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禾股份”)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谨、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彪,男,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原任天禾股份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3月25日离任。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
院院长助理(挂职)。
本人在任职期间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表决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3次董事会会议,凡涉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同时能运用自身在
1法律方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
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未亲自参加董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杨彪30300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因本人已于2025年3月25日离任,故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并签署了股东大会决议和纪要文件。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切实履行委员及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提
2025年
1名委员会2025年《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月5日
第一次会议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2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2025年《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1董事专门会议2025
3月5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
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持续学习,进一步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本人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因本人已于2025年3月25日离任,本人现场工作天数为4天。
本人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查询分析,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3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另一方面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意见、行使相应职权,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本人了解公司相关情况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及时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并补充或解释有关材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七)其他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202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5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
3.2025年度,本人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2025年度,本人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二)董事的提名选举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洁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审查了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且提名及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届满六年,本人于2025年3月25日已正式离任。感谢公司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持续创造佳绩!独立董事:杨彪
2026年4月24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