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
自担的原则,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关联委员林锐新回避表决。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