方关联方关联方关联方方方方方汽车

制造26.5227.2029.1830.6329.2633.7919.0722.36装备

3-13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关联方与

非关联方毛利率较为接近。

轻量化零配件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增业务,且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关联方,因此汽车零部件业务与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产品类别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天汽模

冲压件未披露11.0614.5112.95

(002510.SZ)威唐工业冲焊零部

未披露11.6813.6415.54

(300707.SZ) 件成飞集成工装及汽

未披露7.839.9810.20

(002190.SZ) 车零部件

算术平均值-未披露10.1912.7112.90轻量化零

瑞鹄模具-0.9310.4513.5413.95配件

如上表所示,公司轻量化零配件业务的关联交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的日常交易毛利率较为接近,公司的关联交易毛利率不存在异常。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轻量化零配件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聚焦于汽车冲压件业务,而公司轻量化零配件包含冲焊件和铝压铸件,与可比公司细分产品不同而导致毛利率略有不同,但毛利率总体较为接近。2025年度,受客户调整销售价格的影响,而原材料钢材和铝作为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较为平稳,综合导致汽车轻量化零配件毛利率略有下降。2026年1-3月,公司轻量化零配件业务毛利率较2025年下降11.3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配套智界车型的铝压铸件类零配件销量同比下滑88.60%,固定成本分摊有所增加,加上铝压铸件类汽车零配件产品主要原材料铝的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

17.38%的影响,综合导致毛利率下降相对较多。

同时,公司与同处于安徽地区的同行业公司类似业务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产品类别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泓毅股份

汽车零部件未披露16.3918.2218.53

(874347)

常青股份汽车零部件未披露13.3719.0016.44

3-14公司名称产品类别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603768.SH)成飞集成工装及汽车

未披露7.839.9810.20

(002190.SZ) 零部件

算术平均值--12.5315.7315.06轻量化零配

瑞鹄模具-0.9310.4513.5413.95件

注:成飞集成汽车零部件业务由位于芜湖地区的成飞瑞鹄进行生产销售。

如上表所示,公司轻量化零配件业务毛利率与同处于安徽地区的同行业公司类似业务的毛利率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异常。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轻量化零配件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同处于安徽地区的同行业公司,主要系同行业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业务多年,其控制成本与议价能力略强于公司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关联方与非关联方毛利率较为接近,公司轻量化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同处于安徽地区的同行业上市公

司类似业务的毛利率较为接近,因此,公司关联销售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2)公司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公司主要向福瑞德采购钢板材料,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福瑞德4307.274745.91

瑞鲸供应链4226.73不适用

其他供应商4578.164623.33

如上表所示,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向福瑞德采购钢板材料的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差异不大,其价格波动主要受钢材型号不同所致。

公司从瑞鲸供应链主要采购机器人焊钳、铸件、锻件,从上述采购中选取采购金额相对较大的部分料件,将瑞鲸供应链的采购价格与非关联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或报价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物料一:

报告期内,公司向瑞鲸供应链采购中空伺服焊钳单价为67500-73404元/件,向乐清市浙南气动焊钳有限公司采购单价为69022-75000元/件。由于瑞鲸供应链焊钳采购数量大,因此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3-15物料二:

报告期内,公司向瑞鲸供应链采购的锻件单价为7210-7470元/吨,向芜湖金龙模具锻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价为7500元/吨,向瑞鲸供应链采购单价略低于其他供应商。由于瑞鲸供应链采购数量大,因此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物料三:

2025年度

物料名称单位安徽裕隆模具铸泊头市丰裕精密瑞鲸供应链业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

铸件元/吨6070-84286200-85506250-8400

2024年度

物料名称单位安徽裕隆模具铸泊头市丰裕精密瑞鲸供应链业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

铸件元/吨6190-86006200-85506376-8858

2023年度

物料名称单位安徽裕隆模具铸泊头市丰裕精密瑞鲸供应链业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

铸件元/吨6510-89146500-85506810-8929

由上表可知,公司向瑞鲸供应链采购铸件单价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价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成飞瑞鹄采购的委外加工模具单价为6500-7000元/吨,向浙江诺格汽车模具有限公司采购单价为6500-7200元/吨,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此外,模具属于高度定制化的产品,其设计方案的不同会影响到加工工作量,导致单价略有不同。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主要物料的单价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样物料的单价接近,不具有重大差异。因此,公司关联采购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5、公司存在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并采购商品的原因、必要性与合理性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经常性销售与采购金额在各期大于150万

元的关联方客户供应商重合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公司名称销售采购销售采购销售采购销售采购

3-1614258.35549.2427.829028.5465.16458.15435.9

成飞瑞鹄499.91

0223482510

1226.5

大连嘉翔-----562.60-

5

瑞鲸供应1729.68268.64555.719730.2766.111179.1279.215842.链56106817694

永达科技-----1.41925.35179.58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公司向下游客户成飞瑞鹄销售模检具、焊装自动化生产线、轻量化零

部件等产品,向其采购系模具初级加工,作为对公司产能不足的补充。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产能利用率较为饱和,为满足更多客户的订单需求,部分模具需外包给外部供应商加工,成飞瑞鹄的模具加工能力较为稳定,且其生产基地与公司临近,故公司选择向其采购模具作为公司产能不足的补充。

(2)公司因临时需求在2024年度向大连嘉翔采购了冲焊零部件,2023年

度公司向其销售用于生产冲焊零部件的模检具,采购和销售产品不同,且不是同年度发生的销售和采购重叠。

(3)瑞鲸供应链系公司供应商,主要向其采购原材料,销售主要系公司向其销售自动化生产线和代理的安川机器人。上述采购与销售业务均独立定价结算,定价公允。

(4)考虑废料价格及运输成本问题,向当地供应商销售公司产生的废料,如永达科技,公司向其采购系委外加工部分轻量化零部件。

公司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均属于不同产品,在采购和销售两端属于独立交易,采购数量、金额和销售数量、金额无配比关系,单独结算,采购的原材料并非专门用于向该客户销售的产品,采购和销售相互独立,符合双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可以更好地发挥规模化企业间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6、对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交易背景、交易内容真实性与合理性的核查情况

针对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交易背景、交易内容真实性与合理性,本所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并评估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背景、交易内容等情况;

3-17(3)公开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同处于芜湖地区汽车零部件同行业公司的

相关信息,了解其关联交易情况,分析与公司关联交易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4)查阅会计师相关核查底稿,抽查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订单/合同、凭证、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单据,获取银行对账单;

(5)对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核查双方交易的真实性;

(6)查询关联交易主要客户相关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分析其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公司一致。

经核查,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真实,关联交易的规模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或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规

模和比例,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未来减少关联方依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或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规模和比例,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汽车冲压模具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1.74%、122.77%、117.48%和111.51%,产能较为紧张。本募投项目的建设是

为满足公司在未来几年行业需求快速增长过程中能够抓住发展机遇,在稳步提升国内市场销售份额的基础上,实现海外市场的进一步增长,为公司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奠定基础。

2023年度至2026年1-3月,公司模检具业务的关联方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13007.54万元、22274.47万元、21000.68万元和2687.35万元。除关联方客户

奇瑞汽车外,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正在承接、供应或交付的客户包括:中国自主整车品牌:蔚来、理想、小鹏、小米汽车、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

长安汽车、广汽集团、江铃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吉利汽车、江淮汽车等;

境外及合资整车品牌:北美某全球知名新能源品牌、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

捷豹路虎、林肯、劳斯莱斯等豪华品牌,大众、丰田、福特、本田、马自达、

3-18STELLANTIS(斯特兰蒂斯)、雷诺、通用、现代等全球主流品牌,以及一带一

路国家多个境外属地品牌。

2023年末至2026年3月末,公司汽车制造装备在手订单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3.312025.12.312024.12.312023.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新客户

48397.059.43%34724.317.28%18125.854.70%23104.006.76%

订单关联方

235071.5645.80%190940.8540.02%179097.6746.45%137372.3540.18%

订单非关联

278198.2354.20%286199.5759.98%206501.8853.55%204527.9959.82%

方订单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关联方订单占在手订单的比例为45.80%,较2024年末的关联方订单占比有所下降。随着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结项以及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汽车制造装备业务的产能将有所提升,并带动非关联销售的增长。此外,公司亦在积极拓展新客户订单,新客户订单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预计关联方销售占比会随着模具产品规模的扩大有所降低。

综上,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本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会新增关联交易规模,但不会提高关联交易比例,公司模检具业务的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

(2)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

本募投项目生产的铸铁件、铸钢件系公司主要产品冲压模具的关键原材料,将主要为满足公司内部生产需求,并且随着公司模具铸件项目投产,铸件外购量将减少,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规模亦会同步降低。因此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或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规模和比例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

(3)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本募投项目系公司新建智能移动机器人产能,年产3000台智能移动机器人及周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制造能力。该项目预计主要客户群与公司现有客户群有小部分重叠,大部分客户群不涉及关联方客户,重叠客户中涉及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长城汽车、东风汽车、江铃汽车等。因此,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公司随着该业务收入的增加进一步增加向关联方销售的规模,但预计关联交易占

3-19比不会进一步提高,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风险。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会新增关联交易规模,但不会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比例,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风险。

2、未来减少关联方依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公司整体关联交易占比会进一步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轻量化零配件业务增长较快所致。本次募投项目一计划扩产公司模具产能,项目三增加公司智能机器人产能,均属于汽车制造装备业务,上述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为非关联方客户,因此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预计汽车制造装备业务收入将增加,关联销售占比会有所下降。

而随着本次募投项目一的实施,公司在模具产能提升后,可以减少对关联方的委外加工。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二主要用于提高铸件自制能力,也有助于减少对关联方铸件的采购,从而降低关联采购占比。

(2)公司持续加强新客户、原有非关联方客户开发力度

对于轻量化零配件业务,公司与轻量化零配件客户一般签订框架协议,客户提前一个月在其系统中发布次月预估需求,再在次月根据需求实时下单,公司快速完成交付,因此公司不统计轻量化零配件的在手订单。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关联方订单占在手订单(主要系装备类订单)的比例为45.80%,较2024年末的关联方订单占比有所下降。随着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结项以及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汽车制造装备业务的产能将有所提升,并带动非关联销售的增长。此外,公司亦在积极拓展新客户订单,报告期内,新客户订单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因此公司预计未来将减少关联方依赖。

公司的持续获客与业务拓展是一个系统化、多层次的过程,不仅体现于新客户的开发与准入,更反映在对现有非关联方客户合作的持续深化与广度延伸上,通过成功完成审厂认证进入供应商体系,公司不断获得新车型、新部件的定点项目。在此基础上,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时的技术响应和高效的协同能力,公司在已定点项目中的供应份额逐步提升,并同步扩展与客户合作的产品品类与车型平台,从而提升单车配套价值与渗透率。与此同时,公司紧密跟随主机厂的车型迭代节奏,依托既有合作所积累的流程理解与技术对接经验,主动参与客户下

3-20一代车型的同步开发与前期验证,从而不断延伸合作周期、扩大合作范围,实现

与客户战略绑定的结构性深化,最终形成了以技术和服务为支撑、具有持续性和成长性的客户关系,为公司业绩的长期稳定增长和减少关联方依赖奠定了基础。

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境内外新客户开发,通过持续开发非关联新客户,丰富项目储备,增强后续业绩的稳定性。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汽车制造装备业务正在开发德国奔驰、德国奥迪、沃尔沃(全球)、斯坦尼亚(瑞典)等模检具客户,以及小米汽车、理想汽车、长安汽车、巴西 CAOA、泰国福特等自动化生产线客户。期后,公司已经获取了上述部分客户的订单,对公司汽车制造装备业务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由于运费的影响相对较大,导致轻量化零配件业务存在供货半径的问题,因此公司致力于开拓距离较近的轻量化零配件客户。

(3)未来减少关联方依赖的措施有效性

公司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目前制定了《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文件,对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内容均作了具体的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9位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有利于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公司未来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积极加强新客户、原有非关联方客户开发力度以减少关联交易依赖,通过已制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保障公司减少关联方依赖的有效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本所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

(2)梳理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销售毛利率、采购单价比价,分析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

(3)获取并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股东会文件,

3-21核查关联交易的审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访谈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具体情况、必要性以

及向同一关联方既销售又采购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必要性,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意向客户以及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未来发行人是否有减少关联交易依赖的具体措施、了解并评估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5)公开查询同处于芜湖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同处于芜湖地区汽车零部

件同行业公司的相关信息,了解其关联交易情况,分析与公司关联交易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6)查阅会计师相关核查底稿,抽查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订单/合同、凭证、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单据,获取银行对账单;

(7)对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

(8)查询关联交易主要客户相关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分析其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公司一致。

(二)核查结论经查验,本所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发行人关联交易均按规定履行了发行人的内部决策及/或确认程序,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会增加关联交易规模,但不会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比例,发行人未来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积极加强新客户、原有非关联方客户开发力度以减少关联交易依赖,通过已制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保障公司减少关联方依赖的有效性,因此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独立性的风险;发行人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商品并采购商品,符合双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可以更好地发挥规模化企业间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问询函》问题2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万元,用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

3-22(以下简称项目一)、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二)、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及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一系对现有业务的扩产和升级,建设完成并满产后,将形成年产180套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加工、装配调试及交付能力;项目二建设

完成并满产后,将形成年产36000吨铁基大型精密成形装备毛坯件、3000吨钢基大型精密成形装备毛坯件的模型、本体制造及后端加工能力,上述产品系用于公司生产现有产品精密覆盖件模具的关键材料,公司尚未形成相关产品既有产能;项目三建设完成并满产后,将形成年产3000台智能移动机器人及周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制造能力,公司尚未形成相关产品既有产能。项目二尚未取得环评,项目三不适用环评,项目二、三均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项目三实施主体为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控股孙公司)。

发行人前次发行包括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9606.00万元,用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

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前两个项目由于新项目投产后与原有产能混合使用,无法单独区分该募投项目实现的收益。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3288.61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于2025年6月结项,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效益尚未体现。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原有自产、采购及外协情

况、本次新增产能、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在手订单或意

向性协议、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分项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2)说明在前募效益尚未体现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项目一继续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项目二、项目三生产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在原材料、技术、应用领域及

3-23客户方面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业务、新产品,发行人是否已掌握项目实

施所需的技术、人员储备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结合以上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3)项目二产品是否主要用于自用,如是,请结合自用及外销的比例等说明项目二进行效益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年降政策、募投项目

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纵向对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横向对比、公

司下游汽车行业变化及政策影响等,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和谨慎性。

(4)首发募投项目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和基于机器

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未单独区分项目实现收

益的具体原因,在前次效益预测时是否已考虑相关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是,说明本次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准确性。(5)说明项目二取得环评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项目三不适用环评的依据是否充分;项目二、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最新进展,预计

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说明项目三通过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实施主体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及主要条款。(7)结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进度安排、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计提情况、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8)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3)(4)(5)(7)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3)(4)(7)(8)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核查(5)(6)(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项目二取得环评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项目三不适用环评的依据是否充分;项目二、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24(一)项目二取得环评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1、项目二相关环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称“《环评分类管理名录》”),项目二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

(一期)中铸件制造的生产属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三十、金属制品业33”

中“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冲压模具的生产属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中“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综上,本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项目二已取得环评批复2026年2月11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芜湖瑞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芜环行审[2026]27号),项目二已取得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二)项目三不适用环评的依据是否充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三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的行业类别为“C3491 工业机器人制造”。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出具的说明,项目三的生产工艺为机加工、装配、总成检测、配管接线、调试等,不涉及电镀、喷涂、清洗、热处理等工艺。经对照《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名录第“三十一、通用

3-25设备制造业34—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类别,生产工艺仅涉及分割、焊接、组装,为《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管理分局于2025年12月15日出具《关于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确认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可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一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一的生产工艺为铣削、打磨、CNC 加工、电火花线切割、组装等,不涉及电镀、喷涂、清洗、热处理等工艺。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关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说明》,确认上述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项目三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结论已得到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管理分局的书面确认,项目三不适用环评的依据充分。

(三)项目二、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最新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项目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瑞鹄新材料就项目二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预计2026年7月上旬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书。

瑞鹄新材料于2026年3月18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经开区龙湾路以

南、和煦路以西芜开2602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6年4月1日与出让人安徽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6年4月16日支付完毕土地出让金。

2、项目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芜湖瑞鲸就项目三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预计2026年6月下旬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书。

芜湖瑞鲸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新圩路

3-26以东、东武路以西、淬剑路以南、香枫以北鸠251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6年4月2日与出让人安徽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6年4月15日支付完毕土地出让金。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募投用地已履行完毕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尚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将积极跟进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说明项目三通过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实

施主体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及主要条款

(一)项目三通过芜湖瑞鲸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

1、芜湖瑞鲸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根据芜湖瑞鲸、瑞祥工业的《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查验,芜湖瑞鲸为发行人的控股孙公司,由发行人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瑞祥工业持有其

100%股权。发行人持有瑞祥工业85.003%股权,安川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川电机”)持有瑞祥工业14.997%股权。发行人能够有效控制瑞祥工业及芜湖瑞鲸。

2、项目三通过芜湖瑞鲸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

经对公司相关人员访谈及发行人确认,瑞祥工业为汽车焊装夹具、汽车自动化柔性生产线制造及工业机器人集成于一体的汽车焊装自动化生产线系统集成商,已在智能制造领域形成了离线仿真(OLP)、虚拟调试(VC)等专有技术,并集成工业机器人、多车型总拼柔性切换系统。本次募投项目三智能装备产品

(AGV、AMR 机器人)自 2022 年起由控股子公司瑞祥工业成立项目组进行开

发和培育,瑞祥工业拥有该项目组形成的技术成果、客户资源及技术团队;考虑智能装备产品的专业化发展和业务发展的连贯性,以及合作方安川电机利益的保障,由瑞祥工业设立芜湖瑞鲸,借助瑞祥工业在开发机器人的技术、管理等方面支持,以及安川电机的机器人系统设计、开发、制造等方面的经验以实施项目三,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实施主体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及主要条款

1、实施主体芜湖瑞鲸之股东瑞祥工业的股东同比例增资发行人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暨投资建设智能机器人

3-27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议案》,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瑞

祥工业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瑞鲸以投资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三;并由公司和安川电

机对控股子公司瑞祥工业同股同比以货币增资,控股子公司瑞祥工业拟以公司和安川电机增资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瑞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并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之需求。

瑞祥工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瑞祥工业增资的议案》,同意瑞鹄模具、安川电机同比例向瑞祥工业进行现金增资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瑞鹄模具向瑞祥工业增资51001821.49元,安川电机向瑞祥工业增资8998178.51元,且双方增资缴款进度保持同步;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投资智能装备业务项目的议案》,同意瑞祥工业投资设立芜湖瑞鲸,芜湖瑞鲸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后续投资资金根据公司后续年度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进度情况由股东会另行拟定增资安排,同意以芜湖瑞鲸为主体投资智能装备项目,项目投资资金18000万元来源为瑞祥工业股东瑞鹄模具、安川电机按原股权比例向瑞祥工业进行现金增资,并由瑞祥工业将股东增资额等额出资至芜湖瑞鲸。

瑞鹄模具与安川电机于2025年11月10日就第一期增资6000万元签署了

《增资协议》,对双方就第一期增资款同比例增资等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

2、增资价格及主要条款

瑞鹄模具与安川电机于2025年11月10日就第一期增资6000万元签署的

《增资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增资内容及增资价格

瑞鹄模具、安川电机同比例向瑞祥工业进行现金增资的金额为6000万元,其中瑞鹄模具向瑞祥工业增资51001821.49元,安川电机向瑞祥工业增资

8998178.51元,本次增资后瑞鹄模具与安川电机对瑞祥工业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完成后,瑞祥工业注册资本由8235万元变更为14235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股。

(2)公司组织架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瑞祥工业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等公司组织架构及成员

3-28均不发生变化。

(3)增资款项的使用

双方明确本次增资款项6000万元仅用于瑞祥工业投资新设芜湖瑞鲸,未经双方另行合意以及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之前,投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新公司应致力于人机协作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等适合中国制造业发展以及瑞鹄模具和安川电机双方业务成长的事业。

综上,项目三通过芜湖瑞鲸实施具有合理性,本次项目实施主体的间接股东为同比例增资,发行人本次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补充流动资金

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发行人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使用募集

项目其中:非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号资金金额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

1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13561.451508.6012052.85

产项目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

2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26664.822910.3623754.46

(一期)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

3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15300.002347.4412952.56

项目(一期)

4补充流动资金13073.7313073.73-

合计68600.0019840.1348759.87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86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前三个募投项目中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属于非资本性支出,合计

3-296766.40万元,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9840.13万元。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8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符合情况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符合。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3073.73万元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非资本性支出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6766.40万元合计19840.13万元,占本次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2%,未超过募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集资金总额的30%。

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二)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不适用。公司不属于金融类企业。

资本金。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

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符合。本次募集资金中包括铺底流动资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金,在计算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时,已按照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计入。

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四)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

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不适用。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收购资产。

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符合。公司已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

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

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成及资金占用情况,已说明本次补充流动理性。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

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1、业务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3-30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319069.2496.92235460.4097.12183901.4097.97

其他业务10154.943.086970.812.883801.572.03

合计329224.18100.00242431.22100.00187702.98100.00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和汽车轻量化零配件业务,其中,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包括模检具和自动化生产线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3901.40万元、235460.40万元和319069.24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业务增长情况

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7702.98万元、242431.22

万元和329224.1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2.44%。以此为基础,公司预计未来三年(2026年度至2028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36024.50万元、577470.85万元和764802.40万元,合计为1778297.75万元。(仅为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所用,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3、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1889.4523161.8120043.93

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645.51-43839.33-27608.23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574.31-16556.8133488.30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43.93万元、

23161.81万元和51889.45万元,呈逐年上涨趋势,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与业务

规模不断增长相匹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608.23万元、

-43839.33万元和-12645.5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为发展主营业务持续构建固定资产所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3-31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488.30万元、-16556.81万元和-5574.31万元。2024年度,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导致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导致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额721843.55583777.71524383.33

负债总额438009.97336754.17333110.79

资产负债率60.6857.6963.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52%、57.69%和60.68%。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可转换公司债券陆续完成转股或赎回所致,公司经营较为稳健。

5、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在手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

长短期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支出等,预计未来三年公司整体资金缺口合计96958.63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参见《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问题1”之“(七)结合公司在手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重大资本支出、长短期

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支出等说明发行人进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规模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本息”。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为40827.36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073.73万元。因此,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未来总体资金需求相对较大,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3073.73万元,远低于公司资金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3-32本所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规的相关内容和规定;

2、查阅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芜湖瑞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芜环行审[2026]27号);

3、查阅了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管理分局出具的《关于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

4、查阅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芜开2602号宗地成交结果公示》《鸠2511号宗地成交结果公示》、瑞鹄新材料与芜湖瑞鲸分别与出让人签

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瑞鹄新材料与芜湖瑞鲸的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

5、查阅了芜湖瑞鲸、瑞祥工业的《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发行人就瑞祥

工业本次增资及设立芜湖瑞鲸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瑞祥工业股东会决议及瑞鹄模

具与安川电机签署的《增资协议》;

6、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并

查阅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7、访谈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并取得公司的确认函。

(二)核查结论经查验,本所认为:

1、项目二环评批复已于2026年2月取得;项目三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结论已得到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管理分局的书面确认,项目三不适用环评的依据充分;项目二、项目三募投用地已履行完毕招拍挂签署土地出

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尚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将积极跟进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项目三通过芜湖瑞鲸实施具有合理性,本次项目实施主体的间接股东为

同比例增资,发行人本次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上市

3-33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人已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

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发行人未来总体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远低于发行人资金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3-34第二部分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对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万元)金额(万元)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

18561.4518561.45瑞鹄模具

造升级扩产项目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

26664.8226664.82瑞鹄新材料

造项目(一期)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注

18325.9415300.00拟新设主体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4473.7314473.73-

合计78025.9475000.00-

注:发行人子公司瑞祥工业于2025年10月28日设立芜湖瑞鲸(瑞祥工业持股100%),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8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万元)金额(万元)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

18561.4513561.45瑞鹄模具

造升级扩产项目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

26664.8226664.82瑞鹄新材料

造项目(一期)

3-35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

18325.9415300.00芜湖瑞鲸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3073.7313073.73-

合计76625.9468600.00-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已获得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及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在《首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本

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补充如下:

(一)《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实质条件

(1)经审阅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 号)、及发行人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本所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及《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 号),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证券法》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1)发行人利润水平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及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根据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债券市场情况,预计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3-36若债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拟采用减少本次发行债券总额的办法,以确保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债券一年的利息,依此执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及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52%、57.69%及

60.68%,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439309.84元、231618149.28元及

518894493.29元,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

*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及《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发行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2260837.16元、

350318467.99元及391820868.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8447.80万元、32440.05万元及37126.92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及《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分

别为12.64%、16.43%及15.97%,平均数为15.01%。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3-37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二)至(五)项的规定及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 号)及发行人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持有的业务资质和许可文件、发行

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2)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 号)及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

容诚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结论的《内控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财务

会计报告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及

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总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03号),并经本所查验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

3-38二部分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之第“十一、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章节)所履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等,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

(2)根据发行人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最近十二个月的相关公告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之情形。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发行

人出具的承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

项目、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外,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条件。

3-39三、发起人和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宏博科技、奇瑞科技。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奇瑞科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发生变化,奇瑞科技现持有发行人268747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84%。

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许可

本所律师已在《首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质许可。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主要资质、认证情况如下:

1、排污许可、登记文件

序证书/登记主体文件名称发证机关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有效期号编号瑞鹄

模具固定污染源913402007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12.12

1 银湖 排污登记回 498415XP0 — 北区长江北路东侧、 -2030.12.1

北路 执 03Z 衡山路北侧 1厂区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瑞鹄新材料现持有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5年10月28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4004318),有效期三年。

(2)瑞鹄浩博现持有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5年10月28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4002759),有效期三年。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包括冲压模具及检具、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及机器人系统集成和移动机器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

业务(包括高强度板及铝合金板材冲焊零部件、铝合金精密铸造零部件及一体压铸车身结构件)。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3-40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及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97%、97.12%及96.92%,均超过90%。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经本所查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宏博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柴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控制的企业(持股56.1282%),

1宏博投资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宏博科技之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通过宏博投资控制的企业(宏博

2宏创投资投资为普通合伙人,持有23.5000%的财产份额)芜湖瑞鹄光伏科技有

3宏博科技持有100%股权

限公司芜湖市鸠江区瑞鹄电

4芜湖瑞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5瑞鹄电力科技有限公芜湖瑞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

份的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该等自然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宏博科技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奇瑞科技直接持有发行人12.84%的股份

3-413、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瑞祥工业、瑞鹄新材料、瑞鹄浩博、武汉瑞鲸、瑞鹄轻量化、天津瑞津、瑞

祥机器人、新加坡子公司、瑞鹄零部件及芜湖瑞鲸1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4、发行人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发行人无合营企业,拥有成飞瑞鹄1家联营企业。报告期内,达敖汽车

曾系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5、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董事为柴震、杨本宏、吴春生、庞

先伟、舒晓雪、李传林、王洪俊、张冬花、刘芳端。

张大林、陈迎志、王慧霞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罗海宝、戚士龙、李立忠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程锦于报告期前12个月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分别为总经理

庞先伟、副总经理吴春生1、副总经理苏长生、副总经理何章勇、副总经理张晋

国、财务总监程翔、董事会秘书李江。

报告期内,柴震曾任发行人总经理,庞先伟曾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何章勇曾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王荣辉于报告期前12个月内曾担任发行人总工程师。

(3)报告期内,傅威连、刘泽军、张昊、张威、张锋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发

行人监事,徐荣明、段光灿于报告期初前12个月担任发行人监事。

6、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宏博科技、宏博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1)宏博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宏博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柴震、

12026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春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春生申

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3-42吴春生、苏长生、李江、张晋国、余海、鲍盛、易秀玲。

傅威连、滕兴宇、陈莉娜、徐清、王莉、方良、杨娟娟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宏

博科技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宏博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宏博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柴震、吴春生、王荣辉、滕兴宇、鲍盛、易秀玲。

杨娟娟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宏博投资的财务负责人,李江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宏博投资的总经理。

7、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8、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行人之关联自然人直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该等关联法人主要包括(前述已列明为发行人关联法人的不做重复披露):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芜湖威仕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舒晓雪担任董事

2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舒晓雪担任董事

董事舒晓雪于报告期内担任董事长,

3安徽瑞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3月离任

注董事舒晓雪于报告期内担任董事,2025

4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1月离任

董事舒晓雪于报告期内担任董事,2024

5合肥瑞拓微电子有限公司

年12月离任

6浙江摩珂达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舒晓雪担任董事

3-437安徽埃易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舒晓雪担任董事

8上海鸿之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俊持有99%股权

上海鸿之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9大吉大(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独立董事王洪俊于报告期

内曾担任执行董事上海鸿之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0聘哆哆(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11安徽青合青(芜湖)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刘芳端担任负责人

12芜湖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芳端担任董事

13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芳端担任董事

14杭州市拱墅区陌上之光文化创意工作室副总经理张晋国为经营者

副总经理张晋国配偶之弟弟持有60%

15芜湖宏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张晋国配偶之弟弟担任财务

16芜湖久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李江之姐夫持有90%股权

17安徽唯易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李江之姐夫持有95%股权

18安徽省宕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秘书李江之姐夫持有80%股权

19芜湖唯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江之姐夫担任执行董事

20宣城市和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21安徽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江之姐夫担任经理

22宁国亚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江之姐夫担任经理

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执行副总裁兼

23奇瑞汽车

董事会秘书

2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董事

曾经的董事戚士龙自2022年2月至

25安徽国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担任董事

26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董事

曾经的独立董事王慧霞担任董事兼总

27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

28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经的独立董事陈迎志担任总工程师

3-4429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经的独立董事陈迎志担任董事

30合肥产投三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经的独立董事陈迎志担任经理、董事

曾经的监事张昊自2022年11月至2025

31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年9月担任董事芜湖裕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曾经的监事张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32年8月注销)理

33芜湖亚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曾经的监事张昊担任董事

曾经的监事张昊报告期内担任董事,于

34芜湖瑞庆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离任

曾经的监事张昊报告期内担任财务负

35安徽孚祯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责人,于2025年8月离任注1: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董事舒晓雪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于2025年1月离任),根据相关关联方认定规则,在其离任后的12个月内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根据相关关联方认定规则,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泓鹄材料、芜湖普威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

安徽普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庆普威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滨江普威技术有限公司、

大连普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及大连嘉翔并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法人,但因该等下属子公司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基于谨慎原则,发行人将该等下属子公司参照关联法人进行管理。

注2:芜湖威仕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董事舒晓雪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相关关联方认定规则,芜湖威仕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开封威仕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并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法人,但因该等下属子公司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基于谨慎原则,发行人将该等下属子公司参照关联法人进行管理。

注3:发行人部分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担任报告期内奇瑞科技、奇瑞汽车或奇瑞控股控

制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由于该等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均界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因此,不在本部分单独列示。

如下法人于报告期内曾为公司关联方,因相关自然人不再任职等事件的期限已过12个月,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等法人已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法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芜湖瑞特微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

1董事舒晓雪担任董事月注销)

3-45董事舒晓雪于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长,

2芜湖瑞视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4年7月离任芜湖瑞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3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3年12月注销)经理奇瑞(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3

4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董事年5月注销)曾经的董事戚士龙自2020年12月至

5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担任董事

曾经的董事李立忠自2010年7月至

6大连本瑞通汽车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7月担任董事

7上海阿尔特领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曾经的董事李立忠担任总经理、董事

8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经的董事李立忠担任副董事长

9观致汽车有限公司曾经的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10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至2025年12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11常州都铂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12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至2025年10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13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14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15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至2024年8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16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17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18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19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20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至2024年10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21黄山富田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至2025年9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自

22安徽明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至2025年12月担任董事

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23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

3-46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董事程锦担

24江苏创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任董事曾经的独立董事王慧霞自2015年4月

25杭州博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至2022年9月担任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段光灿

26奇菱智行科技(芜湖)有限公司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担任董

事曾经的监事张昊自2022年12月至2024

27大连延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年2月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28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29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0年9月至2025年1月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30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2019年6月至2024年8月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31合肥今越制药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至2024年4月担任董

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32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0年5月至2023年1月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33安徽智泓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34安徽中钢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曾任监事徐荣明

35尚特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注:发行人部分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自然人(曾)担任报告期内奇瑞科技、奇瑞汽

车或奇瑞控股控制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由于该等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均界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不在本部分单独列示。

9、其他关联方情况

奇瑞科技持有发行人12.84%的股份,为发行人的重要股东;奇瑞汽车持有奇瑞科技100%的股权,发行人曾经的董事戚士龙担任奇瑞汽车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奇瑞控股报告期前12个月内曾持有奇瑞科技51%股权及报告期

内曾为奇瑞汽车第一大股东。报告期内,奇瑞科技、奇瑞汽车、奇瑞控股部分下属控股企业与发行人存在交易。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发行人将奇瑞科技、奇瑞汽车、奇瑞控股体系内下属控股企业及其合营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该等关联方中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交易的关联法人主要包括(前述已列明为关联法人的不作

3-47重复披露):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芜湖莱特思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莱特思创(马鞍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

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埃科泰克、瑞庆汽车发动机技术有限公司、芜湖埃科动

力系统有限公司、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安徽必

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捷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

有限公司、安徽瑞露科技有限公司、芜湖金桔科技有限公司、瑞隆汽车动力有限

公司、安徽麦卡出行汽车有限公司、芜湖市奇瑞汽车职业培训学校2、芜湖瑞建

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3、安徽嘉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亳州)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及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模具及零星

成飞瑞鹄24278369.0554651451.8554359025.26加工瑞鲸(安徽)供

应链科技有限材料及其他197300557.22111791715.37158429373.84公司检测费及其

奇瑞汽车189540.8916556.6115970.75他芜湖艾蔓设备

材料--407610.63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前系奇瑞汽车的下属公司,2023年12月后为奇瑞控股的下属公司。

2023年10月前系奇瑞科技的下属公司。

3-48达敖汽车材料--1579.20-

芜湖永达科技

委外加工等-14060.381795830.50有限公司芜湖福瑞德智

能制造有限公材料及其他-58952169.812780035.49司芜湖埃科动力

委外加工等--289687.58系统有限公司芜湖瑞鹄光伏

电力1640139.933299959.60180145.76科技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

车股份有限公材料及其他--11940.00司

大连嘉翔材料及其他-5626034.78-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鹄电

电力2135550.551059350.25-力科技有限公司芜湖莱特思创

汽车零部件有材料及其他4352007.47417305.33-限公司芜湖市鸠江区

瑞鹄电力综合电力1518139.31287535.90-服务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

车工业股份有其他56637.00192063.23-限公司芜湖埃科泰克

动力总成有限材料及其他9031.0822099.22-公司安徽麦卡出行

材料及其他3309.7311681.42-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瑞露科技

材料及其他-5307.96-有限公司

泓鹄材料材料及其他112862940.66--安徽泓毅汽车

技术股份有限材料及其他322424.40--公司安徽滨江普威

材料及其他792.00--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嘉瑞环保费用151152.82--

3-49科技有限公司

开封威仕科材

料技术有限公材料及其他20814.16--司

合计344841406.27236345712.51218269619.81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销售内容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

模检具、自动化

奇瑞汽车生产线及汽车1172861913.55680513619.85478511146.10零部件

模检具、自动化

生产线、汽车零

成飞瑞鹄355492347.92290288227.9164581096.78部件及咨询服务奇瑞商用车

模检具、自动化(安徽)有限-58808849.476057522.10生产线公司芜湖埃科泰

克动力总成汽车零部件196321042.50256974931.00186231729.01有限公司芜湖埃科动

力系统有限自动化生产线--690265.49公司奇瑞新能源

模检具、自动化

汽车股份有147212389.7113190265.465982300.91生产线限公司

自动化生产线、

达敖汽车汽车零部件及74255806.92100352248.9967005692.12咨询服务瑞鲸(安徽)

供应链科技自动化生产线45557070.9427661837.0012792600.27有限公司瑞隆汽车动

汽车零部件60569355.0013266314.0021563112.00力有限公司

大连嘉翔模检具-0.0612265486.65芜湖永达科

其他物料--24.439253482.09技有限公司东南(福建)

模检具、自动化

汽车工业股16619469.04113607840.42-生产线份有限公司

3-50安徽必达新

能源汽车产模检具、自动化

-13779792.03-业研究院有生产线限公司芜湖福瑞德

智能制造有利息-414998.81-限公司芜湖艾蔓设

模检具、自动化

备工程有限132743.3670796.46-生产线公司芜湖普威轻

量化科技有汽车零部件533424.50--限公司安徽普威新

模检具、汽车零

材料技术有1247213.32--部件限公司芜湖普威技

汽车零部件1845327.60--研有限公司安徽滨江普

威技术有限汽车零部件3658061.98--公司安庆普威汽

车技术有限模检具7252212.42--公司

泓鹄材料废料3852981.38--莱特思创(马鞍山)汽车零汽车零部件及

1662248.26--

部件有限公配件司大连普威新

材料技术有汽车零部件1237689.20--限公司安徽智界新

能源汽车有汽车零部件81990079.08--限公司奇瑞商用车

模检具、自动化(亳州)有限6637168.09--生产线公司

合计2178938544.771568929697.03864934433.52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做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如下:

单位:元

3-51承担的租赁

期间租赁资产种类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负债利息支出

2025年度房屋建筑物成飞瑞鹄2991172.50164680.04

2024年度房屋建筑物成飞瑞鹄2116867.50130887.87

房屋建筑物成飞瑞鹄2590650185080.50

2023年度芜湖埃科泰克

机器设备动力总成有限27120928.32公司

(4)关联担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外,发行人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除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担保(含接受担保和提供担保)详见附表1。

(5)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总额分别为897.60万元、1458.5万元和1842.08万元。

(6)关联银行交易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戚士龙为董事,戚士龙担任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2024年2月离任。

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借

款以及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关联银行存款余额关联银行借款余额关联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2024.12.3117799.2712808.9313350.98

2023.12.3172448.8615818.615952.87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戚士龙不再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1月,公司对扬子银行发生的关联利息费用为35.05万元。

3-52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零星采购

*2023年和2024年,芜湖市奇瑞汽车职业培训学校向公司提供少量培训服务,金额分别为2.13万元和1.79万元;

*报告期内,芜湖金桔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金额分别为45.51万元、27.19万元和334.40万元;

*报告期内,奇瑞科技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金额分别为82.50万元、60.63万元和1.79万元。

(2)零星出售

2025年,瑞鹄轻量化向成飞瑞鹄销售少量旧空调等办公设备,金额为1.96万元。

2025年,公司向关联方张晋国、张锋处置轿车,合计金额15.49万元。

(3)收到关联方奖励

2024年度,公司收到关联方奇瑞汽车供应商评优奖励,获得价值20.73万元

的汽车一辆;公司子公司瑞鹄轻量化收到关联方奇瑞科技颁发的明日之星奖项,获得奖励款5万元。

(4)关联方共同投资及关联方股权转让

*2023年3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完善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综合战略布局,发行人增资入股发行人参股股东奇瑞科技之全资子公司达敖汽车40%的股权。本次增资定价参考安徽和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讯评报字[2022]第088号),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1.00元/注册资本,公司认购达敖汽车新增注册资本86218458.00元,认购金额全部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023年8月达敖汽车完成了上述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6月,公司与奇瑞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奇瑞科技转让其持有的达敖汽车全部股权(对应86218458.00元出资额,其中

43110000.00元实缴出资额,43108458.00元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达敖汽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70 号),经公司与奇瑞科技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公

3-53司持有达敖汽车4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3110000.00元,不低于公司对达

敖汽车的实缴出资额,且不低于公司在达敖汽车对应的股东权益金额。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达敖汽车股权。2024年9月,该股权转让已完成。

*2023年3月,根据瑞鹄轻量化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经瑞鹄轻量化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公司与奇瑞科技对瑞鹄轻量化实施增资,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股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6500万元,奇瑞科技增资3500万元,增资价格参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136号)并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1.00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45%增加至55%。瑞鹄轻量化于

2023年4月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的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及关联方名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称应收账款

奇瑞汽车334714962.33249885004.46109333130.39芜湖埃科泰克动

8155575.3727514226.9039590399.76

力总成有限公司

达敖汽车-15572226.2219993448.65

成飞瑞鹄56335266.3330512515.3211113524.31瑞隆汽车动力有

5553000.803657154.606444003.54

限公司安徽瑞露科技有

--4475270.00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

1780500.006626000.004316988.88

徽)有限公司

大连嘉翔--4158000.00芜湖永达科技有

-49720.003510578.50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

3140400.004786636.131535870.84

链科技有限公司

3-54奇瑞新能源汽车

5531112.401590743.36737141.59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必达新能源

汽车产业研究院--486061.95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

235000.00408786.00408786.00

限公司芜湖普威轻量化

495558.101475404.85-

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普威技研有

1527785.36936755.84-

限公司芜湖捷途汽车销

427964.60776548.68-

售有限公司安庆普威汽车技

-376424.77-术有限公司安徽普威新材料

3939717.554848769.25-

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滨江普威技

2677416.12--

术有限公司大连普威新材料

1398588.79--

技术有限公司莱特思创(马鞍山)汽车零部件有175376.00--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山

52632.74--

东)科技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亳

1500000.00--

州)有限公司安徽智界新能源

59527225.71--

汽车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

工业股份有限公198000.00--司合同资产

奇瑞汽车91969195.4559413083.4637583458.27

成飞瑞鹄10119303.037652774.674977212.38奇瑞商用车(安-2864450.002332896.05

徽)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

18123150.452210814.15845283.21

股份有限公司

3-55安庆普威汽车技

818000.00282318.58-

术有限公司安徽普威新材料

45000.31100970.00-

技术有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

80000.0088000.00100000.00

链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嘉翔--1386000.00安徽必达新能源

汽车产业研究院--97212.39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

工业股份有限公1680000.00--司奇瑞商用车(山

280707.98--

东)科技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亳

375000.00--

州)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融资

奇瑞汽车50045914.8166826398.7521372822.96

成飞瑞鹄115402.06--芜湖奇瑞汽车零

部件采购有限公-20584378.75-司奇瑞新能源汽车

640494.297356343.84-

股份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

200000.00--

徽)有限公司芜湖埃科泰克动

787500.00414717.61-

力总成有限公司芜湖捷途汽车销

-5025000.00-售有限公司安徽奇瑞汽车销

156411551.97--

售有限公司预付款项芜湖福瑞德智能

--1300000.00制造有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

7373609.9710806948.007202576.00

链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科技--76875.00

3-56奇瑞汽车--159.17

其他应收款瑞鲸(安徽)供应

34418000.0027026000.0010195500.00

链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19500.0019500.0027600.00

成飞瑞鹄1050000.001870000.00-

达敖汽车-20000.00-

大连嘉翔--2000.00奇瑞捷豹路虎汽

100.00--

车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的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及关联方名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称应付账款

成飞瑞鹄49766040.2250449500.7845530601.88芜湖金桔科技有

98139.8354194.00182867.26

限公司芜湖艾蔓设备工

740000.00740000.00922560.00

程有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

20159201.7028049169.7610918927.70

链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科技-92750.00-芜湖瑞建工程有

116230.80116230.80116230.80

限公司芜湖福瑞德智能

--2769765.14制造有限公司

达敖汽车--1249993.49

泓鹄材料12659153.1726164312.83-芜湖市鸠江区瑞

鹄电力综合服务145195.15113846.98-有限公司芜湖瑞鹄光伏科

55752.22110000.00-

技有限公司

3-57芜湖莱特思创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2757609.76417305.33-司芜湖经济技术开

发区瑞鹄电力科96637.16167332.82-技有限公司安徽泓毅汽车技

29531.40--

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滨江普威技

792.00--

术有限公司合同负债

奇瑞汽车738570488.74510549213.67372272384.92安徽必达新能源

汽车产业研究院--11964601.76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4184070.8137805088.47

徽)有限公司

达敖汽车-4015044.2618694690.25瑞鲸(安徽)供应

50999913.0123141608.8755389322.95

链科技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

19413362.87102119469.3297269911.79

股份有限公司

成飞瑞鹄66498666.0222872796.2718091339.26东南(福建)汽车

工业股份有限公88263716.8111386725.68-司芜湖捷途汽车销

15238938.059265486.73-

售有限公司安庆普威汽车技

-3407079.65-术有限公司安徽普威新材料

64780.3544016.70-

技术有限公司瑞庆汽车发动机

1423008.85--

技术有限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

53079632.57--

车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山

4924778.75--

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埃科动力系

1417699.12--

统有限公司

3-58芜湖埃科泰克动

2323008.85--

力总成有限公司应付票据

成飞瑞鹄1300000.007240000.0025087485.80瑞鲸(安徽)供应

73978641.8111383433.333820000.00

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艾蔓设备工

--108540.00程有限公司

大连嘉翔-812419.32-

泓鹄材料52530000.00--芜湖金桔科技有

2472478.64--

限公司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包括冲压模具及检具、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及机器人系统集成和移动机器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业务(包括高强度板及铝合金板材冲焊零部件、铝合金精密铸造零部件及一体压铸车身结构件)。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芜湖瑞鹄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鸠江区瑞鹄电力综合服务有

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鹄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除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仅控制宏博投资、宏创投资及宏博科技三家持股平台。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包括冲压模具及检具、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及机器人系统集成和移动机器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业务(包括高强度板及铝合金板材冲焊零部件、铝合金精密铸造零部件及一体压铸车身结构件)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所认为,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以及权益

(一)发行人拥有的股权

本所律师已在《首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拥有的股权的情况。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59新加坡子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新加坡子公司提供的工商注册登记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新加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瑞鹄模具新加坡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RAYHOO MOTOR DIES SINGAPORE PTE. LTD.成立日期2024年8月1日

地址 1 NEIL ROAD,#02-01,SINGAPORE (088804)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董事 LI JIANG、PANG XIANWEI、Yang Fan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批发

就新加坡子公司本次变动事项,发行人办理取得了如下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文件:

(1)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9日核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全资新设瑞鹄模具新加坡有限公司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发改外资函[2025]430号),同意项目总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由100万元美元变更为400万美元,增加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模具采购费用,其他不变。

(2)安徽省商务厅于2025年10月20日核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400202500323 号),对新加坡子公司投资总额和中方投资额变动进行商务备案。

(3)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分局于2024年10月9日出具《业务登记凭证》

(35340200202410099836),业务类型为 ODI 中方股东对外义务出资。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通过境内银行购汇,向新加坡子公司缴纳了6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证明文件,并经本所查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3-60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取得相关权证;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

合法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权,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其他无形资产

1、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查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境内专利权共212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权及专利使用权。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重大借款/授信合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新期间新增重大借款/授信合同如下:

对应

贷款/授信借款年担保人序借款借款起止日的担贷款银行金额利率借款合同号和担保号单位期保合(万元)(%)方式同号瑞鹄浩34020博以持80741有的机20250

芜湖扬子农自2025年11器设备、71460

村商业银行瑞鹄月17日至07412412202土地、房2、

1201.42.60

股份有限公浩博2032年12月51117产及在34020司23日建工程80741进行最20250高额抵12000

押1、

80741

20250

芜湖扬子农自2025年1271460村商业银行瑞鹄3300.571月26日至074124122021

22.60

股份有限公浩博42032年12月57226司23日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之间签署的上述合同均依据银行制定的借款/授信格式文本制作。本所认为,该等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方当事人签署并实际履行该等合同,该等合同合法、有效。

(二)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及其合法有效性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发行人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并口径)为45794894.97元。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交易保证金,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发生。

2、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合并口径)为42243454.50元。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待转补助款等,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发生。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八、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已在《首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现任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变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庞先伟,副总经理苏长生、何章勇、张晋国,财务总监程翔,董事会秘书李江。

3-62(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春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春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新期间未发生其他变更。

本所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当时有效的《章程》的规定,且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 号)、发行

人2025年年度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主要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瑞鹄新材料、武汉瑞鲸执行

5%

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发行人、瑞祥工业、瑞鹄浩博、

15%瑞鹄轻量化执行15%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新加坡子公司执行17%的企

17%

业所得税税率

天津瑞津、瑞祥机器人、瑞鹄

25%零部件、芜湖瑞鲸执行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增值税产品销售增加值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2%--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执行的上述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税收优惠

3-63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41Z0001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41Z0012 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41Z0004号)、及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

提供的相关证书、备案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发行人

发行人现持有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3年11月30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5480),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自

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瑞祥工业

瑞祥工业现持有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3年11月30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5413),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瑞祥工业自

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瑞鹄新材料

报告期期初,瑞鹄新材料持有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2年10月18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4000223),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瑞鹄新材料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瑞鹄新材料现持有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5年10月28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4004318),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

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

3-64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瑞鹄新

材料自2025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瑞鹄浩博

报告期期初,瑞鹄浩博持有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2年10月18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4003037),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瑞

鹄浩博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瑞鹄浩博现持有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5年10月28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4002759),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瑞鹄浩博自2025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5)瑞鹄轻量化

瑞鹄轻量化现持有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4年12月6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400690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瑞鹄轻量化自2024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瑞鹄新材料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武汉瑞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5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3-65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司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均享受此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真实、合法、有效。

十、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其它

(一)排污许可、登记文件

本所律师已在《首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排污许可、登记文件的情况。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取得的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等环境保护相关文件变动情况详

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之“四、发行人的业务”之“(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许可”。

(二)合规情况

1、发行人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发行人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

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2、瑞祥工业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瑞祥工业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

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3、瑞鹄新材料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

3-66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瑞鹄

新材料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

金、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4、瑞鹄浩博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瑞鹄浩博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

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5、瑞鹄轻量化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瑞鹄轻量化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

金、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6、瑞祥机器人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瑞祥机器人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

金、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7、瑞鹄零部件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瑞鹄零部件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

金、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8、天津瑞津3-67根据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天津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天津瑞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

障、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9、武汉瑞鲸根据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于2026年4月30日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武汉瑞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自

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10、芜湖瑞鲸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5月6日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芜湖瑞鲸自2023年

1月1日至2026年5月5日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督领域、劳动用工

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领域无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综上,根据上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检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及其他相关方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及批准

1、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投资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万元)(万元)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

18561.4513561.45瑞鹄模具

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

3-68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瑞鹄新材

26664.8226664.82

材制造项目(一期)料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

18325.9415300.00芜湖瑞鲸

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3073.7313073.73-

合计76625.9468600.00-

2、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批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批准情况如下:

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批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复文件件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

1瑞鹄模具5开备案[2025]305号不涉及

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

2瑞鹄新材料开备案[2025]303号芜环行审[2026]27号

能增材制造项目

(一期)智能机器人系统

3集成与智能装备芜湖瑞鲸鸠发改告[2025]447号不涉及6

研发制造项目

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及智能机器人系统

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拟购置土地进行项目建设,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项目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尚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建设用地利用已有厂房进行更新改造建设,瑞鹄模具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皖(2018)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512044号)及《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749475号)),无需新增建设用地。

2025年11月21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说明》,认为该项目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生产工艺为铣削、打磨、CNC 加工、电火花线切割、组装等,不涉及电镀、喷涂、清洗、热处理等工艺。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1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62025年12月15日,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管理分局出具《关于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确认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可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69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已根据发行人《章程》的

规定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投资所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

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的规定,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之“(三)《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之“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03 号)及发行人董事会出具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3-70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万元

2025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49606.00

入募集资金总178.41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839.64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是否已改变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可行性是否进度(%)定可以使用

资金投向(含部分改变)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发生重大变化

(3)=(2)/(1)状态日期序

承诺投资项目-号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

1-25814.0025814.002.5018395.0271.262022年2月否

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

2焊装自动化生-18630.0018630.00178.4112443.4666.792023年7月否

产线建设项目

(一期)汽车智能制造

3装备技术研发-5162.005162.00-3099.8660.052023年7月否

中心建设项目

3-71合计-49606.0049606.00180.9133938.3468.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无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无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无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无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2020年9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1.2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无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全部到期并赎回。

现金管理情况

1、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于2022年2月底完工结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5814万元,结项总投入

18424.87万元,募集资金持有期间利息及理财净收益913.08万元,项目结余资金8302.21万元。2023年8月,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于2023年7月底完工结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8630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元,结项总投入12502.22万元,募集资金持有期间利息及理财净收益840.8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6968.61万元。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3、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底完工结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162万元,结项总投入3101.25万元,募集资金持有期间利息及理财净收益275.44万元,项目结余资金2336.19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3-72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

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多次市场调研、商务谈判、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12月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2.99万元转入一般账户后,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公司按约定支付项目零星尾款。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

注:“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本期投入金额2.50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以自有资金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投入18370.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自有资金投入24.77万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288.612025年度投

入募集资金8389.8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42442.8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额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是否已改变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本年度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定可项目可行性是否发投向(含部分改变)承诺投资资总额(1)投入金累计投入资进度(%)以使用状态日期生重大变化

3-73总额额金额(2)(3)=(2)/(1)

序承诺投资项目号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

1-43288.6143288.618389.8945308.45104.672025年6月否

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

厂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43288.6143288.618389.8945308.45104.6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无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无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无使用进展情况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点变更情况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实施地址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无式调整情况2022年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7.82万入及置换情况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4流动资金情况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投入计划,在保证公司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到期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无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无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764.4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无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8389.89万元,全部系募集资金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5308.4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投入42442.89万元、自有资金投入2865.56万元。

3-75十二、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规则》应予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有关股东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根据《上市规则》应予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根据《上市规则》应予披

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三、关于《关注要点表》的查验情况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关注要点表》要求,本所对其中涉及发行人律师查验并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查验,具体如下:

(一)关注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含 IPO 及以后的历次融资)用途是

否存在变更的情形(对应《关注要点表》之4)根据容诚会计师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03 号)及发行人董事会出具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

经本所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

(二)关注发行人是否尚未取得募投用地(对应《关注要点表》之11)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所取得的所有权/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取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得进度本项目利用公司已有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厂房进行更新改造建

1瑞鹄模具

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设,无需新增建设用地

3-76序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取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得进度

已完成土地招拍挂、

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

2瑞鹄新材料缴纳土地出让金程

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序,尚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已完成土地招拍挂、

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

3芜湖瑞鲸缴纳土地出让金程

备研发制造项目序,尚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之“十一、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之“(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及批准”之“2、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批准”章节。募投项目用地均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取得,不涉及外部土地租赁。本次募投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利用公司已有厂房进行更新改造建设,无需新增建设用地,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及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

研发制造项目用地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程序,尚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用地取得预期较为明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积极跟进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

如瑞鹄新材料及芜湖瑞鲸未来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取得大型精密覆盖件模

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及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装备研发制

造项目建设用地,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协商,在已取得的周边地块进行开工建设,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总体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若干份。

3-77(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署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赵洋

经办律师(签字):

范瑞林

经办律师(签字):

王文豪年月日

3-78附表1:关联担保

担担保担保权保担保合同序号被担保人被担保的主债权人人方号式为瑞鹄模具自2018年4月2日至中国建2020年4月2日期间与担保权人最高

设银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额连建芜开支

股份有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宏博带责最高额保

1限公司瑞鹄模具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其

科技任保证芜湖经他交易文件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证担20180330

开区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担保保行的最高限额为等值人民币6700万元为瑞鹄模具自2019年3月27日至最高2022年3月27日期间与担保权人芜湖扬额连签订的全部主合同(借款合同、银

34020807

宏博子农村带责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开

2瑞鹄模具41201960科技商业银任保立担保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

00010

行证担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提供最高

保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在4900万元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综中国民最高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公高保字生银行 额连 ZH1900000145860 号)及具体业第宏博股份有带责务合同项下在2019年11月26日

3 瑞鹄模具 DB19000

科技限公司任保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发生的

00097922

合肥分证担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号行保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万元为瑞鹄模具自2020年4月2日至中国建

2022年4月2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设银行最高签订的全部主合同(人民币资金借股份有额连建芜开支

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宏博限公司带责最高额保

4瑞鹄模具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

科技芜湖经任保证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济技术证担20200402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开发区保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0支行万元中国建最高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在2020年宏博 HBBZRH

5设银行额连瑞鹄模具3月19日至2022年3月19日期

科技20201204股份有带责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

3-79担

担保担保权保担保合同序号被担保人被担保的主债权人人方号式

限公司任保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芜湖经证担任的最高限额为12000万元开区支保行上海浦最高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在2020年东发展额连

4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期间 ZB80012

宏博银行股带责

6瑞鹄模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02000000

科技份有限任保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036公司芜证担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湖分行保最高中国银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在2020年额连行股份10月26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2020年宏博带责

7有限公瑞鹄模具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芜中银保

科技任保

司芜湖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字093号证担分行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保为瑞鹄模具自2020年5月14日至最高2025年5月14日期间与担保权人芜湖扬额连签订的全部主合同(借款合同、银

34020807

宏博子农村带责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开

8瑞鹄模具41202000科技商业银任保立担保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之

00018

行证担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4000万元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最高中国银信额度协议》(2021年芜中银额额连行股份字015号)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2021年宏博带责

9有限公瑞鹄模具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芜中银保

科技任保司芜湖充项下发生的债务之履行提供最字068号证担

分行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保高债权额为8000万元最高为瑞鹄浩博依据其与担保权人签芜湖扬额连署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34020807宏博 子农村 带责 ZH069720221115000071)项下债

10瑞鹄浩博41202211

科技商业银任保务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00023

行证担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保3000万元宏博芜湖扬最高马鞍山分为马鞍山分公司与担保权人签署34020807

11科技子农村额连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41202220

3-80担

担保担保权保担保合同序号被担保人被担保的主债权人人方号式商业银 带责 ZH06972022121220201)项下债务 22038行任保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证担保最高为瑞鹄浩博依据其与担保权人签芜湖扬额连署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34020807宏博 子农村 带责 ZH06972023121202301)项下债务

12瑞鹄浩博41202320

科技商业银任保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3024

行证担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3000保万元芜湖扬连带为马鞍山分公司与担保权人签署

34020807宏博子农村责任马鞍山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41202320科技商业银保证公司0741201220230179)项下债务之履

3121

行担保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芜湖扬最高为瑞鹄浩博自2023年12月12日子农村额连至2027年6月23日期间与担保权

34020807

宏博商业银带责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与担保权人

147瑞鹄浩博41202400科技行股份任保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之履行提

00042

有限公证担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司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7000万元为瑞鹄浩博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最高招商银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额连行股份 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 551XY20宏博带责

15 有限公 瑞鹄浩博 551XY2023006107 号)项下债务 23006107

科技任保司芜湖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04证担

分行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保

1000万元为瑞鹄浩博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最高招商银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须额连行股份 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 551XY24宏博带责

16 有限公 瑞鹄浩博 551XY240429T000103 号)项下债 0429T00

科技任保司芜湖务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010304证担

分行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保为2000万元芜湖扬最高为瑞鹄轻量化与担保权人签署的34020807宏博瑞鹄轻量17子农村额连《综合授信合同》(编号:41202300科技化商业银带责2106872021012700003)项下债务00033

7

第17、18项担保合同对应的担保额度已合并至本合同中。

3-81担

担保担保权保担保合同序号被担保人被担保的主债权人人方号式行任保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证担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2000万保元最高为瑞鹄轻量化与担保权人签订的芜湖扬额连《综合授信合同》(编号:34020807宏博 子农村 带责 瑞鹄轻量 ZH069720240624000032)项下债

1841204000

科技商业银任保化务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0132

行证担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2000保万元为瑞鹄轻量化自2023年12月12中国建日至2028年12月11日期间与担设银行最高保权人签署的主合同(人民币资金股份有 额连 HTC3406

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

奇瑞 限公司 带责 瑞鹄轻量 78800ZG

19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

科技 芜湖经 任保 化 DB2023

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

济技术 证担 N00K

件)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开发区保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支行本金余额为4275万元为瑞鹄轻量化自2023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9日期间与担保权徽商银人签署的主合同(综合授信协议、最高

行股份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额连

有限公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奇瑞带责瑞鹄轻量20230201

20司芜湖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

科技任保化00001612天门山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证担支行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债务之保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为7150万元芜湖扬最高为瑞鹄浩博与担保权人签订的《综子农村额连合授信合同》(编号:34020807宏博 商业银 带责 ZH069720221115000071)项下债

21瑞鹄浩博41202211

科技行股份任保务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00023

有限公证担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为司保3000万元芜湖扬最高为瑞鹄浩博与担保权人签订的《综

34020807宏博子农村额连合授信合同》(编号:22瑞鹄浩博41202220科技 商业银 带责 ZH06972022121220201)项下债务

22038

行股份任保之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82担

担保担保权保担保合同序号被担保人被担保的主债权人人方号式

有限公证担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1000万司保元

除上述银行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柴震为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政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截至2024年3月29日,“瑞鹄转债”因转股累计减少4388562张,剩余9438张“瑞鹄转债”于2024年4月1日被公司提前赎回,

本次赎回完成后,“瑞鹄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该债务已解除,相关担保也自动解除。

3-83附表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

1、发行人

他房屋建筑权利性终止日项

序号证书编号座落面积/宗地权利类型用途质期权面积(㎡)利开发区银房屋所有湖北路22

权/工业

号(原银湖2832.96/42052.3.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北路2404437.5029

皖(2018)芜用地使用工业

号)(综合湖市不动产权

1楼)

权第0511553开发区银房屋所有号

湖北路22权/工业

9058.57/42052.3.

号(原银湖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4437.5029

北路240用地使用工业

号)权房屋所有开发区银

权/工业

湖北路22632.4/4442052.3.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号动力站37.5029用地使用工业房01权房屋所有开发区银

权/工业

湖北路22685.88/442052.3.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号动力站437.5029

皖(2018)芜用地使用工业房02湖市不动产权

2

权第0512044房屋所有开发区银

号权/工业

湖北路226579.35/42052.3.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号二期厂4437.5029用地使用工业房权房屋所有开发区银

权/工业

湖北路227542.57/42052.3.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号一期厂4437.5029用地使用工业房权

3-84房屋所有

皖(2016)芜开发区宇城镇

权/

湖市不动产润(人才)236.6/232住宅2063.5.

3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0118102公寓9#楼06.34用地/15用地使用号05室住宅权房屋所有

皖(2016)芜开发区宇城镇

权/

湖市不动产润(人才)100.17/23住宅2063.5.

4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0118104公寓4#楼206.34用地/15用地使用

号3-302住宅权房屋所有

皖(2016)芜开发区宇城镇

权/

湖市不动产润(人才)100.17/23住宅2063.5.

5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0118105公寓4#楼206.34用地/15用地使用

号3-202住宅权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7.27/12住宅2071.1

6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3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5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7.27/12住宅2071.1

7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4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4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39.69/12住宅2071.1

8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5 19C#楼 2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6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7.27/12住宅2071.1

9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6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202住宅权室

3-85经济开发

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7.27/12住宅2071.1

10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7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1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60.92/12住宅2071.1

11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8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6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1.04/12住宅2071.1

12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099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1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13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0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1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14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1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3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1.04/12住宅2071.1

15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2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2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16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3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501住宅权室

3-86经济开发

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71.18/12住宅2071.1

17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4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6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7.27/12住宅2071.1

18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5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

号单元3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19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6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3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0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7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2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1.04/12住宅2071.1

21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8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5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1.04/12住宅2071.1

22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09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3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3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0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302住宅权室

3-87经济开发

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4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1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1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5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2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2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6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3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5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7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4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4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8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5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4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29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6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4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0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7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101住宅权室

3-88经济开发

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1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8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3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2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19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5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3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0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2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4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1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5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5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2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4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39.69/12住宅2071.1

36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3 19C#楼 3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6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7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4 19C#楼 2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101住宅权室

3-89经济开发

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01.04/12住宅2071.1

38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5 19C#楼 1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4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83.98/126住宅2071.1

39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6 19C#楼 3 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202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39.69/12住宅2071.1

40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7 19C#楼 3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6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区宇润(人城镇权/湖市不动产才)公寓139.69/12住宅2071.1

41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 0451128 19C#楼 2 616.10 用地/ 1.18用地使用号单元601住宅权室经济开发房屋所有

皖(2018)芜城镇区宇润(人权/湖市不动产552.73/12住宅2071.1

42才)公寓国有建设出让/-无

权第0451963616.10用地/1.18

19C#楼 用地使用

号仓储

F101 室 权经济开发区银湖北工业

房屋所有2069.7.路东侧衡1308.1出让/-用地/无权31山路北侧工业

皖(2021)芜食堂湖市不动产

43经济开发

权第1254682区银湖北号工业

路东侧衡房屋所有2069.7.

7326.41出让/-用地/无

山路北侧权31工业研发中心综合楼

3-90经济开发

区银湖北路东侧衡工业

房屋所有2069.7.山路北侧15638.55出让/-用地/无权31自动化生工业产线一厂房经济技术房屋所有

开发区长权/工业

39273.43/出让/2064.5.

江北路国有建设用地/无

93131.53自建房17

皖(2025)芜560号联用地使用工业湖市不动产合厂房一权

44

权第1749474经济技术房屋所有工业

号开发区长权/

81.76/931出让/用地/2064.5.

江北路国有建设无

31.53自建房工业17

560号门用地使用

配套卫一权经济技术房屋所有

皖(2025)芜

开发区长权/工业

湖市不动产9281.95/9出让/2064.5.

45江北路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17494753131.53自建房17

560号联用地使用工业

号合厂房三权经济开发区北区银房屋所有

皖(2024)芜湖北路东

权/工业

湖市不动产侧、衡山路11572.2/5出让/2069.7.

46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1589982北侧交叉3537.78自建房31用地使用工业号口处自动权化生产线二厂房

2、瑞祥工业

他房屋建筑权利性终止日项

序号证书编号座落面积/宗地权利类型用途质期权面积(㎡)利房屋所有

皖(2017)芜经济技术

权/工业

湖市不动产开发区汽15698.77/2051.5.

1国有建设出让/-用地/无

权第0205449经一路西298871用地使用工业

号侧1#厂房权

3-91房地权证芜

字第开发区鞍房屋所有

21594.61/办公/无

2015028763山南路权

号房地权证芜字第开发区鞍房屋所有

3347.49/住宅/无

2015028764山南路权

3、瑞鹄浩博

他房屋建筑权利性终止日项

序号证书编号座落面积/宗地权利类型用途质期权面积(㎡)利鸠江区新圩路与长安南路交房屋所有

皖(2024)芜叉口以北

权/工业

湖市不动产新能源汽15677.66/出让/2072.1抵

1国有建设用地/

权第1702178车精密成78887.77自建房2.22押用地使用工业号形装备及权轻量化制件项目2

#厂房鸠江区新圩路与长安南路交房屋所有

皖(2024)芜叉口以北

权/工业

湖市不动产新能源汽26220/78出让/2072.1抵

2国有建设用地/

权第1702175车精密成887.77自建房2.22押用地使用工业号形装备及权轻量化制件项目1

#厂房

3-92鸠江区新

圩路与长安南路交房屋所有

皖(2024)芜叉口以北工业

权/

湖市不动产新能源汽253.9/788出让/用地/2072.1抵

3国有建设

权第1702176车精密成87.77自建房工业2.22押用地使用号形装备及配套权轻量化制

件项目 p1门卫鸠江区新圩路与长安南路交房屋所有

皖(2024)芜叉口以北工业

权/

湖市不动产新能源汽96.88/788出让/用地/2072.1抵

4国有建设

权第1702177车精密成87.77自建房工业2.22押用地使用号形装备及配套权轻量化制

件项目 p2门卫

皖(2024)芜国有建设

湖市不动产工业2074/8抵

5二坝镇77955.28用地使用出让

权第1692475用地/21押权号

4、天津瑞津

他房屋建筑权利性终止日项

序号证书编号座落面积/宗地权利类型用途质期权面积(㎡)利空港经济房屋所有商务

津(2023)保区高尔夫

权/金融

税区不动产球场以北73.18/629出让/2047.1

1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0033045汇津广场89.7商品房0.29用地使用非居号3号楼权住

--701空港经济房屋所有商务

津(2023)保区高尔夫

权/金融

税区不动产球场以北355.16/62出让/2047.1

2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0033050汇津广场989.7商品房0.29用地使用非居号3号楼权住

--702

3-93空港经济

房屋所有商务

津(2023)保区高尔夫

权/金融

税区不动产球场以北222.38/62出让/2047.1

3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0033052汇津广场989.7商品房0.29用地使用非居号3号楼权住

--703空港经济房屋所有商务

津(2023)保区高尔夫

权/金融

税区不动产球场以北222.38/62出让/2047.1

4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0033055汇津广场989.7商品房0.29用地使用非居号3号楼权住

--704空港经济房屋所有商务

津(2023)保区高尔夫

权/金融

税区不动产球场以北389.36/62出让/2047.1

5国有建设用地/无

权第0033059汇津广场989.7商品房0.29用地使用非居号3号楼权住

--705

3-94附表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1、发行人

序法律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号状态

侧成形小压芯、带专利有侧成形小压芯发明

120111045295042011.12.292014.3.19权有

的冲压模具及冲专利效压方法一种侧驱动压料专利发明

2机构及其冲压方20111045186752011.12.292014.7.16权有

专利法效专利发明

3一种拉修模具20141047121322014.9.162016.4.27权有

专利效一种数控设备加专利发明

4 工信息采集系统 201611010548X 2016.11.17 2019.3.29 权有

专利及方法效一种拉延和修边专利二合一的汽车冲发明

520111008030732011.3.312012.9.26权有

压模具及其冲压专利效工艺一种自动化汽车专利盒子件三合一冲发明

620111008058632011.4.12012.9.26权有

压模具及其冲压专利效工艺一种自动化修边专利和整形二合一的发明

7 201110080590X 2011.4.1 2013.7.3 权有

汽车冲压模具及专利效其冲压工艺专利铝合金夹具导电发明

820171091641232017.9.302019.8.27权有

负极装置专利效汽车覆盖件内外专利板预弯与压合包发明

920191039007582019.5.92024.5.10权有

边组合模具及其专利效使用方法

一种工件NC加工专利装夹垫块及使用发明

1020191037660872019.5.72020.7.7权有

该垫块的装夹方专利效法一种用于复杂曲实用专利

1120202089100972020.5.252021.4.16

面修边模具新型权有

3-95效

一种轻量化材料专利复杂曲面成形用实用

1220202116684552020.6.222021.6.8权有

的带废料刀处吸新型效铁屑机构的模具一种双向迭代优专利发明

13化工艺用的产品20201058534532020.10.302022.6.14权有

专利成型翻边方法效一种轻量化材料专利实用

14复杂曲面成形自20202122528182020.6.292021.4.13权有

新型动下料模具效专利正翻边与侧翻边实用

1520212136001502021.6.182022.1.14权有

复合式斜楔模具新型效专利一种拉延着色加实用

1620212137462182021.6.212022.1.14权有

强结构新型效专利压合模产品的到实用

1720212251422762021.10.192022.6.10权有

位检测挡料机构新型效专利四角限位块切换实用

1820212259320002021.10.272022.6.10权有

机构新型效一种改善侧围加专利实用

19 油口 A 面变形的 202122592819X 2021.10.27 2022.7.15 权有

新型模具结构效侧围冲压模具的专利发明

20加油口法兰精修20211140430022021.11.242023.8.22权有

专利切换机构效一种具有移动压专利发明

21料功能的拉延模20131002205772013.1.222015.4.15权有

专利具效一种具有拉延筋专利发明

22的冲压模具及其20141009900882014.3.152016.11.16权有

专利成型工艺效专利一种用于板件成发明

2320141009856812014.3.152016.6.29权有

型的拉延模具专利效专利一种具有插刀机发明

2420151012458712015.3.202016.8.24权有

构的冲压模具专利效

3-96专利

一种手工线落料发明

2520151024044132015.5.122017.1.4权有

模定位部件专利效专利一种开卷落料用发明

2620151029792132015.6.22017.8.15权有

托料架专利效专利一种开卷落料模发明

2720161019014512016.3.302018.5.18权有

正侧出料机构专利效专利一种用于后盖内发明

28 201710611432X 2017.7.25 2019.10.25 权有

板成型模具专利效专利一种模具自动存发明

2920181050351092018.5.232023.12.19权有

放限位机构专利效一种用于压合模专利发明

30送料的送料设备20181151166912018.12.112023.10.3权有

专利及其使用方法效一种冲压智能装专利发明

31备拉延凸模智能20221026837652022.3.182023.4.7权有

专利化设计构造方法效专利冲压模小空间冲实用

32 202221238766X 2022.5.23 2022.11.18 权有

孔的切换机构新型效专利冲压模具齿轮传实用

3320222123874052022.5.232022.11.18权有

动顶料机构新型效专利一种紧凑型切换实用

3420222131698172022.5.302022.11.18权有

机构新型效专利一种旋转上翻斜实用

3520222138865572022.6.62022.11.18权有

楔机构新型效专利实用

36一种吹铝屑机构20222277834862022.10.212023.4.7权有

新型效改善成双对称板专利实用

37件旋转角度的模20232198091692023.7.262023.12.29权有

新型具机构效专利一种防侧修边刀实用

3820232203210672023.7.312024.2.20权有

块结构新型效

3-97专利

一种汽车板件压实用

39 202322090172X 2023.8.4 2024.2.20 权有

制结构新型效一种汽车板件冲专利实用

40压模具侧翻侧冲20232209014862023.8.42024.5.14权有

新型机构效专利用于外板翻边的实用

4120232221776432023.8.172024.3.15权有

模具定位机构新型效

改善侧围顶梁 A 专利实用

42柱转角起皱的新20232221776962023.8.172024.4.12权有

新型型模具机构效专利一种电机定子冲发明

4320231111809482023.9.12024.6.25权有

压工艺排样方法专利效一种冲压模具废专利实用

44料压紧防飞溅机20242201934532024.8.202025.8.15权有

新型构效一种冲压模具用专利实用

45可调节定位销组20242201935042024.8.202025.8.15权有

新型件效专利一种冲压模具旋实用

4620242200576752024.8.192025.10.3权有

转斜楔结构新型效一种汽车侧围油专利实用

47箱口翻边模具结20242200576602024.8.192025.8.15权有

新型构效专利一种冲压模具活实用

4820242200577262024.8.192025.10.3权有

动整形调压结构新型效专利一种侧冲模具装实用

4920242199282852024.8.162025.7.18权有

置新型效专利一种钣金件太阳实用

50 202421992829X 2024.8.16 2025.5.30 权有

筋新型效一种改善成双对专利发明

51称板件旋转角度20231092478082023.7.262025.10.3权有

专利的模具机构效一种实现同序切专利边上翻与侧翻的发明

52 202310939541X 2023/7/28 2025/11/7 权有

复合模具及其冲专利效压工艺

3-98一种托料高度可专利

实用

53调节的定位板机20242201934492024/8/202025/8/15权有

新型构效一种汽车覆盖件专利实用

54整形用二次回退20242200576032024/8/192025/7/18权有

新型结构效

2、瑞祥工业

序专利申授权公法律状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号请日告日态

一种汽车总拼翻转平发明2008.12.2011.1.1专利权

12008101364620

推工装专利152有效轿车白车身总成生产

发明2008.12.2011.5.1专利权

2线滑橇往返输送系统2008101364616

专利151有效分站升降机构

发明2012.2.22015.2.2专利权

3汽车后轮罩包边装置2012100391307

专利15有效发明专利权

4一种自动升降辊床20141037541042014.8.12016.9.7

专利有效

一种升降高速滚床输发明2014.9.1专利权

520141046005312016.9.7

送机构专利1有效

发明2016.4.2专利权

6 一种预弯机 201510010810X 2015.1.9

专利0有效

一种用于准确定位的发明2015.10.2017.11.专利权

72015106842309

伺服驱动牵引机构专利223有效

一种后盖外板总成焊发明2015.9.32018.4.1专利权

82015106359991

接机构(双报发明)专利00有效一种汽车尾灯翻边成

发明2015.12.2017.12.专利权

9型机构及成型方法2015109417062

专利161有效(双报发明)一种两车型翼子板焊

发明2015.12.2017.12.专利权

10接夹具及其使用方法2015109416981

专利161有效(双报发明)

一种门盖顶升翻转加发明2016.8.22018.8.1专利权

112016107006313

工机构(双报发明)专利27有效

一种汽车车身拼装装实用2016.9.22017.9.2专利权

122016210640028置(双报实用)新型09有效

白车身焊装生产线实用2016.9.22017.3.2专利权

132016210640032(双报实用)新型09有效

白车身侧围轮罩滚边实用2016.9.22017.3.2专利权

142016210732123工装(双报实用)新型39有效

3-99白车身钣金件自动定发明2016.10.专利权

1520161088923982018.4.6

位设备(双报发明)专利12有效车身骨架焊装顶盖柔

发明2016.11.2018.6.1专利权16性化定位机构(双报2016109417743专利29有效

发明)车身骨架焊装顶盖柔

实用2016.11.专利权17 性化定位机构(双报 201621166096X 2017.5.3新型2有效

实用)

实用2016.11.2017.8.2专利权

18机器人包边处理装置2016212882426

新型292有效

适用于多车型切换的实用2016.11.2017.9.2专利权

192016212882727

焊装生产线新型299有效

一种多车型共用焊装发明2016.11.2018.10.专利权

202016110685201

生产线结构专利2916有效

多车型共用焊装生产实用2016.11.2017.8.2专利权

212016212883378

线结构新型292有效

一种焊装生产线车型发明2016.11.2018.4.2专利权

222016110685199

焊装切换装置专利290有效

焊装生产线车型焊装实用2016.11.2017.12.专利权

232016212883255

切换装置新型2929有效

实用2016.11.2017.8.2专利权

24取件工作台2016213024206

新型302有效

一种焊装机器人用抓发明2016.11.2018.10.专利权

252016110810983

手存放装置专利309有效

实用2016.11.2017.8.2专利权

26行走滚轮系统2016212998757

新型302有效

发明2016.12.2019.2.2专利权

27一种焊接装置2016112152038

专利266有效

实用2016.12.专利权

28 多车型用配重块 201621433879X 2017.9.1

新型26有效

气动涂胶枪辅具及气发明2016.12.2022.11.专利权

292016112151980

动涂胶枪的涂胶方法专利2625有效

实用2016.12.2017.9.2专利权

30 定位夹具 201621433847X

新型269有效

汽车车门外置式定位实用2016.12.2017.9.2专利权

312016214434176

安装装置新型279有效

一种汽车车身定位机发明2016.12.2022.9.1专利权

322016112241243

构顶升装置专利273有效

汽车车身定位机构顶实用2016.12.专利权

3320162144319052017.9.1

升装置新型27有效

发明2016.12.专利权

34 一种升降龙门架结构 201611240472X 2018.7.3

专利29有效

3-100实用2016.12.2017.9.2专利权

35手动气缸推动机构2016214592625

新型299有效

实用2016.12.2017.11.专利权

36翻转工装台2016214671148

新型2917有效

一种光栅位置调节支发明2016.12.2024.1.2专利权

372016112487667

座专利293有效

用于车身外观面焊接实用2016.12.专利权

3820162146810272017.9.1

的焊接机构新型29有效

发明2017.9.22019.9.1专利权

39一种导向机构2017108743932

专利53有效

一种汽车侧围翻转输发明2017.9.22019.7.3专利权

402017108744032

送机构专利50有效

一种铝车身焊接定位发明2017.9.22020.5.2专利权

412017108753756

工装专利56有效

一种包边模具切换机发明2017.9.22018.10.专利权

422017108760177

构专利516有效

一种积放式送料机链发明2017.11.2021.3.2专利权

432017110680700

条松紧调节装置专利33有效

一种机器人电极帽更发明2017.11.2020.4.2专利权

442017110681421

换辅助装置专利31有效

一种工装精定位装置发明2017.12.2020.4.1专利权

452017114181947

及其定位方法专利240有效

一种压合模机器人抓发明2017.12.2021.6.2专利权

462017114323596

取机构专利269有效

一种多车型共用定位发明2017.12.专利权

4720171143243722019.9.3

料框专利26有效

一种白车身总拼切换发明2017.12.专利权

4820171143592062020.2.7

机构专利26有效

一种汽车四门铰链安发明2017.12.2020.7.1专利权

49 201711435955X

装装具及其使用方法专利264有效

手动夹紧装置及具有发明2018.7.12019.11.专利权

502018107759020

其的焊接夹具专利612有效一种焊装机器人的切

发明2018.7.12021.2.1专利权

51换盘防护机构及其使2018108063384

专利89有效用方法一种铝合金焊接夹具

发明2018.7.12021.6.2专利权

52中的绝缘装置及其使2018107898926

专利89有效用方法

一种涂胶机器人的涂发明2018.7.12021.3.1专利权

532018107898767

胶枪定位机构专利82有效一种用于空中倒挂式

发明2018.7.12020.4.2专利权

54存储生产线的定位装2018108013224

专利81有效置及其使用方法

3-101适于工程机械弧焊夹发明2018.7.22021.8.3专利权

552018108102656

具的定位装置专利31有效一种汽车四门门板焊

发明2018.7.22021.7.1专利权

56接的单面焊接辅助机2018108264970

专利53有效构及其使用方法一种适用于机器人工

发明2018.7.22022.7.2专利权

57作时的防护围栏及其2018108287224

专利52有效使用方法一种用于机器人抓手

发明2018.7.22021.6.2专利权

58抓取矫正设备及其使2018108277881

专利59有效用方法

一种剪刀叉式顶升机发明2018.8.12021.3.1专利权

592018109298936

构专利52有效

一种后背门安装限位发明2018.9.1专利权

6020181105653402021.8.3

装具专利1有效适用于大尺寸叶片式

发明2019.12.专利权

61 板材的自适应配位装 201911285152X 2022.2.1

专利13有效置及其使用方法

一种大型物料换向装实用2019.12.专利权

62 201922337004X 2020.8.4

置新型24有效

一种空间任意位置切实用2019.12.专利权

6320192233703402020.8.4

换装置新型24有效

一种顶升式输送切换实用2020.9.12021.8.1专利权

642020219739849

装置新型10有效

实用2020.9.12021.5.1专利权

65一种车身输送机构2020219739815

新型11有效

一种送钉系统滑移悬实用2020.9.12021.5.1专利权

662020219738009

挂机构新型14有效

一种焊装线抽屉式积实用2020.9.12021.5.1专利权

672020219825740

放上料系统新型14有效

实用2020.10.专利权

68一种机器人辊边机构20202229697762021.6.8

新型15有效

一种车门安装定位装实用2020.10.2021.6.1专利权

692020224336443

置新型285有效

实用2020.10.2021.10.专利权

70多车型柔性定位装置2020224539575

新型298有效

一种白车身输送装置发明2020.10.2022.10.专利权

712020111939860

及输送方法专利3018有效

一种后背门外板定位发明2020.10.2022.10.专利权

722020111905629

焊装夹具专利3018有效

一种减震式自动导引发明2017.12.2019.11.专利权

732017114908858

运输车专利3019有效

3-102一种 AGV 用牵引销 发明 专利权

7420161037896342016.6.12019.3.8

装置专利有效潜伏式 AGV 车(双 外观 2019.3.2 2019.6.1 专利权

75 201930138325X

向)设计98有效

外观2019.3.22019.6.1专利权

76 牵引式 AGV 车 2019301389839

设计98有效潜伏式 AGV 车(单 外观 2019.3.2 2019.6.1 专利权

772019301383283

向)设计98有效

汽车总成主拼系统锁实用2021.11.2023.1.2专利权

782021227575489

紧箱体机构新型114有效

一种多车型焊接定位实用2021.11.2022.3.2专利权

792021227575328

机构新型115有效

一种多车型无节拍损发明2021.11.专利权

8020211134109262023.9.1

失焊装生产线及方法专利12有效

一种多车型钣金件定发明2021.11.专利权

8120211134106972023.5.9

位搬运设备专利12有效

一种焊装线用机器人实用2021.11.2023.3.1专利权

822021227698347

搬运抓手新型120有效

一种汽车焊装生产线实用2021.11.2023.3.1专利权

832021228452202

多库位切换机构新型190有效

一种伸缩销导向精确实用2021.11.2023.3.1专利权

842021228452170

定位机构新型190有效

一种焊装夹具切换辅实用2021.11.2023.1.2专利权

85 202122845219X

助定位装置新型194有效

机器人焊枪电极摆臂实用2023.7.2专利权

8620232199665452024.5.7

修磨装置新型7有效一种汽车焊装线车身

发明2022.11.专利权

87 总成随行工装及其使 202211503190X 2025.2.7

专利28有效用方法运输车(双向潜伏式外观2021.4.2专利权

88 202130229667X 2021.9.7AGV) 设计 1 有效一种多车型侧围四面

发明2015.9.3专利权

89体柔性自动化批量焊20151063599682018.4.6

专利0有效装线

一种 AMR 多排链式 实用 2024.12. 2025.11. 专利权

902024232477719

柔性输送装置新型2721有效一种汽车焊装线夹具

发明2023.10.2025.12.专利权

91切换存储系统及切换2023113815298

专利245有效方法

一种 AMR 升降换向 实用 2024.12. 2025.12. 专利权

922024232477691

装置新型275有效

3-1033、瑞鹄浩博

序专利申授权公法律状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号请日告日态

一种带弯折冲头的快实用2017.11.专利权

120172150734132018.6.5

速冲压模具新型13有效

一种用于汽车零部件实用2017.11.专利权

220172150730042018.6.5

制造的冲裁模具新型13有效

一种双层抗碎裂快速实用2017.11.专利权

320172150574822018.6.5

成型冲压模具新型13有效

一种拉延模托料定位实用2017.11.2018.7.2专利权

42017215235013

机构新型150有效

一种加装排废料机构实用2017.11.2018.9.1专利权

52017215243096

的铝件冲孔模具新型151有效

实用2017.11.专利权

6一种新型压料芯机构20172151044452018.6.5

新型13有效

一种上下双活动双刀实用2017.11.2018.6.1专利权

72017215566478

块整形的模具机构新型215有效

实用2017.11.2018.7.2专利权

8一种压料翻边机构2017215234932

新型150有效

一种带有二次顶出机实用2017.11.专利权

920172150731842018.7.3

构的车门冲压模具新型13有效一种防止汽车后横梁

实用2017.11.专利权

10冲压件变形的冲压模20172150733812018.6.5

新型13有效具

一种冲压模具冲压件发明2017.11.专利权

1120171111743202019.3.1

快速定位装置专利13有效

一种冲压模具冲压后发明2017.11.2019.11.专利权

122017111193228

快速取料装置专利1322有效

一种适合冲压板件落实用2020.1.12020.12.专利权

132020200733376

料模的送料托料机构新型418有效

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压实用2020.12.专利权

1420202026741412020.3.6

成型模具新型18有效

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压发明2024.7.1专利权

1520201015324532020.3.6

成型模具专利2有效

一种汽车前地板的修实用2020.6.1专利权

1620202107255732021.3.9

边模具新型1有效

一种新型汽车冲压铸实用2020.7.2专利权

1720202151493972021.3.9

造拉伸模具新型8有效

一种汽车拉延模具的实用2020.7.2专利权

1820202145925512021.3.9

顶出机构新型2有效

实用2022.3.2专利权

19一种折弯模具20212156096432021.7.9

新型9有效

3-104实用2023.2.2专利权

20一种模具刺破刀20232027188002023.8.1

新型1有效

一种新型汽车板料模实用2023.12.专利权

2120232140711872023.6.5

具的翻边装置新型29有效

实用2023.12.2024.12.专利权

22一种翻转钢架结构2023234662974

新型1924有效

一种 ID 支架装在模 实用 2024.1.1 2024.12. 专利权

232024200693150

具上的结构新型124有效

一种实现同时下冲孔实用2023.12.专利权

2420232353980952025.3.7

和上翻边的模具机构新型25有效

一种汽车拉延模具的发明2020.7.22025.6.2专利权

252020107102656

顶出机构专利20有效一种在较小空间同时

实用2024.12.2025.12.专利权

26 满足不同角度侧冲的 202423295622X

新型3119有效紧凑结构

一种长短地板共用修实用2024.12.2025.12.专利权

272024232745568

边模具新型3019有效

4、瑞鹄新材料

专利申授权公法律状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请日告日态

一种具有多功能的定实用2019.12.2020.10.专利权

12019222273381

位机构新型122有效

一种用于支撑产品的实用2019.12.2020.10.专利权

22019222519485

升降定位机构新型122有效

一种可以前后调节的实用2019.12.2020.10.专利权

32019223307154

定位机构新型232有效

一种汽车冲压件检测实用2020.12.专利权

420202294201722021.9.7

用滑轨机构新型11有效

一种汽车前大灯装配实用2020.12.专利权

520202300589242021.9.7

用辅助工装新型14有效

一种用于汽车固定尾实用2020.12.2021.11.专利权

62020229233886

灯装配的辅助工装新型99有效

一种汽车冲压件检测实用2021.8.12022.4.1专利权

72021219256706

用边定位夹紧机构新型75有效

一种汽车冲压件检测实用2021.8.12022.2.2专利权

82021219316069

用钩紧机构新型82有效

一种汽车冲压件检测实用2021.8.12022.2.2专利权

92021219327862

用活动定位机构新型82有效

一种汽车加油口盖装实用2021.8.12022.2.2专利权

102021219327909

配辅具新型82有效

3-105一种实现顶盖尾部一

发明2016.4.22019.4.1专利权

11 序整形的模具结构及 201610269323X

专利76有效其正整侧整方法一种乘用车后轴测量

发明2024.4.2专利权

12检具及其在线自动化20181059046892018.6.9

专利6有效测量方法

5、瑞鹄轻量化

专利申授权公法律状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请日告日态铝压铸纯电后纵梁和

实用2023.12.2024.7.1专利权

1增程后纵梁共用加工2023235197999

新型226有效夹具

铝压铸后纵梁酸洗钝实用2023.12.2024.7.2专利权

22023235197895

化挂架装置新型226有效

铝压铸减震塔毛坯检实用2023.12.2024.8.2专利权

32023235420845

测装置新型257有效

汽车后纵梁切边整形实用2023.12.2024.7.2专利权

42023235197912

装置新型226有效

汽车后纵梁热处理辅实用2023.12.2024.8.3专利权

52023235421087

助装置新型250有效

汽车后纵梁热处理后实用2023.12.2024.7.2专利权

62023235421104

整形装置新型256有效一种数字化工厂物流

实用2020.1.12024.3.1专利权

7运输仿真路径的获取2020100386746

新型42有效方法

一种检具定位销结实用2024.7.12025.6.1专利权

8 202421720384X

构新型90有效大型后纵梁压铸结

实用2024.7.1专利权

9构件热处理外形检20242172038352025.7.1

新型9有效测整形复合工装

大型铝合金汽车零实用2024.7.1专利权

1020242172038162025.7.1

部件酸洗工装新型9有效一种适用于多型号

实用2024.11.2025.9.2专利权

11车身后纵梁铸件加2024226896109

新型56有效工的柔性夹具

一种用于微量润滑实用2024.11.2025.10.专利权

122024226649065

系统的钻头结构新型13有效

6、武汉瑞鲸

3-106专利申授权公法律状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请日告日态

一种白车身焊接夹具实用2024.8.2专利权

120242000326562024.1.2

定位装置新型3有效

一种白车身车门激光实用2024.1.1专利权

220242007838712024.8.6

焊接装置新型2有效

一种白车身螺柱自动实用2023.10.专利权

320232290788462024.7.5

焊接设备新型30有效

一种汽车翼子板安装实用2023.10.2024.6.2专利权

42023227876752

工具新型188有效

一种白车身倾斜焊接实用2023.11.2024.6.1专利权

52023231987758

夹具新型278有效

一种汽车白车身焊接实用2023.9.22024.4.2专利权

62023225942355

夹具新型56有效

一种汽车车门安装工实用2023.9.12024.3.2专利权

72023224636780

装新型26有效

一种汽车发动机盖安实用2023.7.12024.3.1专利权

82023218363625

装工装新型39有效

一种白车身加强筋焊实用2023.8.22024.3.1专利权

92023222600110

接装置新型25有效

一种汽车后背门铰链实用2023.7.22024.2.1专利权

10 202321986105X

安装工具新型73有效

一种发动机盖调整辅实用2023.5.12023.11.专利权

112023212186612

具新型97有效

一种汽车后背门安装实用2023.5.32023.9.1专利权

122023213333233

辅具新型02有效

发明2016.12.2018.10.专利权

13一种自补偿焊接装置2016112151853

专利269有效

一种汽车轮罩包边成发明2016.11.2018.4.2专利权

142016110823432

型装置专利300有效

一种带平衡器的焊钳发明2010.11.专利权

1520101056650182014.4.2

台架专利30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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