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证券简称:中岩大地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倍数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刘
登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中岩投资”)
拟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南京中岩投资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22400股。刘登峰先生为南京中岩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股份减持导致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8849878股减少至8727478股,比例由5.075971%减少至4.999976%,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凤西路148号209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刘登峰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7月10日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由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减持导致其持有股份由
8849878股减少至8727478股,比例由5.075971%
权益变动过程减少至4.999976%,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中岩大地股票代码003001称变动方
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向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方式变动比例
2024年股权激励行权总股本增加,导
A 股 - 致南京中岩投资、刘登峰持股比例被动 -0.005872%稀释
A 股 减少 122400 南京中岩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0.0701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其他□(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导致南京中岩投资、刘登峰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适用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公司总股占公司总股本股数(股)本的比例股数(股)的比例(%)
(%)(注1)(注1)合计持有股份(南京
88466575.07412487242574.998131中岩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88466575.07412487242574.998131
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合计持有股份(刘登
32210.00184732210.001845
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2210.00184732210.001845
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88498785.07597187274784.9999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88498785.07597187274784.999976
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股份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本次变动是否为履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南京中岩投资行已作出的承诺、拟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期间,通过集意向、计划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7434847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74550394股为基数计算。
注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合计持股
比例降至 5%以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